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網拍房可能存在巨額涉稅風險,得不償失

近些年,淘寶割了曾經牛B的拍賣行的命,隨著網絡司法拍賣的興起,司法拍賣房子成了購房一族的新選擇。理由是:一是價格往往低於市場價20%以上,貪便宜的心思無可厚非;二是規避限購政策。

但司法拍賣競得房產的風險不少,鉅額涉稅風險就是其中之一。競得價就是成交價,而競得價是明示的,無法“桌下交易”,其稅費完全依法徵收,沒有折扣。

前些日,媒體報道有人以369萬元拍賣了一套羅湖破產公司的房產,但稅收卻高達242.7萬元,總價612萬左右,然而原登記價只有4萬多;這等於掉進了一個大坑裡。其中主要是土地增值稅和歷年拖欠的房產稅和滯納金。公司的房產土地增值稅必須走核實徵收程序,計算公式為(過戶價-登記價-增值稅)X(30%-60%)。

在“競買須知”裡,絕大部分都沒有告知稅費的多少,大部分均是描述為:“稅費負擔情況:辦理過戶手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如存在的水、電、物業欠費等相關費用均由買受人承擔”或“辦理權證過戶過程中按規定應交納或補交的有關稅費和所涉及的一切關聯費用(含原產權人、買受人應承擔的綜合稅、增值稅、契稅、印花稅、交易手續費、權證費、評估測繪費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稅費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過戶費用,上述按國家規定應當由原產權人、買受人支付的費用全部由買受人承擔”。

如:估價結果一覽表

市場價值 總價:¥1251萬元(人民幣壹仟貳佰伍拾壹萬元整)

單價:¥12986元/㎡

相關稅費 買方交易稅費 總價:¥39萬元(人民幣叄拾玖萬元整)

賣方交易稅費 ¥157萬元(人民幣壹佰伍拾柒萬元整)

合計 總價:¥196萬元(人民幣壹佰玖拾陸萬元整)

又如:

我們摘取一個建築面積為45.96㎡,市場價值49萬元,稅費合計56307元的房地產估價報告的描述:

針對本次估價目的,經查詢,若交易以估價價值成交,轉讓過程中買賣雙方應繳納的部分稅費如下(不含拍賣佣金,僅供參考,具體以稅務部門確定的為準):

買方應繳納的有關稅費:

交易手續費:45.96×11.5=529(元)

契稅:490000×3%=14700(元)

合計:529+14700=15229(元)。

賣方應繳納的有關稅費:

1、交易手續費:按11.5元/㎡徵收;

2、印花稅:按0.05%徵收;

3、增值稅及附加:按5.6%徵收;

4、個人所得稅:按1.0%徵收;

5、土地增值稅:按5%徵收。

在法院的司法拍賣中,所有的稅費均由競拍人來承擔。如果拍賣房的產權證沒有辦出的,那就涉及二次過戶問題,即契稅交2次。據瞭解,有高達佔成交價40%稅收的案例,雖然成交價比市場價低,但加上稅費就高於市場價了。

所以,在參與競拍前必須瞭解稅費,找評估報告或向法官瞭解等,做到基本清楚稅費的計算方式及金額,不能盲目購買司法拍賣的房產。

司法網拍房可能存在鉅額涉稅風險,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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