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貼士」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風險?我們全梳理了一下

「法律贴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风险?我们全梳理了一下

「法律贴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风险?我们全梳理了一下
「法律贴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风险?我们全梳理了一下「法律贴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风险?我们全梳理了一下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種非常複雜的合同,合同的效力問題涉及方方面面。同時,鑑於建設工程施工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它又是一種非常重要的合同。

今天將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裡面涉及到的所有風險點進行了梳理。

——內容組

1

合同雙方主體

風險指數:低

常見表現形式:

承包方是否有資質,是否存證轉包、掛靠的情形。是否必須經過招投標

2

工程承包範圍

註明與招投標文件、發包圖紙、工程量清單內容一致; 包括:土建工程、給排水工程、電氣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噴淋工程、暖通工程、弱電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統預埋管、盒、箱殼部分)等等。

3

合同價款

風險指數:高

常見表現形式:

合同價款條款是建設施工合同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條款,建設施工合同糾紛中80%的是造價糾紛,這就需要我們對合同價款的約定引起足夠的重視。應注意以下問題:

1、招投標工程項目,簽約合同價即是投標價、中標價;直接發包的工程,簽約合同價為雙方簽約時協商確定的工程造價。

2、安全文明施工費由環境保護費、文明施工費、安全施工費、臨時設施費組成,應當不低於《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表》中的下限費率;

3、據2013計價規範第2.0.7項,暫估價指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提供的用於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以及專業工程的金額。

4、暫列金額是用於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服務的採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工程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5、不同的合同價格形式,發包人和承包商之間的風險分配是不同的,主要體現在工作內容風險、工程量風險、單價風險等在發包人和承包人之間的分配。

4

工程款支付

1、方式:節點形象進度,按比例;工程量,按比例。 2、按照節點付款的約定,承發包雙方會根據合同特點加以約定。律師審查的是綜合工程進度和款項支付的配套,前期墊資比例墊資壓力、工程過程中的資金投入的持續和科學等。

5

工期

風險指數:高

常見表現形式:工期一般與建設方的整體規劃密切相關,牽一髮而動全身,所以為了督促施工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建設,一般會約定較重的違約責任,所以明確開工日期、實際開工日期、計劃竣工日期、實際竣工日期、工期延誤、工期順延、工期索賠、總工期等內容尤其重要。應注意的問題:

1、合同約定開工日期、開工報告載明開工日期、施工許可證上載明的開工日期均不相同的情況下,應以監理單位確認的開工報告中載明日期作為開工日期。

2、注意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為準,且這裡的天數為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實踐中真正的施工時間並不包括春節等節假日,所以承包人須注意節假日時間的長短,以免工期過短。

3、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工期小於定額工期時,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示增加費用,壓縮的工期天數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30%。超過30%的,視為任意壓縮合理工期,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處理。

4、雙方應明確約定工期延誤、工期順延的情形,詳細約定進行工期索賠的程序。在違約責任中明確雙方關於工期的權利和義務,以此在發生工期方面的事實時,可以有所依據的維護自己的應得利益。

6

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標準規定的合格標準,雙方也可以做出其他約定,如取得“魯班杯”“錢江杯”等。 2、該約定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所以,在簽訂合同時應充分考慮到工程的實際情況,以及承發包雙方的真實意願,進行填寫,一般可以考慮填寫為“合格,力爭取得XX獎”。如果約定取得XX獎,一旦承包人無法取得,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

竣工驗收

1、竣工驗收是否合格直接關係到承包人是否能夠獲得工程價款,竣工驗收是全面檢驗工程建設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質量的重要環節,根據《建築法》第61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竣工驗收的條件、程序是竣工驗收的具體操作方法,應注意在專用條款或補充協議中明確約定竣工驗收的程序,以免雙方不提交驗收報告或者拒絕竣工驗收時產生爭議。

3、竣工日期、工程的移交和接收與工期直接相關,最終反映為是否產生工期索賠,應注意當雙方對竣工日期發生爭議時,法律確定竣工日期的標準:首先,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其次,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最後,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

8

爭議解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按照不動產專屬管轄確定受訴法院,即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由建設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從而排除了協議管轄。 但是仲裁的管轄約定依然有效。

9

違約責任

1、履約保證金(或保函)的具體內涵加以明確:何種情況下扣除、保函生效失效時間、保證金退還的時間及利息約定。

2、對於工期拖延的罰則:扣保證金、違約金及抵工程款、總價款的違約金。

3、對於逾期支付工程款的罰則:發包人不能按時支付工程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違約金:可與延期同比例的約定。

4、對於優先受償權的約定。

5、對於工程及資料交付的約定:發包人與承包人工程結算髮生的任何異議,應當通過仲裁或者訴訟解決,但是無論是否發生或者爭議責任如何,都不能成為承包人行使工程移交、工程驗收、配合工程備案以及移交工程資料的抗辯理由。上述爭議被確認屬於發包人過錯的,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留置權)。

6、對於質量爭議的約定:質量問題認定的中間機構設置和認定。證明責任的承擔和程序。可約定第三方:區所在地的質量部門。

7、對於質保金的約定:質保期的長短,質保金返還的方式和利息支付問題。

8、對於安全文明施工過程中的責任承擔和處罰方式的約定。

9、關於工程違法轉分包、掛靠的約定:主要是罰則。工程不允許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發包人發現承包人違反本條規定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有權立即解除合同。承包人除比照本協議質量、工期相應處罰條款承擔全部責任外,應當承擔工程總標價10%的違約金。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還應承擔由於解除合同迫使發包人重新招標引起的房屋銷售信譽受損帶來的直接、間接經濟、名譽賠償責任。但本協議約定發包人分包的除外。

10、對於工程保修責任的認定:承包方不保修情況下的處理和費用承擔。

10

人員權限配置

對於可能引起工期順延、工程質量、合同效力等重大變更的工程師指令,可以約定需要經過發包人或承包人認可後生效。

2.對於超越工程師授權範圍的,由發包方確認。

11

工程順延

1.工期順延的原因,除規定不可抗力外,對於因工程內容變更、工期增加、設計變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電)、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順延,約定標準作為認定是否構成工期順延的依據; 2.工期順延的程序性約定:承包方在一定時間內,書面報發包方認可、監理認可。可以增加“視為”條款。(視為條款:發包方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覆的,視為認可。)

12

工程變更

未經過規劃的批准、設計的批准的規劃設計變更;承包方原則不作變更;但實務上需做變更。

確認流程:由於工程變更使得工程量或工作內容增減的,變更發生後 日內,承包人須向工程師提交書面報告,工程師審批通過書面報告後報發包人核准,書面報告經發包人確認並加蓋公章後,方可作為調整合同價款的有效簽證,在工程結算時支付。

承包人逾期不報,視為不涉及工程造價增加。設計變更必須提供由發包人發出的或發包人委託設計單位經發包人審批後發出的工程變更通知書,否則不視為設計變更。施工期間變更調整單項 元以內不予計取, 元以上單項的變更於竣工決算時調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