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目前對50歲到60歲的下崗職工有哪些補貼政策?

國家目前對50歲到60歲的下崗職工有哪些補貼政策?國家對於50歲以上的下崗職工,目前主要有以下政策:

國家目前對50歲到60歲的下崗職工有哪些補貼政策?

第一,公益性崗位政策,享受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待遇。

公益性崗位制度,是一項就業援助制度,主要針對男性50週歲以上、女性40週歲以上,就業困難的下崗職工設置的。通過政府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劃撥一部分資金,用於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並進行補貼。

目前崗位補貼大部分地方執行的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社保補貼不超過本人實際繳費額的三分之二,也有的地方崗位補貼執行的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失業保險政策,享受失業保險補貼待遇。

根據1999年1月22日國務院發佈並實施的《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下崗職工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下崗職工,由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辦理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意願的,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包括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失業醫療補助金、享受失業社保補貼等。

目前很多地方失業保險金待遇已接近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月失業保險金待遇上千元的地方很多,社保繳費補貼在60%-90%不等,個別也有超過90%的。

第三,社保補貼政策,靈活就業人員可享受社保補貼。

下崗後靈活就業的職工,男性年滿50週歲,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社保補貼,一般可享受3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延長享受直至退休。男性年滿55週歲,從56歲開始,可以享受醫保補貼到正式退休。

第四,因病提前退休政策。

按照文件規定,男性職工年滿50週歲,女性職工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享受退休。

因病提前退休喪失勞動能力的鑑定標準,國家有統一的規定,但每個地方執行的尺度都有差異,具體到當地人社部門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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