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夜间博弈,让失信被执行人的夜不安宁

2018年8月15日,通州法院“雷霆2号”执行攻坚行动正式打响,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使命艰巨,刻不容缓。考虑到大多数人都是白天上班,家中无人,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按照 “雷霆2号”执行攻坚行动方案相关安排,8月23日晚上7时30分,通州法院开展了一场夜间执行活动。本次夜执行动共挑选六起案由不同的案件,打破以往现场执行只找人的惯例,本次夜间执行除了查人以外,还采取现场搜查形式,查人找物双管齐下,最大限度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此次夜执或动长达八小时,当晚执结一起,承诺第二天还款两起,十日内还款一起,并都提供了价值相当的担保,当晚扣押车辆一辆,存折一张。

出发前,通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瑞成就此次夜间执行活动的意义、分组及路线情况、注意事项进行部署,并在后方负责总指挥。

为了提高执行效率,本次夜执活动前期经过了周密部署,根据被执行人的住址及可能在家的时间段规划了一条合理的路线。本次活动由二十名法警及十几名法官及助理组成,带队的都是经验丰富的庭长、副庭长。

执行现场一:七旬老人无钱看病,儿子却不管不顾

本案是一起赡养纠纷,卢某与刘某是一对年近古稀的老夫妻,二老育有一子一女,卢某生系卢某和刘某之子。卢某、刘某年事已高且患有疾病,每月依靠国家给付的525元养老金生活,无法保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2010年,卢某、刘某随女儿卢某敏一同生活,卢某生从未支付过赡养费和医疗费,但卢某生的生活状况良好,其子女业已长大成人,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于是,卢某、刘某将儿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和医疗费,经法院判决卢某生每月支付卢某、刘某赡养费600元,并承担卢某、刘某二分之一的医疗费。

判决生效后,卢某生并没有履行义务,卢某、刘某向通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州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卢某生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均未回复。经全国网络查询系统反馈,被执行人卢某生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承办法官电话联系卢某生,“我不去,没时间,爱咋办就咋办”,卢某生回答后,马上挂断电话,再打已是关机状态,其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卢某生住处,其均不在家。听邻居说,卢某生白天在外打工,晚上才回来。面对如此不孝顺的儿子,为了早日解决老人的生活费,通州法院执行局夜间执行活动第一站就来到了通州区张家湾镇某小区查找卢某生,督促其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晚上八点,夜执队伍到达卢某生家,家中只有两个孩子,通过电话联系,卢某生的妻子就在小区楼下。随后,承办法官同卢某生妻子说明案件情况,了解到卢某生上班不在家,法官向其妻子送达传票,妻子承诺卢某生明天就来法院解决此案。

从卢某生家出来,执行队伍继续前进,赶赴下一个执行点——通州区漷县镇某村,查找被执行人李某。

执行现场二:拖欠劳务费不还 法院拟司法拘留

马某与李某系雇佣关系,2015年5月间经朋友介绍,马某至李某处打工,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8月30日之间,马某为李某提供劳务,双方约定日工资220元,马某先在李某承包的工程中铺砖、砌砖,后至李某家中为其装修房子,共计出工87.5天。但活儿干完了,马某却一分钱也没拿到,多次讨要未果,马某遂提起诉讼程序,讨要自己的血汗钱。经法院核实,李某拖欠马某劳务费19 250元整,经法院判决,李某支付马某劳务费19250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马某来通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李某四处躲着法院,多次变换电话号码,经法院多次沟通后仍不还款,法院到其家拘传过一次,因家中无人,仅有一2岁小孩,无法拘传,当场做工作与申请人和解,慢慢支付。但和解承诺的期限已过,李某还是没有按期履行,法官再次联系李某,却一直无人接听电话。

为了实现马某的合法权益,追回务工人员的血汗钱,及时解决涉民生案件,承办法官再次来到了李某家中。晚上九时,法官敲开大门,李某果然在家,刚开始态度蛮横,声称自己已经履行了判决义务,但当法官要求其交付凭证时,李某却哑口无言。法院依法将李某拘传至法院,不久,李某的朋友就把案款交付至法院,该案得以当场结案。

从漷县镇出来,警车又驶向了西集镇。在这里,执行队伍要去两个村,处理两起强制案件,第一起是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现场三:花言巧语骗借款 东躲西藏玩失踪

本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滕某因他人介绍,轻信田某父子的花言巧语,在没有任何抵押保证措施的前提下直接向田某父子出借人民币十万元,哪知田某父子拿到借款后立即玩起了“消失”,年过半百的滕某百般讨要借款不成,遂向通州法院提起了诉讼,经法院判决确认田某父子给付滕某十万元借款。判决生效后,田某父子仍旧我行我素,拒不还钱,无奈滕某向通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官前往田某父子位于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某村多次查找,均未发现田某父子的行踪,而法院亦未在田某父子名下查找到可供执行财产。

