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税务部门认定范冰冰偷逃税款,追缴税款及罚款近9亿,如缴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陈罗彬


备受关注的范冰冰案件终于有了最终结果。对范冰冰案件查收的意义非常重大。一个时期以来明星一边天价酬劳,另一边又偷税漏税、阴阳合同,人民群众意见很大。

从范冰冰案件可以看出一些明星偷逃税款额度是惊人的,性质是恶劣的,也说明崔永元反映的阴阳合同情况是真实存在的。更加说明国家重点查处明星偷逃税款是完全必要与正确的。

范冰冰案件只是开端,税务部门接下来还会重拳出击。这不,国家税务总局即将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对范冰冰案件的处理是个范例。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尊重法律的宗旨。范冰冰未被追究刑责符合刑法规定。刑法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目的就是要以刑罚为后盾,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及时追缴税款,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同时体现出对纳税人一时糊涂与失误的宽容与对个人的爱护。




余丰慧


经过几个月的调查,税务局终于对范冰冰偷逃税问题有了结论,这个结果也证明崔永元的举报是真实可靠的,崔永元的个人声望无形中又得到提升。目前其实不是不追究范冰冰的刑事责任,只是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先看看范冰冰是否会拒绝缴纳相关税款罚款,如果不履行义务后期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些都是有法可依的,不代表以后一定不会追究,新闻报道已经说明了依据是刑法201条。

刑法201条规定了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分析一下范冰冰的偷逃税问题,因为是首次发现偷逃税问题,前期没有被税务局处罚过,且目前是通知范冰冰补缴税费、罚款和滞纳金,自然还不符合该条追究逃税罪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分两种,一类是前面已经因为偷逃税被处罚两次了,这次发现偷逃税的可以直接追究刑事责任。还有一类就是偷税漏税被处罚后拒不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的,偷税要达到应缴税金额10%比例以上,且金额是一万元以上。根据目前查明的事实,偷逃税金额和比例已经达到了,尤其是范冰冰工作室和任职的公司偷税金额已经过亿元,经纪人涉嫌毁灭相关会计凭证阻扰调查被公安部门控制,税务局已经向范冰冰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范冰冰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如数缴纳税款罚款和滞纳金,那么税务局可以将本案移送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以逃税罪立案侦查,只要最终查明了偷逃税事实,刑事责任是必然的,现在范冰冰最需要考虑的是要不要缴纳这么多偷逃税款、罚款和滞纳金。当然了,范冰冰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处罚决定进行一次拖延时间的质疑程序,不过税务部门符合法律程序的调查处罚一般是没有被撤销的可能,我们看看范冰冰方面如何应对。





孤独1749


国庆节又吃了个大瓜,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新闻里信息总结如下:

总结如下:

一,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二,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

三,范冰冰所受到的是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并没有构成犯罪。

四,范冰冰的经纪人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五,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开始问责程序,追究税务机关相关人员未依法履职的责任。

六,税务部门已部署开展影视行业自查自纠,年底前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于行政处罚,拒不纠正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少缴税款、偷逃税款、罚金总计有好几亿,看的大家一头雾水,明星的吸金能力真是超出大家的想象啊。但是大家看到最后有一个问题想不清,为什么以前看到有的明星因为逃税而坐牢呢,在新闻里怎么看见如果范冰冰补交纳税款、罚款、滞纳金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呢?

范冰冰承担刑事责任么?

一般而言涉税违法行为除了虚开增值税发票且数额特别巨大的以外,是不作为犯罪处理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涉税违法行为的处理原则是补缴税款、罚款、缴纳滞纳金后,如果是首次行为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在新闻里看见的官方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关于“逃税罪”的相关规定,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纳税人(范冰冰)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江苏省税务局向范冰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如额缴纳税款、罚金、滞纳金的或者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与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纳税实际上是一种回报,不能说老百姓百分之百的享受到了国家的福利,但在某些层面上对我国公民确实有一定的益处。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各行各业都应该在法律规定内纳税是责任也是义务,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带头守法。只讲回报,不想付出,只会拥有惨痛的代价


刘辉律师


倒不至于彻底完蛋了,因为只要在规定期限前将税款、滞纳金、罚款缴清,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会坐牢。以范冰冰这些年的积蓄,10个亿以内还是有能力拿得出来的。不过,也绝对算是伤筋动骨了。

之前范冰冰销声匿迹超过一百天,好多人就想到她已经被审查,否则不可能这么安静,至少得有一些正面公关。今天税务部门果然放出实锤:范冰冰通过电影《大轰炸》获得3000万片酬,她通过拆分合同偷逃税款730万元。另外,她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欠缴税款2.48亿元,偷逃税款1.34亿元。税务部门并向其发出巨额罚单,范冰冰需要缴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元。


好在只要范冰冰在规定期限内缴清所有款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以范冰冰的财力,10亿以内的数额都是能够解决的,所以限期内缴清所有款项应该没有问题。


