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數的歷史是怎樣的?

Wenziying


函數一詞是我國清代數學家李善蘭翻譯而來。當然,函數的發展也是相當曲折的,伴隨著數學的進步。一般分為以下幾個過程:

1.剛開始當作曲線來研究

函數(fuction)的發展要追溯到十七世紀,伽俐略在《兩門新科學》中幾乎全部包含了函數或稱為變量關係的概念,用文字和比例的語言表達函數的關係,1637年前後,笛卡爾在他的解析幾何中,已經注意到一個變量對另一個變量的依賴關係,但沒有意識到要提練函數的概念,此時期的函數是被當作曲線來研究的。

1673年,萊布尼茲首次使用function表示冪,後來他用這彝表示曲線上點的橫座標、縱座標、切線長等曲線長點的有關幾何量。與此同時,牛頓在微積分的討論中,使用“流量”來表示變量間的關係。

18世紀才有了函數的變量定義法

1718年約翰。柏努利在對函數進行了定義:由任一變量和常數的任一形式所構成的量;當然,它並不容易讓人懂。1748年歐拉大神,好像哪都少不了他,他的函數定義:由變量的一些數或常量與任何一種方式的解析表達式,他把伯努利的函數定義為解析函數,還發展出超越函數;1755年,歐拉雙給出下定義:如果某些變量,以某一種方式依賴另一些變量,即當後面這些變量變化時,前面這些變量也隨著變化,我們把前面的變量稱為後面變量的函數。

19世紀的函數推進新層次

1821年柯西:在某些變數間存在著一定的關係,當一經給定其中某一變數的值,他們變數的值可隨著而確定時,則將最初的變數叫自變量,其他各變數叫做函數。1822年傅里葉發現某些函數可以用表示,也可用一個式表示或多個式表示,而結束了函數概念是否以唯一個式表示的爭論。1837年狄利克雷突破了這個侷限:對於某敬意上的每一個確定的x值,y都有一個確定的值,那麼y叫做x的函數。像不像初中大家所學的函數定義呢?

現代函數概念:集合背景

康託創立的集合論在數學中佔有重要地位,奧斯瓦爾德維布倫用集合和對應關係、定義域、值域進一步具體化,打破了變量是數的極限,變量可以是數,也可以是其它對象。1930年,函數現代函數定義為:若對集合M的任意元素X,總有集合N確定的元素Y與之對應,則稱在集合M定義一個函數,記為f,x是自變量,y是因變量。

所以我們現在所學的函數,是經歷了好幾百年的發展而得來,可以說是來之不易,同學們可要好好學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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