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以下情况,公安可扣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 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 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 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 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除以上规定公安机关的查验权外,没有其他可以扣押身份证的机关和事由,也没有扣押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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