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丨貪心信貸員攜38.5萬元跑路,錢款花光回鄉自首!

“我沒錢了,也賺不到錢了,來自首。”在外“逃亡”10多年的謝某,於近日向警方投案。

謝某曾經是磐石一銀行信貸員。在2000年至2004年期間,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收貸不交賬、用假名貸款的手段,斂財38.5萬元,後來怕追查而潛逃。9月12日,磐石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以職謀私,攜款潛逃

此事還要從多年前說起。1997年至2005年,謝某擔任磐石市大旺信用社信貸員。

從2000年開始,謝某在工作期間,利用職責,把部分貸款戶的還款錢,自己貪下,並沒有交到信用社。另外,謝某還冒用社員的名字貸款,偽造他們的身份證號和手印,拿到貸款後,用於自己花銷。

時間久了,謝某害怕被追查,所以決定逃跑。

從2005年1月8日後,謝某一直沒有上班。同事詢問其原因,他自稱正在打吊瓶。

2005年2月,信用社要重派信貸員接管謝某的業務,同時對其收放貸款進行調查。

經信用社自查確認,謝某轄區內20人未進行過貸款,但謝某提交了貸款單據,共計26.4萬元。其轄區內16人的18筆貸款已還貸,但未入賬,共計12.1萬元。

查清以上數據,信用社認為謝某涉嫌挪用資金,而後又去向不明,認為其已攜款潛逃,遂向警方報案。

在外賺不到錢 投案自首

時間來到2014年,謝某仍杳無音訊,這些年謝某都跑去了哪裡?

原來,謝某潛逃到廣東東莞下轄的幾個鎮後,一直從事房屋中介工作。2018年3月,謝某又輾轉幾地,但已賺不到錢,且挪用的錢款也已揮霍一空,於是想到投案。

2018年3月7日,謝某向桂林警方投案。3月15日,謝某被磐石市公安局解回。

檢察機關介入後,謝某坦言,自己多年在外已經身心俱疲,且歲數已大,所以想自首。

謝某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後,磐石市人民檢察院於12日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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