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內篇之齊物論》2.7

<2.7>

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惡乎然?然於然。惡乎不然?不然於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無物不然,無物不可。可乎可,不可乎不可。故為是舉莛與楹,厲與西施,恢詭譎怪,道通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凡物無成與毀,復通為一。唯達者知通為一,為是不用而寓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適得而幾矣。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謂之道。勞神明為一而不知其同也,謂之朝三。何謂朝三?狙公賦芧,曰:“朝三而暮四。”眾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暮三。”眾狙皆悅。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亦因是也。是以聖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鈞,是之謂兩行。

路是人們走過才形成的,萬物是人們稱呼才是如此的。為什麼說是?是有是的道理;為什麼說不是?不是有不是的道理。萬物本來就有是的道理,萬物本來就有可的道理。無一物不是,無一物不可。可有可的道理,不可有不可的道理。因此,像樹枝與屋樑,醜人與西施,以及各種誇大、反常、詭異、奇特的現象,從道看來都是相通為一體的。有所分解,就有所生成;有所生成,就有所毀滅。所以萬物沒有生成與毀滅,還會再度相通為一體的。只有明理的人知道萬物相通為一體,因此不再爭論而寄託於平庸的道理上。平庸,就是平常日用的;平常日用的,就是世間通行的;世間通行的,就是把握住關鍵的。能到把握關鍵的地步,就接近道了。這正是順著狀況去做,達到此一階段而不知其中緣故,就叫做道。人們費盡心思去追求一體,卻不知萬物本來就是相同的。這就叫做“朝三”。什麼是朝三呢?有一個養猴子的人拿栗子喂猴子,說:“早上三升,晚上四升。”猴子聽了都很生氣。他改口說:“那麼早上四升,晚上三升吧!”猴子聽了都很高興。名與實都沒有改變,而應用之時可以左右猴子的喜怒,這也是順著狀況去做啊!所以聖人能夠調和是非,讓他們安頓於自然之分,這就叫做“兩行”:是非並行而不衝突。

路是人們走過才形成的,萬物是人們稱呼才是如此的,就像《老子》第一章說:“無名,萬物之始;有名,萬物之母。”而“道通為一”(從道看來都是相通為一體的)這句話必須謹慎加以理解,才不致造成思考上的混亂。舉例而言,一個人在修行之前,見山是山、見水是水;修行之後,見山還是山、見水還是水,但其實是經過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的過程,也就是必須知道山如何不是山,水如何不是水。在提出一種理論之前,要能知道它的反面是什麼,才能完整地陳述;也就是必須經過正與反的步驟,才能超越到另一個層次的肯定而不會執著。

對於萬物,要分辨“實”與“名”。所有的是非判斷都是相對的,你認定一物為非,只是由於觀點不同;即使大家都認定它為非,它在“實”方面依然存在。譬如有一個人做錯事,天下人都說他錯了,他也真的錯了,但他依然活著,就是一個實在。再就實而言,雖然有分、有成、有毀,但根本上是“通為一”的,而這正是“道”所提供的觀點。

道是一個整體,所以莊子要我們不要任意判斷別人的是非,因為這樣別人也可以評論我們的是非。如果非要評論是非,就要知道自己的限制,才不會執著於自己的立場。

“天鈞”就是天均,是自然之分,也就是一物應有的分量。莊子使用許多以“天”合成的語詞,意在強調“自然”(自己如此)或“本然”(本來如此)。“兩行”意在強調兩邊都有自己的是非,不互相排斥,也都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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