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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村“两委”候选人任职条件“五不能”“六不宜”的情形,以及“十严禁”的纪律要求,下面小编就带你一起去看看吧!
“五不能”
1.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未满五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执行期间的,因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的。
“六不宜”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现任村“两委”干部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长期外出,每年累计在村时间达不到180天等其他不宜提名情形的。
“十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2.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3.严禁“村霸”、宗派恶势力、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4.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5.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6.严禁竞选人作出不切实际的承诺;
7.严禁私自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分发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亲属、朋友等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关照而进行拉票;
8.严禁在换届选举中请选民、党员吃喝玩乐,向选民、党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和各种礼品;
9.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严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
10.严禁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以职权和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
国家从2018年起
实行农村干部竞选新规定
这些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村官
将会被永远的剔除,失去竞选的资格
那2018年村干部选举有哪些新规定?
村干部选举新规定
1.连续担任村干部三年以上,近三年中获得并保持至少一项县级以上表彰荣誉(县级部门及以上表彰的)。
2.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自觉维护村班子团结和所在村的和谐稳定。
3.政策规章执行好。模范遵守国家土地、环保、计划生育等国策。在违章建筑管理等规章制度的执行上坚定有力。
4.爱岗敬业工作好。对中心工作执行有力,服从大局。对分管工作尽心尽职,在近三年中所分管条线工作实绩在全镇(街道)位居前三分之一位次。在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中主动有为,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能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5.带领致富本领强。带头创业,并积极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积极为所在村集体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并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6.服务群众能力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个人的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今年,国家对农村选举工作做出调整
有些人会被取消竞选资格
而另外一些人将会被提拔重用
提拔重用
1.获得重用提拔的3类人
2018年,农村村干部选举,国家将重点提拔重用3类人:1、毕业大学生;2、有威望、为民办实事的人;3、政绩卓著、亲民爱民的上任村干部。
以上三类人群都有机会被提拔重用,这几类人若能当选,这不仅对农民来说是一件幸事,对农村发展来说更是一件大喜事!
2.被取消竞选资格的5类人
今年,村干部换届选举也规定,一些人将会被取消竞选资格,分别是:
1、违规违纪的前任村干部;
2、村痞村霸;
3、坐过牢,蹲过监狱的人;
4、国家条文规定不得参选的人员;
5、有不良恶习(赌博吸毒)的人。
以上5类人群如果当选了村干部,对农民和农村来说都是一种伤害,而且这些人当选,可能非但不能给农民谋福利,还有可能会剥夺损害更多人的利益,因此取消这些人的竞选资格非常符合农民的心意。
村委换届选举时间
由每个省的民政厅决定
三年一换届,每个省的时间都不一样
村干部违规整治来硬的了
四类人将会被革职或严惩
四类将会被革职或严惩
第一,扶贫金钱发放不到位。
村干部是扶贫补助的最终经手者。本次将全面清查乡村扶贫补助的发放、扶贫物资的派送、贫困户的评选、低保户的确定。一旦有转嫁利益、并吞补助、违规鉴定等的行为,将予以革职,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涉农收费施行不到位。
村干部是涉农收费的最终收取者。本次将全面清查乡村义务教育、用水用电、建造房子、计划生育、农机效劳、殡葬效劳等,推行涉农收费和价格的“公示准则”。一旦有坐地起价、胡乱收费等的行为,将予以革职,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基础设施建造不到位。
村干部是基础设施建造的最终监督者。本次将全面清查乡村基础设施建造、扶贫工程建造等。一旦有克扣建造资金、收取优点费等的行为,将予以革职,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惠农方针宣扬不到位。
村干部是惠农方针的最终落实者。本次将全面清查乡村惠农方针的宣扬状况,农人对惠农方针的了解状况等。一旦有误解国家方针、歪曲方针原意等的行为,将予以革职,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编辑 | 福建《政务新媒体》采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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