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长生生物的供应链之殇

案例分析:长生生物的供应链之殇

  长生疫苗造假事件,好像一部电影大片,从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长春长生生物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至今一个月,电影已接近尾声。剧情的大结局就是——女主角被逮捕,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退出资本市场,从此长生不再“长生”,而是灰飞烟灭。

  这里我就不对“长生”再做更多的道德批判和谴责,很多影评家、自媒体已经批得非常透彻、非常好了。我仅从企业供应链角度对此事件做一些解读和点评。

  首先看一下造假问题的“假”。媒体披露的造假行为包括:

  1. 有的批次混入过期原液
  2. 不如实填写日期和批号
  3. 部分批次向后标示生产日期
  4. 生产后的小鼠攻毒试验改为在原液生产阶段进行

  假设长生公司董事长高女士是一个对人民对社会有强烈责任感,能够保留自己道德底线的善良正义之人,我好奇的是——她是怎么做到“管理如此糟糕而利润(37%)却那么高的”?

  说其内部供应链管理之殇:

 第一条就是企业的品质控制去哪了?

 疫苗的整个生产过程有那么多环节,每个流程都应该有质检人员或系统的检验测试去层层把关,才能达到GMP的要求;如果真有严格的质量控制,生产管理人员又怎么可能更改生产记录呢?出货检验就更不用说了,难道长生内部没有质量检验标准吗?我不清楚是否篡改了产品的出货检验标准还是人为地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出厂放行。调查结果表明:长生连产品检验记录都改掉了,生产工艺参数和设备也随意变更,诺大的年产值15个亿的生物制药公司,谁能对产品的质量和品牌负责?

 第二条是公司的内控和稽核机制在哪里?

 媒体披露,长生从2014年4月起就因为产品疫苗效价不合格被国家药检部门罚款,四年时间了,为什么长生没有做内部改善,停止这种违规行为?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稽核机制在哪里?还是只是名存实亡的制度,仅仅为了应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用的?

 第三条是销售人员的行贿行为为什么没有管理约束和明令禁止?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为什么没有《商业行为准则和道德遵从》体系?从思想和制度上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用文件和制度严禁行贿受贿,杜绝违反商业操守的事件发生。世界经合组织自1976年起就组织制定了《商业行为规范准则》,以创造一个公平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商业环境,鼓励企业从事负责任的商业行为。作为一家关乎公共安全和国民健康、开放的、现代的高科技生物制药企业,为什么连最基本的商业行为准则都没有,一再纵容销售人员的行贿施贿等腐败行为?

 第四条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系在哪里?

 但凡公司建立一整套社会责任体系的,都不应该会犯这种伤天害理、触犯人类良知和道德底线的罪过,拿老百姓的生命作为利益交换的代价以换取巨额商业利润。这表明中国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太欠缺、履行社会责任的路还太长太长!连上市公司都是如此,更不用说千万家的中小企业了。

 最后,我们要感谢那位举报的“好心人”,是他让我们的国家治理和监管更进步更完善,警醒我们的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让我们的人民更少一些灾难和无辜生命的代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