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專題︱鄭偉:沈約、四聲與詩律

宋书专题︱郑伟:沈约、四声与诗律

點校本二十四史修訂本《宋書》

六朝史籍經常提及沈約(441-513)諸人在識聲律、辯音韻方面的才學。比如:

《梁書・庾肩吾傳》(卷四十九):“齊永明中,文士王融、謝朓、沈約文章始用四聲,以為新變。至是轉拘聲韻,彌尚麗靡,復踰於往時。”

《梁書・沈約傳》(卷十三):“沈約字休文,吳興武康人也。……又撰《四聲譜》,以為在昔詞人,累千載而不寤,而獨得胸衿,窮其妙旨,自謂入神之作,高祖雅不好焉。帝問周舍曰:何謂四聲?舍曰:‘天子聖哲’是也。然帝竟不遵用。”

《南史・周顒傳》(卷三十四):“轉國子博士,兼著作。太學諸生慕其風,爭事華辯。始著《四聲切韻》行於時,後卒於官。子舍。舍善誦詩書,音韻清辯。”

《南史・陸厥傳》(卷四十八):“(永明末)盛為文章,吳興沈約、陳郡謝朓、琅琊王融以氣類相推轂,汝南周顒善識聲韻。(沈)約等文皆用宮商,將平上去入四聲,以此制韻,有平頭、上尾、蜂腰、鶴膝。五字之中,音韻悉異;兩句之內,角徵不同,不可增減。世呼為永明體。”

歸納一下,上面幾段話的主要意思是:第一,提出“四聲說”的,沈約為中心人物,王融(467-493)、謝朓(464-499)、周顒等人,也參與其事。第二,“四聲說”就是發現平上去入各自獨立,“天子聖哲”四字,聲調各異,代表了漢語的四個聲調。第三,齊梁時代,寫詩講究識聲辨韻,其中“八病”是需要避免的。《南史・陸厥傳》只提到了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其他四病是大韻、小韻、傍紐、正紐。第四,四聲又與“五音”、“五聲”(即宮商角徵羽)相聯繫。

一、四聲

日僧遍照金剛(774-835)《文鏡秘府論·調四聲譜》(人民文學出版社1980年版)說:“東方平聲(平伻病別)、南方上聲(常上尚杓)、西方去聲(祛麮去刻)、北方入聲(壬衽任入)。”《文鏡》舉的四組例字,每組除了按平上去入依次排列,還注意到了用同聲母的字。古人很熱衷於把四方、陰陽、五行等名詞附會於一些跟音韻學有關的術語,四方和四聲實在是風馬牛不相及,純粹數字能湊得上罷了。

除了“調四聲譜”,《文鏡》的“調聲”、“詩章中用聲法式”、“四聲論”、“文二十八種病”諸篇都論及四聲,其中尤以“四聲論”最為詳贍。當時與之有關的著作,除了沈約《四聲》、張諫《四聲韻林》、劉善經《四聲指歸》、夏侯詠《四聲韻略》(皆據《隋書·經籍志》,沈、夏侯二氏書,其他著述分別引作《四聲譜》《韻略》)之外,還有周顒《四聲切韻》、常景《四聲贊》、王斌《四聲論》(據《南史・陸厥傳》,《文鏡·四聲論》引作《五格四聲論》)等,今皆已亡佚不存。其他如陽休之《韻略》、李季節《音韻決疑》、呂靜《韻集》,書名雖然沒有冠以“四聲”,但無疑也屬同類,所以不但被《文鏡》所引述,而且後來的陸法言《切韻》(601)也有提及。

總的來說,《文鏡》在描述四聲時,措辭比較模糊,基本上都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意象式描述,比如“夫四聲者,無響不到,無言不攝,總括三才,苞隆萬象”之類的話,但該書也指出了與四聲有關的一些重要的事實,比如:“宋末以來,始有四聲之目。沈氏乃著其《譜》論,雲起自周顒。”又如:“且夫平上去入者,四聲之總名也,徵整政隻者,四聲之實稱也。”

