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乃武與小白菜的冤案

楊乃武與小白菜的冤案

大清同治十二年(1837年)十月,浙江餘杭縣倉前鎮,發生了一起其實本無多大影響的事——鎮裡的賣豆腐的葛品連死了。

那個時代,死個社會底層人物並不是多大的事,但錯就錯在,葛連品娶了一個 如花似玉的老婆——小白菜。

小白菜閨名秀姑,本姓畢,因長得清秀,又偏愛穿一身綠衣衫,被鄉里街坊稱呼為“小白菜”,久而久之,反倒把她的真名給忘記了。

同治十年(1871年)葛連品與小白菜結為伉儷,由於雙方家境貧寒,便租了一位家境殷實的舉人楊乃武之房居住。

賣豆腐為生的葛連品為了養家餬口,常年住在豆腐坊裡,十天半個月才回家一次。閒來無事小白菜便常常到楊家走動,讓楊乃武教她識文斷字,偶爾還與楊乃武及其妻子一同吃飯。由於楊妻大楊詹氏在身邊,流傳不出石門緋聞來。但是到了同治十一年(1872年)九月,楊妻因難產去世,而小白菜和楊乃武之間仍舊“同食教經”

不久之後,由於葛連品的豆腐生意越來越難做,付不起房租,便與小白菜一同搬到表弟家。

搬出楊家的小白菜,再未與楊乃武有過聯繫。

同治十二年十月初七,葛連品突發重病,有流火症狀(即丹毒,以皮膚突然發紅,色如塗丹為主要表現的急性感染性疾病),葛連品不聽小白菜的苦勸,仍舊抱病上工,誰知病情益發嚴重。即使服下小白菜買來的西洋參和桂圓後,也不見好轉,反而在初九下午氣絕身亡。從發病到亡故,僅僅兩天時間,入殮之時屍體正常,毫無異樣。

此際正值江南十月,依舊秋熱逼人,葛連品身體肥胖,初十夜間屍體口鼻內有淡血水流出。守靈之人見此異狀,再兼葛屍臉色發青,便起了疑心,暗地裡告上官府。

這一告,便是一場滔天之禍的開端。

餘杭知縣劉錫彤在草草驗屍之後,得出一個結論:小白菜與楊乃武通姦殺夫。

楊乃武與小白菜之間“同食教經”的關係,尤其是楊妻死了之後,二人仍然如故,這種狀態,不在街頭巷尾產生非議才是奇怪的呢。流言自然也傳到了劉錫彤的耳朵裡,先入為主的思想讓這位縣太爺早已下了通姦殺夫的定論。

既然案情“已明”,剩下的就是要為這個案情找出一條完美的證據鏈,製作這條證據鏈的手段便是嚴刑逼供。當時的《申報》曾記載道,小白菜被“燒紅的鐵絲刺乳,錫龍灌水澆背”其殘忍度可見一斑。

如此酷刑,便是一個虎背熊腰的九尺男兒也無法忍受,更何況是一個文弱女子?屈打之下,小白菜成招,並順著劉錫彤的意思把楊乃武“交待”出來。

小白菜一介平民,對其施以酷刑也屬正常。但“姦夫”楊乃武的舉人身份,更讓劉錫彤惱上加怒:大清律例,除皇帝和握有先斬後奏之權的大臣之外,無人有權對擁有舉人以上功名的人處以刑罰,這也是舊社會“刑不上大夫”的理論。

為了儘快把這個案子定位死案,劉錫彤把案件上報到杭州知府衙門,請求將楊乃武的舉人功名革去,當然,所以對於楊乃武有利的證據,劉錫彤一概沒有上交。

楊乃武與小白菜的冤案

失去了舉人功名的楊乃武在杭州知府陳魯的酷刑之下屈打成招,承認自己購買砒霜叫給小白菜用以毒殺葛連品。一條完美的證據鏈就此形成。

同治十一年(1872年)十一月初六,杭州府陳魯下達了判決:小白菜為通姦而謀殺親夫,按律當凌遲處死;楊乃武指使他人謀害親夫,按律判處斬立決。

判決一層層地經過上報,其中的冤情始終沒有被各級官員揭露出來,就這樣在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二月二十日報給了朝廷。

一切看起來是那麼順利,只待朝廷下發一道核准死刑的聖旨,楊乃武與小白菜二人便可人頭落地,葛連品也可以“含笑九泉”了。

楊乃武與小白菜的冤案

然而此時陡變突生,楊乃武之姐楊菊貞在紅頂商人胡雪巖的幫助下,取得刑部侍郎袁寶恆等人的支持,向兩宮太后陳訴冤情,要求將楊乃武,小白菜一案提京複審。最後在各級官員不斷奏請之中,慈禧太后方才下定決心,連發十三道重審的諭旨,將此案提京複審。

光緒二年(1876年)十二月九日,時隔三年多的案件終於水落石出:在北京海會寺公開開棺驗屍的刑部得出最終結論:葛品連遺骸上的大小骨殖成黃白色,並非中毒而死。

然而這起看似並不複雜的案件卻引發一場浙江官場的地震,100多頂烏紗因此砰然落地,由於官官相護,壓住不發,反而繼續對上訪者施以酷刑,以阻止楊家上訪。案件所牽扯的官員隊伍便如滾雪球般層層壯大,直到胡雪巖出現,慈禧太后重視才真相大白。面對案件的真相,慈禧太后不得不給天下人一個交代。因此才有大小官員烏紗落地,永不敘用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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