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怒斥:只有中国房子才有公摊面积!

最近,关于房屋公摊面积的话题在网络热传。

新华社怒斥:只有中国房子才有公摊面积!

对此,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一同发文《“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人民日报也将公摊面积的讨论推上了风口浪尖,文中怒斥:“既然国际上基本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为何我国计算房价、物业费等都要包括占比颇高的公摊面积?职能部门治理房地产行业乱象之时,能否回应公众关于公摊面积乱象的关切?”

新华社怒斥:只有中国房子才有公摊面积!

那么,这个引来新华社专门发文怒斥的“公摊面积”到底是什么?

正如上面这位购房者所言,买的是一百平方的房子,实际上只有70平,这个30平米的巨大差额,就是所谓的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到底包括哪些东西,看看百度百科怎么说:

新华社怒斥:只有中国房子才有公摊面积!

虽然美其名曰“公摊面积”,不要想当然就以为不需要购房者出钱。其实,这部分莫须有的公摊面积也是要购房者买单的。


公摊面积到底占有多大的比例呢?一般来说,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约在10%~15%;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约在15%~20%;高层住宅相对更高一些,约在20%~25%。

近年来,随着商品房价格攀升,部分开发商更利用普通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缺乏深入了解与测算能力,不断推高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使之快速上涨并超过了30%。2010年,山东高密某楼盘推出后的公摊系数甚至超过52%。很显然,公摊系数越大,公摊面积越多,购房者越受伤。

新华社怒斥:只有中国房子才有公摊面积!

买房子有公摊面积,全世界唯中国独有。对中国购房者来说,公摊面积就是个坑!

据说,房子公摊面积是香港著名的商人李嘉诚率先发明的。这一概念的发明让香港成了李家的城,但让普通老百姓却倒了血霉!虽然购房者恨透了“公摊面积”这个概念,不过却非常有利于政府、房地产商、物业公司。那么,公摊面积到底是个多大的坑呢?

公摊面积有效“降低”了房价

欧美一般都是按“室内面积”来计算房价,比方说希腊、西班牙等国家某个住宅楼的某套房的“室内面积”有100平方米,房价折合成RMB是100万,那么单位房价就是1万元/平方米。

而国内开发商机智地采用“建筑面积”来计算房价,比方说国内某个住宅楼的某套房的“建筑面积”有100平方米,房价折合成RMB也是100万,那么这个单位房价也是1万元/平方。

但事实上,国内这套房的“室内面积”只有70平方米,缩水的30平方米属于“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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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统一按照“室内面积”来计算单位平方房价的话,那么国内这套房的单位房价就应该是1.4万元/平方。1平方的单价比原先整整高出了4000元!

所以,通过“公摊面积”这个概念,国内在统计房价时,可以极大幅度的降低“房价”。同时也给了国内民众一种美妙的错觉:“俺这也是上百平方的大房子哟!”尽管你能用上的只有70平米。

但对于欧美国家的业主来说,人家买的是实实在在的“100平方米”的房子。

利用公摊概念,可以无中生有

一个有名的笑话,每一个小区的所有房子的公摊面积加起来,一定会超过这个小区的实际公摊面积,所谓的1+1>2在这里得到了最为淋漓尽致的体现。

一般来说,业主对自己房子的室内面积可以测量,也是很容易测量的,但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可不仅仅是电梯和过道,还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而且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甚至有的小区,连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给你计入到公摊面积中(尽管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这些不算公摊)。

作为业主,你当然可以拿着尺子仔细地量你的家,甚至也可以量一量楼梯过道,电梯,可是你能把整个小区的公摊面积全都量了吗?

假定还是之前说的那套住宅,只要能无中生有多计入1平方的面积,那么总房价就能多收1万元,那么1000套就是1000平方,就能多收1000万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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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有利于多收费

买了房子就万事大吉了吗?NO,还得养房。每年还得交物业费,暖气费、卫生费等乱七八糟的费用。这些费用都是按建筑面积缴纳的,这就大大便宜了物业公司和暖气公司。


一套使用面积只有70平方的房子,却按建筑面积100平方收钱,两者差了43%!

有人说,如果不交公摊面积的物业费,就没有人来给你打扫过道、电梯的卫生,所以必须交!然而套内面积也是交了物业费的,难道物业每月派人到家来打扫卫生吗?

室内的物业费本身就包含了这些所有的费用,所谓的“公摊面积”的收费不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重复收费”罢了。

更搞笑的是暖气费也是坚定不移的按照建筑面积来收取。可过道有暖气吗?垃圾道有暖气吗?变电室有暖气吗?设备间、公共门厅有暖气吗?分隔墙上有暖气吗?但这些可都是一平方一平方要收暖气费的,谁来交?当然是不差钱的业主了。

大家都是“建筑面积”,业主虽然明知道不公平,但总体来说是模糊的,也没办法,但如果把“建筑面积”换成“室内面积”,这种违和感立马就呼之欲出了。

所有人都知道对“公摊面积”收取物业费和暖气费是荒谬的行为,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这就是为什么我国房地产业一定要坚持“建筑面积”一百年不动摇的原因,谁会看着钱不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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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坯房增加了购房成本

国内不但有“公摊面积”这一概念大幅度的“摊薄”了房价,事实上,欧美国家的房子在交房时也是没有“毛坯房”、大产权、小产权这些概念的。比如希腊的公寓,不仅没有公摊面积,而且绝大部分都是精装修,配有地板、卫浴、马桶、厨柜、空调、嵌入式衣柜等等,拎包就可以入住。而且,还是永久产权,不是国内的只有70年的大产权,更不是没有任何保障的小产权。

没有公摊、永久产权、精装修。。。这就是在希腊购房与国内的区别。

而我国大部分的房价都是基于“毛坯房”制定的,所以在对比国内外房价时,国内还需要加上基本的装修成本。

公摊之弊何时休?

公摊面积问题积弊已久,越涨越多的公摊面积已经严重侵占了业主的利益,也损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公正。近几年,为回应民众诉求,重庆、广州、北京等地也开始出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探索。老百姓期待着相关职能部门在研究房产调控政策之时,能正视公摊面积问题,探索更科学、合理的计价方式,切实保护百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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