此事对范冰冰的打击还是很大的。几亿元的处罚不是最重要的,她如果一直坚守一线,有个几年这些钱就回来了。最重要的是公众形象一落千丈,以前的负面传闻虽然很多,但都是坊间传闻,起不了决定性作用,这次则是真凭实据,可以跟着她一辈子。东山再起不是那么容易,何况娱乐圈的更新换代太快了,没人会专门等你,哪怕你之前再红。


此事也告诫娱乐圈的明星们,多赚钱可以,但一定不要违法。


捕鱼小分队


这一次范冰冰因为崔永元曝光的“阴阳合同”时间而正式被卷入偷漏税的漩涡里,几个月销声匿迹不发微博最近的一条就是自己接受调查和确定惩罚后的道歉信。

即使这条微博是10月3号中午12点发布的,但是依旧没有占据微博热搜排行榜,可见范冰冰的公关团队还在努力将这件丑闻的影响降到最低。

但不论怎么样,国家这次对范冰冰团队及个人的偷漏税行为进行处罚和通报,都实在是令人大快人心的事情,以范冰冰个人的影响力来看,仅仅一部电影《大轰炸》就可以漏税上亿,之前有多少不为人知的丑闻真的是细思极恐。这足以见得如今的娱乐圈该方面的问题有多么严峻、多么刻不容缓。



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头,也仅仅是一个开头,对于偷漏税者、视国家法律规定为无物者,一定要严加追查和管治,希望一切都可以变得越来越好,井井有条,还老百姓一个正当的说法和业内从业人员一个清洁廉公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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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儿的私人影院


经过三个月的调查,范冰冰偷逃税款一案的初步结果今天对外公布,迅速成为国庆长假期间的一个热门话题,也是一次极好的公民普法教育。这次的处罚结果有两大看点,一是范冰冰需要补交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网友计算的结果是累计8.83亿元,在这个圈子里创了新的高度,二是在规定期限内交清则免于刑事处罚。

该补交的税款,全部计算在内,同时根据规定要缴纳滞纳金,同时还有一些罚款,而且严格按照规定加倍罚款,包括范冰冰个人和其公司,具体计算是:2.55亿+0.33亿+2.4亿+2.39亿+94.6万+0.51亿+0.65亿=8.83946亿,这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对今后类似涉税违法行为起到强烈教育警示作用,网友们对此拍手称快。

另外一方面,范冰冰可以免除刑责,就是免遭牢狱之灾,这个是严格按照刑法规定进行的,没有任何毛病,刑法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要以刑罚为后盾,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目的在于及时追缴税款,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

这样的结果,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强化了公民的纳税意识,以及偷逃税款的严重后果,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作用。



震长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认为税务机关几个月的查证,终于落实范姐本人及其公司偷逃税款总计达8.84亿元的事实,对于这个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税收机关做出只要范姐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在收到上述处理处罚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缴清,暂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我认为虽然令很大部分国民深感不满,但从当前来说还是比较合理、可行的决定。

一则,范姐偷逃税款尚属第一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如此,对范姐做出不追究刑责符合刑法规定,也体现依法治国的法治精神。同时,这对本人是一种有效督促和警醒,看她的配合态度再做后继处理。

二则,国家培养一个明星也不容易,考虑到范姐还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不一棍子打死,让她今后继续在文艺事业上为国家和民众奉献更多的艺术精品创造条件。

三则,造成范姐偷税漏税也有税务机关的责任,如果当年不对明星们征税太温柔,将明星与其他普通人或企业一视同仁的话,则不可能出现今天这种结局。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出现严重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地区税务机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对这今后提高影视明星们纳税意识是一次很好的教育,也有利于优化对影视明星的纳税环境。

当然,更希望今后国家加大对影视明星们的纳税监管力度,对故意偷税漏税的明星做出禁止终身从业的规定,加大偷税漏税成本,使明星们不敢再越偷税漏洞的雷池。


财经深思


几个月前,某刚十问中“问”小崔:你不是有一抽屉阴阳合同吗?你倒是拿出一张来啊,你倒是去举报啊,吓唬谁呢?几个月后,某刚被严重打脸。范爷消失几个月后,真的出事了,偷税漏税和补缴罚款总额达到8亿多。

想一想小崔那里“一抽屉的阴阳合同”,“贵圈”真乱又增添一“乱”,就是天价片酬与偷税漏税,已经“乱”得离谱了,下一步估计要来一场“地震”了。下一条“大鱼”,会不会是某刚呢?估计那个数字还会再次刷爆眼球吧。

这次为小崔叫好,为有关单位叫好,终于给予正面回应。其实,网上就是舆论阵地,正面回应多了,八卦消息就少了。呼吁这种正面公开披露消息越多越好,这样的权威准确客观的消息出来,小道消息就失去了土壤。同时,也终于揭开了多年被百姓诟病的天价片酬和偷税漏税行为的真相,也终于等到清查这一天,给亿万百姓一个交代。

前段时间,主流媒体和主流演员,开始发声,抨击娱乐圈天价片酬问题。但亿万民众还是善良的,还有意识到背后还有这么大的偷税漏税的黑洞。范爷这一个人就是接近9亿。那么,背后的黑洞有多大呀?老百姓呼吁这么年来,终于给了一个正面的说法。