要知道,雖然沈約、謝朓等人已經辨明四聲對於文學創作的重要性,但在當時,有此種意識的尚在少數。《文鏡·四聲論》說:“潁川鍾嶸之作《詩評》,料簡次第,議其工拙。乃以謝朓之詩末句多謇,降為中品,侏儒一節,可謂有心哉!又云:‘但使清濁同流,口吻調和,斯為足矣。至於平上去入,餘病未能。’”同篇又說:“經數聞江表人士說:梁王蕭衍不知四聲,嘗縱容謂中領軍朱異曰:‘何者名為四聲?’異答雲:‘“天子萬福”,即是四聲。’衍謂異:‘“天子壽考”,豈不是四聲也?’以蕭主之博洽通識,而竟不能辨之。”

上面引過的《南史・陸厥傳》還提到:“尚書亦云:自靈均以來,此秘未睹,或暗與理合,非由思至。張、蔡、曹、王曾無先覺,潘、陸、顏、謝去之彌遠。”沈約撰《宋書·謝靈運列傳》(卷六十七)也有類似的話。

看來,謝靈運(385-433)的“山水詩”作為詠懷詩的重要代表,在中國文學史上固然有其獨特的價值,但在體悟與發現中國語言文字的特質方面,沈、周諸人,更勝一籌。

稍晚的劉勰(約465-約532)則“此秘已睹”,且能追隨沈、周之流。《梁書·劉勰傳》(卷五十)說:“勰自重其文,欲取定於沈約。……嘗與沈約坐賦,得《詠燭》,甚為約賞。”劉勰撰《文心雕龍》有“聲律”一篇,其文學主張與沈約若合符節,《文心》各篇的“贊”用韻嚴格,可見劉氏也有審音辯韻的卓識(詳參:周祖謨《切韻的性質和它的音系基礎》,《問學集》,中華書局1966年版)。

“四聲論”為什麼會不早不晚,在永明年間興起?《文鏡·四聲論》有一段文字,可備參考:

蕭賾永明元年,即魏高祖孝文皇帝太和之六年也。……及太和任運,志在辭彩,上之化下,風俗俄移。故後魏《文苑·序》雲:‘高祖馭天,銳情文學,蓋以頡頏漢徹,淹跨曹丕,氣遠運高,豔藻獨構。衣冠仰止,鹹慕新風,律調頗殊,曲度遂改,辭罕淵源,言多胸臆,練古雕今,有所未值。至於雅言麗則之奇,綺合繡聯之美,眇歷年歲,未聞獨得。繼而陳郡袁翻、河內常景,晚拔疇類,稍革其風。及肅宗御歷,文雅大盛,學者如牛毛,成者如麟角。……’從此之後,才子比肩,聲韻抑揚,文情婉麗,洛陽之下,吟諷成群。及徙宅鄴中,辭人間出,風流弘雅,泉湧雲奔,動合宮商,韻諧金石者,蓋以千數,海內莫之比也。

上面一段話,雖然所指沒那麼明確,但大致的意思可以看得出來,說的是文體演進、追求語言的形式美,到了六朝時已經非常明顯,其中上層階級的銳意革新、有識文士的有力踐行起到了關鍵作用,比如寫過《四聲贊》的常景;尤其是南渡之後,對“動合宮商、韻諧金石”的追求更是蔚然成風。從山水詩,到宮體詩,再到律詩這樣型式固定的詩歌形式,與南朝文士發現四聲之美必然有直接的關係,但為何在那個時期發現了四聲,《文鏡》並沒有給我們滿意的答覆。

近人陳寅恪先生獨闢蹊徑,從文化與語言接觸的角度,提出梵文聲律對沈約、周顒諸人四聲說的發明起到了決定作用:

南齊武帝永明七年二月二十日,竟陵王子良集善聲沙門於京邸,造經唄新聲。實為當時考文審音之一大事。在此略前之時,建康之審音文士及善聲沙門討論研求必已甚眾而且精。永明七年竟陵京邸之結集,不過此新學說研求成績之發表耳。此四聲說之成立所以適值南齊永明之世,而周顒、沈約之徒又適為此新學說代表人物之故也。(詳參:《四聲三問》,《金明館叢稿初編》,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版)。

