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动东北(续):大连的“黑帮”往事(6)

震动东北(续):大连的“黑帮”往事(6)

上集

隋作山其人

前文已经提到,他的外表像个学者,个子不高,很给人一种神秘感。其实他是个农民,是大连之东的庄河市花园乡刘庄的一个农民。

隋作山现年34岁(96年),从小被现父母抱养,至死也不知生身父母为何人。隋作山性格内向,不好多说话,但暗地里有股子狠劲。由于在养父家不得温饱,隋作山自小就养成了偷摸的习惯。20岁时,盗窃被政府判刑,在瓦房店劳改大队服刑。服刑期间,结识了李汉垣。此后至死,他都把李汉垣引为自己最知己的朋友。

隋作山服刑期满后,并没回家,而是成年累月漂流在外。像大多数刑满释放人员一样,有一度他想做生意,走一条自食其力发财致富的道路。为此他曾求助于他的养叔父。据说,其养叔父不愿见他,在经济方面没给他提供任何帮助。因此,隋作山对养叔父十分憎恨,曾扬言说,早晚有一天,他要把养叔父的全家,统统杀光。

没有正当职业,又要在大连这样的城市逗留,隋作山只能不断作案为生。几年来,他在大连市以及大连周边的旅顺口、庄河市、普兰店市、瓦房店市一带,流窜作案,入室行窃达数百次之多。有时也流窜到辽宁省的其他地区,如丹东,鞍山,海城等地做案。

隋作山是压撬银柜的能手,在作案过程中,对单位的银柜从不放过。像这样的入室盗窃,隋作山一般都是单独行动,很少与人合作。当李汉垣来到大连时,两人联手作案也不在少数。当然后来他们发展到持枪入户抢劫,一两个人难于单独完成作案的过程,隋作山才加入了大连帮团伙。

据说,隋作山曾经“失踪”过一段,那时,他流浪到黑龙江省,在黑龙江的五常生活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他在那边成了家,娶了妻室,生了一个儿子。这件事他只对李汉垣说起过,他只提他的女人姓苏,叫什么名字,却谁也不知道。多数认识隋作山的人,都不了解他的这段历史。只是大家都觉得隋作山爱财,他手里的钱总不够花。个人挑费是一方面,但同时,他背着众人常常寄钱到黑龙江,养活那边的妻儿。时而隋作山会悄然消失,他跟谁也不会讲明他的去向,其实,他是回黑龙江看望他的老婆孩子去了。

隋作山身上的确有他的农民式的狭隘性,也有他的软弱性,他在许多方面都是依靠李汉垣的。同时,隋作山在作案时又最下得去狠手,绑人捆人大都由他去干。他的阴暗心理也比较重,对一些同伙斤斤计较,招致了一些人的不满。

隋作山与史连生等人结成团伙,这大约是近两三年间的事情。因为隋作山好动,总是神出鬼没地四处游逛。谁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更不知道他会从哪里冒出来。因此,他采集到的信息也比较多。在史连生团伙中,他既是直接参与抢劫的干将,又是个跟踪踩点的能手。除了夏侯尊,他是这个同伙中第二位不可缺少的人物。

隋作山与史连生团伙搭班做过多起案件,前期合作如何不好考证,但在1996年以来,两人间的矛盾已发展得很深。倘若李汉垣未来大连,他们的矛盾既不会激化,也不会消失,就那么不大不小地存在着,最多是对某件事心怀不满而已。可李汉垣来到了大连,又很快得到了大连帮众人的尊重,隋作山对史连生的积怨也就膨胀了起来。开始隋作山只是跟李汉垣发发牢骚,因为李汉垣把他的话过给了史连生——李汉垣的这个致命的毛病是终生也无法改变的。才导致了后来的结果。当然,隋作山做梦也不会想到李汉垣会传话给史连生,更不会想到关键时刻他会站在史连生一边,亲自动手把他打死。

