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一男子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

宝丰一男子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

1月18日,宝丰警方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违法行为人曹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当日上午11时30分,宝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接到监控指挥中心指令,一辆号牌为豫A782LZ的黑色荣威牌小型轿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要求执勤民警在山河路、文峰路等路段进行布控查处。

11时38分,城区中队民警发现该车在山河路与文峰路交叉口处等待红绿灯,遂上前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驾驶员曹某不仅拒绝接受检查,且强行倒车,撞到后方轿车后,加速逃离,险些撞到执勤交警。15分钟后,曹某驾驶车辆行至文峰路与姬袁庄路口附近,被执勤交警控制。经现场询问,曹某对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及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公安机机关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对阻碍执行职务的曹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民警提示:

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守法出行,遇见交警执法,配合执法在先,不得以各种理由阻碍交警的执法活动,如果对交警的执法或处罚有疑问,必须在现场配合执法的基础上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反应,或者进行行政复议等法律手段解决。切勿逞一时之快或心存侥幸,触犯法律。公安机关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坚决打击处理,维护法律尊严,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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