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院会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深化“实习律师进法院”工作

今年7月,苏州法院“探索建立实习律师进法院实习制度”入选全国法院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案例。为进一步完善此项制度,近日,苏州中院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实习律师进法院”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统一遴选、异地安排、扎口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精选点、扩大面,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细化实习律师培养机制,推动此项改革在全市范围内落地生根,努力为新时代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打造出更多可复制、可借鉴的苏州样本。

苏州中院会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深化“实习律师进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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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四方共管,确保培养取得实效

加强完善人民法院、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四方共管机制,分别从实习律师的组织遴选、日常管理、考核考评、跟踪管理及监督等各角度,共同做好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的监督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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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五项机制,深化实习培养方案

进一步完善实习遴选机制,对遴选对象、遴选条件、遴选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建立律所推荐、律协遴选、法院审查的遴选方式,确保实习律师遴选优中选优;探索建立岗前培训机制,法院、司法局和律协共同选派资深律师、法官、优秀实习律师代表等担任培训老师,对实习律师集中开展包括政治素养、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工作流程与规范在内的岗前培训;强化落实纪律约束,专门制定实习考勤、回避、廉政及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人手一册,并将教育贯穿实习全过程,确保实习期间的风险预防;搭建学习交流机制,除日常实习工作外,法院将通过微信群、定期交流会、庭审旁听、讲座培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拓展实习律师在法院实习期间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法院建立临时档案或工作台账,及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将根据实习律师实习期间的业绩表现及作风纪律情况对其进行全方位考核,确保实习留痕、考核科学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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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位保障,加强对实习律师的扶持和表彰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为实习律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定期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律师事务所也尽可能为实习律师提供必要的经济补贴及生活保障。此外,市律师协会及律师事务所还将对实习律师的成长进行跟踪调研,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实习律师在政策上予以关心和扶持,在评优、青训营、高端业务培训等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市律师协会每年拨付一定经费对优秀实习律师予以表彰奖励。

苏州中院会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深化“实习律师进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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