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文明城市共创建 人人参与同助力

「文明创建」文明城市共创建 人人参与同助力

2018年2月,中央文明办将楚雄市确定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楚雄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入了全力推进新阶段,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也吹响了参与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锋号。

「文明创建」文明城市共创建 人人参与同助力

9月20日,一场凝聚能量、鼓舞干劲的创文动员会在楚雄中院大法庭召开,楚雄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俊杰在会上作动员讲话,号召全院干警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全力以赴参与到楚雄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把“文明城市人人共创、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本质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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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楚雄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明云传达了州委、州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带领全院干警全文学习了楚雄州文明委印发的《中央和省州驻楚单位参与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州文明委发〔2018〕5号)文件。楚雄中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邵光庆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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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杰院长就如何开展创建工作提出了三方面意见: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立足自身工作实际,以积极进取的工作精神,常抓不懈,以主动承担责任的态度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二是要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全力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联合共建单位富民社区、青龙社区、米市街社区,共同推进楚雄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履行抓示范引领、抓宣传教育、抓市容市貌、抓文明风尚、抓志愿服务、抓基层基础的“六抓”工作职责。

三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推进工作、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把创建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公务员考核以及各类评先创优活动,对督查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将实行严格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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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院长要求全院干警要真抓实干,迅速掀起创建工作高潮,以此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全面提升全体干警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树立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为建设文明家园做出一份努力,为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文:李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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