沈、周之流恰在永明之時與善聲沙門接觸甚密,由此發現梵唄新聲與漢語四聲的相似之處,固然可以理解,但具體如何與漢語四聲對應,也是必須解答的問題。

陳文指出,印度古時聲明論有三聲,表現為音高的高低區別,從類別上講,正好可以和漢語的平上去三聲相對應。至於入聲,它和其他三聲性質不同,入聲首先是具有[p t k]塞音韻尾,而其他三聲只有零韻尾、[i u]韻尾或[m n ŋ]韻尾,這是音段(segment)性質的不同;另一方面,平上去入四聲,在韻律(prosody)層面,也各自有別。唐沙門神珙在《四聲五音九弄反紐圖·序》(附於《玉篇》卷末)裡說:“昔有梁朝沈約,創立紐字之圖,皆以平書,碎難尋見。唐又有陽寧公、南陽釋處忠,此二公者,又撰《元和韻譜》,……譜曰:平聲者,哀而安;上聲者,厲而舉;去聲者,清而遠;入聲者,直而促。”《文鏡》(西卷)引唐人《文筆式》的說法也完全相同。這段話說明,用現代語音學的眼光來看,平上去入在調形、調值、音高、音高等方面都是各有特點的。

六朝漢語有“四聲”固然為事實,那“八調”又如何解釋?我們顯然不能將此處的“聲”和“調”兩者相混同;或者說,“八調”的說法至少在當時是不能成立的。具體來說,中古四聲可各分陰陽,如平聲有陰平、陽平兩個,依此類推,共有八類。陰、陽之分根據聲母的清濁,清聲母(按現代語音學的概念,準確地說應為“帶聲”、“不帶聲”)配陰調,濁聲母配陽調。然而,六朝隋唐時期,聲母雖有清濁之分,卻並沒有影響到整個字調的高低,所以清平字和濁平字同調,上去入聲字亦如此,並沒有由四聲分化成八調。

二、五音

古書裡常被稱作“五音”或“五聲”的宮商角徵羽,它經常出現,但涵義不定。其一,指聲調的,除了上面引的《南史》,還有《文鏡・調聲》引元兢的話:“聲有五聲,角徵宮商羽”。可是,“宮商”是五音,和四聲對不上。李季節《音韻決疑・序》說:“商不合律,蓋與宮同聲也。五行則火土同位,五音則宮商同律。”《文鏡·四聲論》引此文,並謂:“經每見當世文人,論四聲者眾矣,然其以五音配偶,多不能諧。李氏忽以《周禮》證明,商不合律,與四聲相配便合,恰然懸同。”李氏的意思是,“四聲”之所以不能和“五音”一一相配,是因為宮、商二音都是平聲,所以叫做合律;角徵羽三音,則正好跟上去入相配。

怎麼配呢?應該是角配入、徵配上,羽配去。宋本《廣韻》(餘迺永新校互注本,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年版)“羽”字有上、去兩讀,並引《晉書・樂志》“宮,中也,中和之道,無往而不理。商,強也,謂金性之堅強。角,觸也,象諸陽之氣觸動而生。徵,止也,言物盛則止。羽,舒也,陽氣將復萬物孳育而舒生,又音禹”。需要說明,“宮,中也”這類訓解並非嚴格意義上的聲訓,因為訓釋字和被釋字只有韻母相同,聲母就不一定管了。

其二,指聲母的,比如神珙《辨五音法》說:“宮,舌居中。商,口開張。角,舌縮卻。羽,撮口聚。徵,舌柱齒。與今字母多異。”敦煌出土的《守溫韻學殘卷》“辨宮商角徵羽例”、南宋《切韻指掌圖》“辨五音例”,也將“宮商”指稱聲母。鄭樵《通志・七音略》批評了南朝文士把“宮商”等同於四聲的做法,指出“江左之儒,知縱有平上去入為四聲,而不知橫有宮、商、角、徵、羽、半徵、半商”。