1996年1月,春节前夕,也就是在孟义、李汉垣团伙在沈阳的五爱市场正干得正热火朝天的时候,隋作山在大连市的金州区盯上了一位银行行长。

隋作山一连盯了几天,踩好点,摸清了对方的家庭住址,通知了史连生、葛乐勤和宫某。宫某专程从沈阳赶到大连。

第二天早上8点20分,隋作山、史连生、宫某来到这位行长家。隋作山上去敲门—他滑稽地抱着一个大纸盒子,挡住了自的大半拉脸。屋里传出一个女孩的声音,问,你找谁?隋作山说,我找某行长,是来送东西的。行长的女儿从猫眼儿也能看隋作山抱着的那个纸箱,未加思索就开了门。

隋作山怀里抱着纸箱,手里拿着刀,一下就冲了进去。紧接着史连生、葛乐勤、宫某也一涌而入。

行长还没上班,屋里有他的两个孩子,因放寒假,都呆在家里。大的是女孩,十五六岁;小的男孩,有十三四岁。家里还有个老太太,有七十岁的样子。

四人进屋,把家里人统统逼住。

隋作山上去,把他们逐一捆绑了起来,捆住了手和脚。那个女孩疼得嘤嘤地哭,他也丝毫没有客气。

宫某拿枪看着他们,隋作山、史连生、葛乐勤三人进屋翻找,翻出现金两万余元。临走,他们还拿走行长家的一根鹿鞭,两个瓷花瓶,一个砚台,四条烟(两条中华、两条外烟)。行长的房间里挂着一支小口径枪,一支猎枪,因为枪身太长,他们没要,只拿了两盒猎枪子弹。此外,还拿了一件裘皮大衣。

那时,史连生是头头,抢来的东西都由史连生分配。那次他们共抢得现金有20000元,可隋作山、葛乐勤、宫某各自只分到3000元,过后史连生又给了隋作山5000元。裘皮大衣被史连生拿走,剩下的钱也被史连生拿走了。因为当时分赃款时是在葛乐勤家,因此,瓷瓶,砚台也就放在了葛家。鹿鞭后来被史连生拿走送给了夏侯尊。裘皮大衣史连生给了他女友甫丽萍。

从这件案子看,隋作山从中出力比较大,踩点,捆人,翻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而且,他们抢劫团伙的规矩就是所抢赃物平均分配。史连生前期分配肯定不合理,虽然史连生后来又给隋作山补了5000元,但出于什么动机,在什么情形下给的钱,不得而知

即便如此,史连生所留现金不会少于6000元,加上裘皮大衣花瓶砚台等物品,总价值怎么也在20000元以上。

由此可见,隋作山对史连生产生看法,并非无中生有,大体是事出有因的。

这种分赃不均的情景,在李汉垣来到大连之后基本上被杜绝掉。李汉垣比较谨慎,每次分赃款,凡为了这次行动有过花消的人,先报销帐务,然后再平均分配。余下的东西,谁喜欢什么谁拿什么,但原则上也奉行平均主义。倘若他手头吃紧,需要多拿些钱,他也说明情况,下次补齐。

他的这些做法不能说没有孟义的影响,这对于他赢得人心,巩固他在团伙中的地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话说回来,也有隋作山分赃合适的时候。

1996年春节后,大约在3月份—这正是孟义、李汉垣团伙的秦皇岛与警察发生冲突,遭到追捕,惶惶不可终日之际。宫某在沈阳打传呼给隋作山,说那边有一家老板有钱,他已经踩好点。隋作山到瓦房店找到史连生,两人乘坐大客车赶赴沈阳,在宫某租住的房子里见了面。第二天一早,史连生带着双筒猎枪,隋作山拿刀,跟随官某直奔他踩好点的老板家。隋作山和史连生上楼,宫某在楼下望风。7点钟,那家孩子开门上学,史连生先冲进去,拿枪把家里人逼住。当时某老板不在家,家中只有他老婆和个男孩。隋作山把他们捆绑起来。他们在这家翻走现金1000元拿了两件裘皮大衣,隋作山又穿上一件男式皮夹克。此外还抢了个呼机,几个戒指和一幅画。

分赃时,史连生只拿了个男士戒指和那幅画,官某也只要几个戒指,两件裘皮大衣都让隋作山拿去了。他给他黑龙江的老婆寄去一件,另一件他卖了10000块钱,分给史连生5000元。其余东西,包括1000块钱,皮夹克,呼机等,都归隋作山所有。

这一回呢,是隋作山占了大头。反过来说,史连生又有什么不公平之处呢?

