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意外去世,賠償金兒子一人獨得,沒有分給女兒,女兒和女婿對岳母還有贍養義務嗎?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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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是有義務贍養母親的!

法律分析:

一、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的義務,即便沒有繼承老人財產也是不能免除的。我國繼承法、老年人權益法等法律都有明文規定,而且贍養老人是沒有任何條件可講的。

二、本案中的女兒是可以要求分配父親的賠償金的。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是賠償給其他的家庭成員的,是死者未來預期收入的賠償。具體分割可以按照遺產分配,現在兒子都拿走,女兒可以向其索要自己的那一部分。

三、是否索要自己的份額是女兒自己的權利,但是,贍養老人是自己的義務是不能推脫的。這種家庭事務最好還是協商解決,以免傷了和氣,更傷了老人的心,老人把子女撫養成人本是頤養天年的時候,不應該在受這種氣了!


管律師


女兒有權分得父親的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作為對死者未來可期待收入的補償,不是遺產,不能繼承,但可以參照《繼承法》分割遺產的原則加以合理分配。按此標準,母、子、妻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應平均分配。在分配死亡賠償金時應考慮與死者的親疏程度酌情分配,死者生前撫養的無經濟來源的人應多分。

女兒分不分死亡賠償金與其贍養母親沒有關係。

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律和道德義務,作為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贍養父母。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九條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一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二條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第十三條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第二十八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該條是遺棄罪的具體規定。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5條第1款規定:“贍養老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由此可見,贍養人的贍養義務是由法律明文規定了的,贍養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責任;同樣,在贍養老年人這個問題上也是不能附加任何條件。

本案中女兒與女婿即使沒有分到岳父的死亡賠償金,他們對於岳母的贍養義務不得拒絕,否則會收到法律的制裁,情節嚴重構成遺棄的要追其究刑事責任。


劉輝律師


我爸勞苦,也愛財。卻不幸去逝,留下近十萬存款,作為一輩子農民,確實不易!晚年治療住院及後事,全部我出錢一人承擔。我就二兄弟,老弟問,遺產怎麼分?我說,你沒錢你全拿走吧!歸你。我不是不愛錢,也不是沒資格拿這個錢,而是:一,父親血汗錢,用之不忍心。二,父親臨逝前拜託我照顧好弟弟一家,他讀書少,能力差點。

所以你岳父怎麼安排,是他的事,他女兒考順的話,更應該遵循遺囑或他生前安排。你僅是他女婿,頂多半個兒,無權插手此事!這不是法律問題,只證明你鑽到了錢眼裡!從另一個方面來說,你岳父生前洞察秋毫,他安排十分正確!


溈水河邊人


我思想固執一點,反正老人有錢先花老人自個的錢,雙方都不能要,借要還。不夠以後再湊,老人日後餘錢及財產他兒子自己處理,前提就是先花完老人自己的。偷偷給兒子錢財了再說沒錢管我要錢的話。。。對不起,別跟我說。


蚊仔1


我們家要拆遷了分了三套房子,我就打算兒子一套女兒一套自己留一套,但是身邊好多朋友都勸我不要給女兒房子,出嫁的時候偷著多給點錢就可以了怕以後得兒媳婦不樂意,在我心裡兒子女兒一樣的,本人80後,感覺跟她們不是一個年代的


噔噔的媽媽


女兒沒分得撫卹金就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了嗎?問這種問題的是不是腦子進水了。千百年來,從倫理上,法律上贍養老人是每一個做兒女義務,不管父母再怎麼不公平,他們始終是生你養你的人,沒有他們就沒有你,就連動物都有反哺的現象,當然除非你連畜牲都不如,哪就另當別論。


有你嚴寒不冷


父母養你大,你就要養他老。財產分割是老人的意思,即使他分配不均,你也不可以不養活他,生恩養恩大過天。。即使父母分配財產寒了你的心,你也要摸著自己的良心問問自己,父母能把我養大,我為什麼不能給她養老。父母把你帶到這個世界上來,你可沒給你父母帶一大筆財產。好自為之。


Smile53591779


一、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原則是財產損害賠償,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並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餘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二、賠償義務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債務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賠償金。

  三、死亡賠償金並非死者的遺產,不能通過遺囑的形式對其進行處分,只能按補償原則在繼承人之間適當分割。

四、女兒與死者生前如果不屬一塊生活,賠償金相應配額就要少。即使沒有,也不能影響贍養母親的責任和義務。女婿無贍養岳母的責任和義務。無論男女,有在婚姻關係續存期內以夫妻共同財產部分支付贍養雙方老人的相關費用。


泰山木32140178


不要道德綁架,現在的人們都在道德綁架,生孩子的時候,生男生女都一樣,可是,有誰能夠做到公平對待的父母,開玩笑哪。等到各自長大成家了,父母分財產啊,絕對是兒子多於女兒,有的女兒什麼都沒有,還要對女兒說自己掙得才爭氣。兩個兒子或女兒的也是有偏有向。等到父母老了需要照顧盡孝啊,又會說兒女都有責任啊,不要讓外人看笑話!不要問我為什麼這樣說,我就是這樣的,我就是女兒,所以,大家不要道德綁架,你們誰都不是當事人,你們不知道有些話當著你的面說出來是多麼的傷人心。


吃菠菜的兔子


現實中有很多老人都認為自己的房產,包括錢財留給兒子是天經地義的,女兒嫁出去了,就是潑出去的水,但是一旦自己病了的時候又認為女兒照顧自己是應該的,也因為如此,有很多女兒跟父母跟親兄弟不合,我覺得這也不能怪那些女兒,當然照顧父母自己有義務,但也有權利繼承父母的財產,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這種社會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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