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的房產已被抵押後,別人還可以查封嗎?該怎麼辦?

水木年華58620677


即使房子被抵押了,也是可以進行查封的,只是抵押權人的權利優先得到保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實際上在法院日常執行過程中,對於已經設置抵押權的財產,例如一些已設定抵押的房產,如果抵押擔保的債權數額巨大,尤其是遠遠超過抵押物價值的,可能導致在拍賣該抵押的房產獲得價款支付給抵押權人後沒有剩餘的部分,法院就一般不對該房產進行查封,因為查封了也無法達到執行目的,最終還是要優先滿足抵押權人的要求。

問題提問人應該是後期想執行的債權人,如果查封的財產確實已經被抵押,也是沒有辦法,只能查詢還有其他財產沒有,不然查封了也無法得到執行,抵押權人的優先權受法律保護。


孤獨1749


房產即使抵押了也不影響法院查封,如果被執行人的房產還沒查封,建議申請執行人儘快申請法院查封,以保障債權的實現。

現如今很多房產都辦理了按揭貸款,把房產抵押給了銀行,但是大多數都在還,

雖然抵押房產有權利瑕疵,但是並不會影響法院查封,法院也可以對該抵押房產進行司法拍賣、變賣。但是,對於已經辦理過抵押登記的房產,執行法院必須保障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在執行過程中,對被執行人的抵押房產進行司法拍賣、變賣前,應當依法提前通知抵押權人、優先購買人到場,同時也應當告知買受人該房產已抵押的情況。

房產被拍賣後的變價款需要先支付評估、拍賣等合理費用再償還抵押權人最後剩餘的部分變價款才留給申請執行人。雖然剩下的錢不多,但是也比沒有可供執行財產被法院終本結案一分錢拿不到要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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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偉1583800075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意思就是說,你可以繼續申請查封,但是由於之前房子已經設定了抵押,抵押權人有權就房子先行清償自己的債務,如果抵押的房子拍賣/變賣/折價受讓之後所得資金,在清償完抵押權人的債務之後還有資金的,你可以受償。當然,如果被執行人有其他資產或者有第三人願意將抵押權人的債務清償的,房產上的抵押權就自動消滅了,就可以辦理解除房產抵押的手續了。

我重點回答一下你的第二個問題——怎麼辦?我理解你問的是如何辦理查封的手續。

因為你提到的是被執行人,所以你的案件應該已經到了執行階段。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的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因此,被執行人拒不執行的,可以與法院溝通由法院作出裁定查封被執行人的房產。

以上回答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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