第一,不交税是不是刑事犯罪,要看具体法律。目前,有关单位开据的是行政处罚,如果范爷按时补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否则,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估计范爷要吐血了,9个亿,范爷拿得起,但也要伤筋动骨。所以,这次精准打击,让范爷能不能站起来两说吧。整个娱乐圈估计要消停一阵子了,这是第一枪,比范爷厉害的大人物好多的是呢。

第二,对范爷的精准打压,估计是致命的。当然了,二十年前还有一个女星因为偷税漏税入狱,出来后顽强走出来了,还成了励志明星。如果范爷能够吸取教训,勇敢地站起来,继续奉献优质作品,我们更愿意看到她勇敢地站起来,活出更好的精彩。毕竟,也不能一棒子把人打死。更愿意看到范爷不要就此沉沦,希望她接受处罚、吸取教训,重新振作起来。

第三,未来的地震,会不会如期而至。小崔说他有一抽屉阴阳合同,说明娱乐圈这类问题似乎是一个“明规则”。老百姓用膝盖想一想就明白了,一下子挣3000万元片酬,如果按照45%税率,大约要交1400万元税。换谁都肉疼啊。所以,明星都千方百计偷税漏税。想一想职场人,工资代扣税,写个自媒体挣点稿费也要代扣税,明星几千万几个亿的逃税,这也太不公平了啊。

总之,范爷这次打击不算小,但这只是前奏,接下来的地震会不会如期而至呢?接这个机会,清理一下“贵圈真乱”,也是为了这个行业更好地发展。估计吃瓜群众们,都在等待某刚的结果。


职场火锅


范冰冰今天再次热搜了,虽然不太光彩。但大家关注的偷逃税事件还是有了眉目。今天刘晓庆跟着范爷蹭了会热度,再有就是那句:“天天中五百万,也要中半年”火了。


范冰冰暂时没有追责,因为沾了税法解释法案的光,首先首次被查;其次属于五年其内。最后,只要范冰冰如数缴纳罚款和补税,她的演绎生涯不会结束。如果危机公关做的好,作为一个代表性人物,和高晓松酒驾一样,不会对得演绎生涯有影响。当然这个前提是范冰冰期限内如数缴纳了罚款和税金。否则,公安机关介入,范冰冰一样难逃司法责任。

关于这件事有两个声音。第一范冰冰为何被查?第二崔永元赢了么?


范冰冰被查最大的好处是有代表性,有师范效应。只需要查了范冰冰不愁那些以身试法者不乖乖就范。这样既可以用最少的人力物力和社会影响,达到最大的执法效果,还可以获得广泛的社会关注,对社会监督起到极大鼓励作用。范冰冰被查,补足税款缴纳罚款,即可免责,这样让那些有此行径者会第一时间起到震慑和引导作用。这样,对税务部门规范,执法都有事半功倍效果。

崔永元发起的阴阳合同时间,影响深远。谈不上谁赢谁输。也许若干年后再回来看这件事。可能会是一场闹剧引发的税务大清洗。清气上升,浊气下降,水落石出。崔永元是对是错我们不评判,一定还有后文。只说这一次。崔永元貌似赢了,只是这事显然还没结束。我们拭目以待!

我是君笺雅看红楼,偶尔侃侃历史和文化,多谢关注,多谢点评!


君笺雅侃红楼


罚酒三杯,下不为例!这个判罚符合之前大多数人的猜测,破财免灾,皆大欢喜。

从我个人来讲,我认为这个判罚是缺乏说服力的。范冰冰是娱乐圈的标志性人物,就如同当年的刘晓庆一样,对她的处理方式有影响甚广的示范作用,当下娱乐业乱象丛生,需要猛药去坷,为什么不借助范冰冰事件来一次圈次整治呢,拿出一个范冰冰来祭旗,来警醒不更好吗?一个多亿的偷税漏税,补缴完事,这对于一个动辄数千万元薪酬的明星来讲,又有什么震慑力呢?

特别在看到后面的要求当中提出的“12月31日以前,影视娱乐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要自查自纠,对偷漏税行为进行补缴”这个内容,非常令人失望。出于这种判罚,我认为起码可以说明一点,那就是这个圈子根子都烂掉了,结出的几乎全是坏瓜,没有几个是好果子,如果彻查,那么将是一个底朝天式的灾难,这个圈子就完了。所以只好采取这种“主动认错,既往不咎”的稀泥式做法。

我们喊了几个月偷税漏税,小崔掀起来如此之大的娱乐圈风暴,最后用这种方式收尾,挺让人悲凉的。纸醉金迷的娱乐圈,已经被社会宠的不像话,成为藏污奈垢的是非之地。钱对有些明星来讲,算不得什么,也形成不了威慑,因为他们终究会从观众的口袋里抠出来。

一个影响力如此之大的行业乱象,居然无一人获刑,最后用这种方式收尾,可叹可怜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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