隋作山不听史连生的招呼,擅作主张的时候也是有的。

也是在1996年的1月份,史连生在开发区不夜城,从夏侯尊处得知,有一伙“大款”在东方大厦八楼的某房间里推牌九。

史连生打传呼找到隋作山及王孟帅、苗国田(他们也是大连团伙中的重要成员,后面我将提到),把他们召集到一起。史连生请他们吃了一顿饭,这顿饭据史连生说,花掉了3000多元。酒桌上他说明了情况,订好了去抢赌局。因为史连生经常在开发区不夜城公开露面,怕被人认出,表示他不能上去。抢劫赌局的事情就交由隋作山他们三人去办理。

当时史连生带着两支枪,一支双筒猎枪,另一支是夏侯尊的五连发,一直放在史连生手里。他把双筒猎枪给了苗国田,五连发给王孟帅,隋作山照例拿着自己的刀。

当天晚上,史连生和夏侯尊把他们带到地方,指明了赌局设在哪个房间,夏侯尊先回去了。史连生在楼下等了一会,也离开了现场。

晚上11点多钟,史连生和夏侯尊两人驾车去苗家。苗家住在市内的甘井子区,隋作山、苗国田等人没有回来。

史连生夏侯尊两人到太阳城酒楼去吃夜宵,将近深夜两点,二人又绕了一趟甘井子苗家,苗国田和隋作山已经回来了。大家一起数的钱,一共抢了人民币13万余元,一部手机,一个金手链和若干块高档手表。

第二天一早史连生让苗打传呼,把王孟帅叫过来,大家一起把钱分了。史连生给他们三人每人20000元,他自己留了28000。

因为,前一天夜里,隋作山自做主张,他们三人每人各拿走5000元,出去消遣了。史连生自己多留3000元,是弥补头天他请客吃饭的花消。他给了夏侯尊25000元,因为这件事是夏侯尊踩的点儿,还剩一些人民币,大约有2—3千元,也没再数,都给了夏侯尊。史连生拿了一部手机,一块劳力士表,金手链给了夏侯尊。剩下的手机和一些表,谁愿拿什么谁拿。

要说史连生这次分配,也算不上有多公平,但令史连生恼火的有两件事,一是隋作山没有通过他,私自决定每人先拿走5000块钱去消费。这是因为三人都在场不好隐瞒,否则,私自下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第二,史连生后来听夏侯尊说,被抢的东西对不上号,他们肯定私下里隐藏了别的东西,主要是一些金货。夏侯尊跟那些老板打探过,东西交的不够是肯定的,可他们究竟私藏了什么,一下又摸不清楚,这事也就不了了之这件事的确很令史连生恼火。

细致地捋起来,两人的矛盾是多方位的,还有互不服气,还有争权势的地方。但总的看起来,是因分赃不均,招致相互心里怨恨。

李汉垣的到来,本来是可以弥补上两人间的这层裂痕的,但李汉垣却因着他自身的缺陷,采取了很小气的处置方法,从中嚼舌头。这不仅未能使两人的关系得到缓解,反而促使矛盾公开化,终于酿成了一场你死我活的争斗。李汉垣为了保全自己,舍弃了老朋友的性命。而最终他不仅与史连生沆瀣一气,而且,在史连生下不了手的情况下,居然亲自动手,用铁锤砸死了他的老朋友。这不能不令人从新的角度审视他们间的内部关系。

李汉垣是残忍的,他们的内部关系,简直就是狼群内部的关系。他心狠手辣,毫无人性。可是,要从生计出发来考虑,你又不得不承认,他所做的是明智的选择。

他牺牲了自己的老朋友换来了大连帮内部的团结,不然的话他们很可能难于维持到今天—在社会上又延续了10个月之久。

只可怜隋作山,枉做了他的牺牲品。

(未完待续)

摘自《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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