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國頻繁出現霸座現象,繼“霸座男”“霸座女”之後,
又來“霸座爺”——在一列火車上,某大爺買的站票非要佔著靠窗的座位,稱自己“聽不懂道理”。
更有媒體曝光,一位外籍女士也加入“霸座家族”,還向拍攝者潑礦泉水。
本以為“霸座”只是個別人的個別行為,誰料想,類似事件竟接二連三曝光,
大有“霸圈代有牛人出,各領熱搜好幾天”之勢。
從現實案例看,這些霸座行為,不分高鐵、地鐵,不分男女,無論老少,
甚至無關中外,輕輕鬆鬆集齊了各個人群的特徵,
以至有網友無奈調侃:“一家人就是要齊齊整整”。
這種不文明症候群的密集發作,也從側面說明公共場所不守規則有一定普遍性。
輿論驚詫“無賴”太多,更扼腕規則太軟。
在這幾起事件中,面對“霸座者”撒潑耍橫、胡攪蠻纏,
乘務人員多是勸導、說服,勸阻無效後只能作罷。
即便事後全網聲討,警方介入,也多是罰款200元、部分人90天禁乘高鐵。
相較於惡劣的社會影響,這些處罰未免過於軟綿綿,
許多人都在呼籲,相較於事後追責,更需當場處置。
很多失範行為,早已超越道德範疇,觸及法律紅線。
倘若在有法可依時不為遵規守矩者撐腰,肆意妄為者自然有恃無恐。
“人人相善其群”的公共習慣,不會憑空而生,也非旦夕之功,
往往需要長期外部約束形成“條件反射”,最終實現“由力而起、由善而達”。
放眼世界,這條文明進階之路也是各國的普遍經驗。
相比之下,新加坡的管理就嚴格很多,新加坡建國之初,城市環境和公民素質是非常惡劣的,各種不文明現象屢見不鮮。
學法律出身的新加坡第一任總理李光耀,不僅發起了反對隨地吐痰、嚼口香糖、餵養鴿子的運動,
還禁止亂扔垃圾、在公共場所吸菸和說粗話髒話,
並制定了嚴格的法律以及罰款標準,甚至被批評者認為是“嚴刑峻法”“牛刀殺雞”。
例如,就隨地吐痰一項,法律就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隨地吐痰者第一口將被罰以1000新幣(約合人民幣5000元),第二口罰2000新幣。
在新法推行之初,執法是十分嚴格且毫不留情的,
情節嚴重的人還會被處以7天監禁,甚至在電視上曝光,或派到城市各地做義工。
如此重罰之下,誰還敢為了一吐之快而破壞城市環境呢?
再比如對亂扔垃圾的處罰,也相當嚴厲:對首次亂丟垃圾者,
最高罰款1000新元;第二次被控亂丟垃圾者最高罰款2000新元;而第三次或以上被控者最高罰款5000新元。
雖然新加坡人的工資收入較高,但這些罰款,還是夠狠的。
新加坡把愛亂丟垃圾的人稱為“垃圾蟲”,同時推出了“垃圾蟲勞改法令”。
累犯者要被處以3至12小時的勞役,並且需要穿上標有“我是垃圾蟲”的特製服裝,在規定時間和規定地點打掃公共衛生。
應該說,對於不文明行為,除了道德譴責,還依法治理,是新加坡文明素質昇華、公序良俗健康的法寶與秘籍。
其實,實施上述“運動”的方式正是心理學家們已經在老鼠身上實驗過的方式:懲罰而不是勸說。
這些禁令正是由李光耀本人構思並推行的,雖然備受非議,但是成效卓著。
他曾自豪地公開發表演講說:“我認為一個國家更需要的是規則,而不是民主。”
現在在新加坡,這種規則已經涉及了許多行為。
文明從來不是空洞的口號,就在於一點一滴的身邊小事。
霸一次座堅決糾正,加一個塞立馬揪出,對細節、對小事多些規則,
彌補法律空缺、填上執法漏洞,這霸那痞才會越來越少,
文明才能成為每一個公民的行為自覺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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