其三,指韻母的。上引《晉書・樂志》解釋“宮商”的用字只管韻母不管聲母,即是明證。還有如宋本《玉篇・五音之圖》,都是用反切來注音,看起來很繁複,但卻安排巧妙。具體如下:(括號內是反切,其左為被切字)

宮:宮(居隆)、居(宮閭);

商:商(書陽)、書(商餘);

角:角(古嶽)、古(角伍);

徵:徵(陟裡)、陟(徵力);

羽:羽(於矩)、於(羽俱)。

以“宮”音反切上下字“居隆宮閭”為例,“居宮”、“隆閭”兩兩雙聲,“居閭”、“宮隆”兩兩疊韻,其餘四音也可依此類推。筆者曾在《試釋宋本〈玉篇・五音之圖〉與“宮商”“五姓”之名》[《華東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一期]一文中指出,此處“宮商”的內涵,“不能以聲母作為區分標準,也不能單憑韻母主元音,更不能只看韻尾或聲調,而應該著眼於韻母主元音與韻尾搭配後的發音狀態,即‘韻’的語音性質。”

宋书专题︱郑伟:沈约、四声与诗律

浙江金華八詠灘廣場的沈約塑像

三、平仄

今人高友工在《中國語言文字對詩歌的影響》一文中說:“在齊梁時期四聲開始有意識成為詩律的成分,漸而四聲簡化為平仄真正為新節律鋪了路。以前節律的基礎只是音節,也就是字節。一字一音,或二字或三字構成節律的基本單位。在平仄作為對立的根據以後,音節律又加上了平仄律,看上去只是疊床架屋的形式主義的枷鎖,但其於節奏意義之轉變實有極深的象徵性。”

在《律詩的美學》一文中,高氏也表達了大致相同的意見:“沈約通常被譽為聲調的發現者,也許他只是許多關注著聲調規則的詩界中人的一分子。謝朓與王融也屬於這一集團。但是最重大的貢獻則是將聲調系統由四聲體系簡化為一種兩分法,它使聲調與詩歌的結合成為現實。” (詳參:《美典:中國文學研究論集》,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8版)

我們要問的是,周、沈之流在當時是否已經有意識地將漢字音節的四分(四聲)轉變為二分(平仄)了呢?從目前所及文獻來看,當時最多有那麼點朦朧的感受,而絕沒有像四聲那麼絕對的分野。

《南史・陸厥傳》:“大旨欲宮商相變,低昂舛節,若前有浮聲,則後須切響。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宋書·謝靈運列傳》“舛節”寫作“互節”;“宮商”則作“宮羽”。)“宮商”的問題上文已作了分析,在這句話裡頭無疑應該指的聲調(或者說是韻律)的差別;可以注意的是“低昂”、“輕重”等描寫,似乎也應該跟聲調有關。“宮商”或者“宮羽”之間,應該就是低昂的不同。上文已經指出,李季節說“宮商同律”,而且宮、商二字確實都是平聲調,談不上“低昂舛節”,所以《宋書》“宮羽相變”的說法是可靠的。

再者,從古人和今人對六朝隋唐聲調的認識來看,平聲低沉、上聲高昂,確實和《南史》等的記載相符。反過來也說明,若將漢字音節作二元分立,字調的高低區別可能就是“平仄”之分的一種表現。

梁慧皎《高僧傳》謂:“平調牒旬,殊有宮商。……時有道朗、法忍、智欣、慧光,並無餘界,薄能轉讀,道朗捉調小緩,法忍好存擊切,智欣善能側調,慧光喜騁飛聲。”可能是有關平仄的最早文獻。《說文》:“仄,傾側也。”又:“傾,仄也。”可見“仄”、“側”本來就是同義字;讀音上,中古又都是莊母職韻。從字面理解,“仄”即為不平、傾側之意。落實到聲調層面,平聲“哀而安”,那麼仄聲應該就是除此以外的其他韻律表現。高低固然是其中的一種,但長短、平曲、升降等特點,也都可以區分平仄。

由此可見,沈約作為永明體文學運動的主將,他對四聲的發現、詩律的演進影響甚巨,在中國文學史、漢語史、文化思想史上無疑都是值得濃墨重書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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