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說過一句話:出名要趁早。但是,這句話在愛情中同樣適用,分手要趁早。
網上常看到這樣的提問:
“他雖然出軌了,但他沒有下一次了,我感覺他心裡還是有我的,我要不要和他分手?”
“在一起3年,他對我挺好的,就是一直不肯帶我見家長,我要不要和他分手?”
“他因為我辭掉工作,扇了我一巴掌,但他也是為了我好,我要不要和他分手?”
“他有家庭有孩子,不能給我名分,但其實他對我很好,我要不要和他分手?”
哪種愛情,分手要趁早?
1、出軌
據說:出軌沒有一兩次,只有零次和無數次!
出軌就像毒品,會上癮,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無數次……
一旦發現,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及時抽離,否則,你將備受這折磨,難以再百分百相信對方。
2、只談戀愛不談結婚
說到結婚,說到將來,他就顧左右而言他,要麼說“現在還不是結婚的時候”,要麼說“兩個人在一起,何必在乎那一張紙”等等。結婚有結婚的理由,不想結自然有不想結的藉口。
3、暴力
不論出於任何情況,對女人動手的男人,都要不得!
4、對方非單身
這裡的非單身,包括有對象,已婚,已訂婚等。
如果一段感情沒能把你變成更好的人,只是把你變的患得患失,喜怒無常,那真遺憾,你跟錯了人。
不合腳的鞋就脫了,不合適的人就放手,不必為了挽留任何人而低聲下氣,不必為了愛一個人而變得如此卑微。只有離開那個錯的人,你才有機會擁抱那個對的人。
最後,
願所有姑娘,
都能嫁給愛情,
找一個不是“將就”的人,
擁有一場叫“因為愛情”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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