到达田某家,已经是晚上十点,只有田某年迈的父亲在家,通过交谈,法官得知了田某父子在外打工,不在家,自己也不清楚他们何时回来。于是,承办法官把传票送达给田某父亲,告知其通知田某父子到法院解决执行案件。

执行现场四:动手打架致轻伤 更换银行卡避执行

2014年10月23日17时许,崔某在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某村家门前,因倒水问题与金某发生口角后,金某持塑料水桶将崔某鼻子打伤,崔某随即将金某推倒在地,致金某左桡骨远端骨折,左尺骨茎突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2015年10月19日,通州法院判决崔某赔偿金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共计人民币五万余元。后崔某不服通州法院一审判决,上诉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崔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生效法律义务,为维护自己的胜诉权,金某向通州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通州法院执行法官在冻结被执行人崔某的工资卡账户,并扣划案款3万元后,崔某通过更换银行卡逃避法院的执行,性质恶劣、情形严重。为了体现司法权威,惩戒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法官敲响了崔某的家门。

打开大门,崔某人就在家中,刚洗完澡出来,当法官询问其是否偿还金某赔偿款,崔某给自己找各种理由,当法官将其拘传回法院,并当场查封、扣押其名下停放在院门口的面包车一辆,崔某赶忙打电话让家里人来凑钱。由于到了深夜,家里一下子凑不齐几万块钱,于是崔某的弟弟来到法院提供担保,并写下保证书,保证第二天把钱交到法院。

从西集镇出来,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执行队伍继续赶往下一个执行地点——通州区杨庄北街某号院。

执行现场五:执行现场六:骗取介绍费三万元 多次催要拒不返还

本案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李某娟经人介绍与陈某相识,2016年2月,陈某向李某娟表示可以介绍防水工程给李某娟承包,并以此为由收取了李某娟三万元好处费。陈某在拿到三万元后,并未促成相关防水工程给李某娟。后李某娟多次向陈某主张返还三万元,陈某均未返还。后李某娟起诉至通州法院,经审理判决陈某给付李某娟欠款及诉讼费30275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无视法律,使生效判决成为一纸空文。为使判决得到有效执行,李某娟来到通州法院立案执行。接到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陈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通过邮寄和电话传唤其到庭,但陈某未按期到庭亦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开始电话承诺会自己私下解决,主动履行义务,再打电话核实就已联系不上。

到达陈某家楼下单元门,法官多次按门铃,陈某家里有人应答却迟迟不开门,后法官通过一楼的业主打开单元门,来到陈某家。家中只有自称是陈某前妻的廖某和孩子在家,经法官多次确认,廖某始终说陈某不在家,两人早就离婚了,联系不上陈某。通过观察家里的布局及物品摆设,法官通过多年的执行经验判断,家中一定有成年男性生活。通过法警侦查,陈某果然在家,就在法官上楼的瞬间,陈某穿好衣服躲到了楼上楼梯处。被抓了现形的陈某无话可说,只是说自己没钱,陈某和廖某的行为都构成了对法律的亵渎,鉴于陈某身体状况不好,家里又有未成年的孩子,法官决定将廖某带回法院,陈某在家凑钱,并照顾孩子。

从王某家里出来,在返程的路上,执行法官来到了今晚的最后一个被执行人家。

执行现场六:朋友借钱来周转 三催四要不还钱

本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王某丽与王甲系朋友关系,王甲经营餐饮业,因周转困难向王某丽借款,王甲承诺用两个月就偿还,两个月早已经过去,经王某丽多次催要,王甲始终未还款。后王某丽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王甲应给付王某丽借款及诉讼费共计32559元。判决生效后,王甲还是找各种理由推脱。王某利实在忍受不了一次次的欺骗,来到法院寻求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王某多次承诺履行判决,但均未实际履行。后经法官再三督促,仍不履行义务,于是法官决定来王甲的家里走一趟。

到了王某家里,王某正在家睡大觉,通过法官询问是否能履行判决义务,王某一口回绝了,于是法官将王某拘传回法院谈话。

六家被执行人都找过后,回到单位已经是凌晨一点。执行法官回到法院继续挨个跟王某、廖某谈话。就这样,法官耐心的做二人的工作,王某的妻子邓某来到法院将自己的车辆钥匙、行驶证交给法院作为担保,并出示了身份证、结婚证证明其身份,承诺10天内还款,否则自己愿意成为该案的被执行人,承担保证责任,并同意法院对其名下的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廖某则是让家人送来了存折放在法院,天亮了再去取钱,替陈某偿还欠款,并写下悔过书,承认自己妨碍司法执行的错误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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