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霸座」男事件的反思

近日,一段題為《G334列車上男乘客霸佔靠窗座位不肯讓》的視頻在微信朋友圈刷屏。被霸佔座位的女乘客要求男子回自己的座位,男子卻說:“誰規定一定要按號入座?要麼你自己站著,要麼去坐我那個座位,要麼自己去餐車坐。”乘務員勸說時,男子又裝病,以“站不起來”為由,拒絕回到自己座位。經列車長及乘警勸說無果,當事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務車廂,直到終點,男子也沒有歸還座位。

高鐵“霸座”男事件的反思

整個事件過程受害者沒有得到正義,乘警也沒有對霸座男採取措施,加害者卻滿面笑容,洋洋得意。也就是說霸座男贏了。

高鐵“霸座”男事件的反思

霸座男後被主持正義的人士人肉出來,中國法學院的,我就奇了怪了,難道從小到大就沒學過按號入座嗎?我記得我上幼兒園的時候老師教的就是按秩序排座,難道他沒學過嗎?還是明知故犯?

一個法學院的(現在不知道真假,就當他是法學院的),說出:“誰規定一定要按號入座?這句話,起碼說明往輕了說沒接受到過教育,一直如此行事。往重裡說就是藐視社會秩序,擾亂社會治安,或者是明知故犯。

高鐵“霸座”男事件的反思

再看看乘警對此事的處理,全程乘警只是勸說,並沒有任何實質行動,任由霸座男子繼續坐著,也就是說買票的女乘客始終沒有討回自己的公道。那麼乘警是不是該負責呢?我的意見是,乘警該負責卻沒有履行自己的職責,一直是以軟弱的態度對待霸座男子。而這在很多人看來,是不是就是沒有履行保證買票的乘客的權利呢?

在這起事件中受損害的就是買票女乘客,還有高鐵的服務。買票的女乘客買票了卻無法享受應有的待遇,乘警則是明明知道霸座男子不對卻沒有采取相應的措施。這就是我對這起事件的總結。那個霸座的男子卻一點事沒有,直到被曝光。

難道沒有法律管這事嗎?答案是否定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應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由第三人的違法行為,導致乘客無法獲得自己選擇的座位,不能成為鐵路部門不能履行職責的理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