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裁員了,n+1賠償也拿到了,但是兩個月後公司缺人並通知我辦理入職,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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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企業管理越來越成熟,對員工的管理也在趨向市場化,企業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可能對員工的需求也會相應不同,因此,企業招聘和裁員也會時常發生。

對於職場中的打工者,面對公司裁員也逐漸理性化,畢竟就業本來就是一個雙向選擇的過程,只要相關補償工作做足了,對打工者而言無非又是一個重新選擇的機會罷了。

但像題主這種情況,被公司裁員後,過一段時間又被通知回去上班,面對這種情況,又該如何處理呢?我個人的建議:

1、自己現在有沒有重新就業了。

如果是已經找到了新工作,個人覺得可以把原來的工作內容、薪酬、工作前景與現在的工作對比一下,如果覺得以前的工作薪酬更具優勢,工作中還可以提供更好的學習和成長機會,可以考慮回去繼續發展。如果差不多,個人建議就不要回去了,畢竟以前已經被裁員過。

2、分析一下自己之前被裁員的原因。

個人覺得這點還是很重要的,畢竟裁員其實就是一個淘汰的過程,搞清楚真實原因,才能搞清楚自己的發展前景。個人認為,裁員無非兩種,第一是公司內部鬥爭,第二是自己的工作原因。如果是因為公司內部鬥爭而被裁員,你就要清楚,這次你重新回去公司,能不能處理好關係,能不能得到有關領導的支持,如果不能,建議不要回去了,如果有領導支持,可以考慮回去發展一下。另外如果之前裁員單純是因為工作原因,這次需要你回去,可能是公司發現你的重要性。這種情況建議參照第一點考慮。

3、心理因素。

這點也是挺重要的,畢竟被裁員對很多人來說,都是不小打擊,好不容易緩了過來,現在又重新回去,面對以前的領導和同事,對心理也是一種考驗。

個人覺得,你需要好好考慮一下,問問自己是否有足夠強大的心理重新面對,如果之前的裁員對你打擊很大,個人覺得你還是不要回去了,沒必要在工作之上還要承受心理壓力,還不如找份工作重新開始。

你覺得有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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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行職場


驍說職場觀點:對於問出這個問題的你來說,此時面臨的是個幸福的煩惱吧。如何選擇,關鍵是看你自己的職業規劃和人生的下一步發展。

兩個月之前,被公司裁員,你被裁掉的原因是什麼?為什麼裁掉的是你?為什麼現在又要邀請你入職?我想,做選擇之前你有必要再重新梳理下這些問題的原因。

此外,建議你和原公司相關人員,比如部門領導、人力資源領導和主管領導進行幾次深入溝通,你要確認下這個公司是否值得你回來,假如你選擇回來後,會不會有其他後顧之憂?

1、你現在的工作是什麼?

兩個月前被解僱後,你現在找到工作沒有?如果找到了,那相比原來的工作,薪酬、興趣、充實性、成長性等等方面,哪一份工作更讓你青睞?如果你現在還沒找到工作,是因為你長遠的打算,還是什麼?如果暫時沒有更好的選擇,回前公司再續前緣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2、從原公司裁員後的表徵看,公司做的還算不錯。

從公司裁員後的n+1補償來看,公司做的還算不錯。如果經過上面對自己被裁的反思和工作規劃的考慮後,覺得公司還可以接受,我建議你可以考慮回來。

但是,重新回來的定位,你該慎重考慮一下。上次公司是把你裁掉的,此時又邀請你回來,至少說明了你現在的價值,公司暫時還沒有找到替代,那你就該對你的下一步發展做出更清晰的定位,有些東西該爭取就要爭取。

現在很多好公司,在人情味上做的越來越好。比如某巴,對辭職員工都會有一次重新求職的權力。你現在回來,也是給公司和自己多一個機會,也用實際行動感恩了公司對你的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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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很簡單沒必要浪費太多的時間精力去說一大堆不鹹不淡的東西,直接開門見山幾句話就可以說個明明白白。



第一點,前一次裁員不管公司是出於經濟,經營還是策略上的什麼原因,裁員裁到你頭上就已經說明這家公司對你或者說對你這個職位的定位是無關輕重可有可無,隨時可以成為裁減的對象。

第二點,公司在裁員後發現新來的還不如原來的,或者是招不到比原來更合適的人選,無奈之下只能採取回聘方式讓你回來,這職位有多可靠還是未知數。

第三點,既然你在公司裁員中成為首選對象就算公司回聘你或許只是公司的一個權宜之計,公司度過這個非常時期下次裁員你一樣可以成為首選對象。


綜合前面幾點我認為裁都裁了就沒必要再回去,兩個月前把你踢出門兩個月後又回聘,你如果回去會讓老闆更不認可你的個人價值,你在他的印象中一定會是個呼之即來揮之即去工具毫無價值可言,他甚至會認為都兩個月了一呼即到應該是找不到工作,我再次收留你是個天大的人情,以後上班對你更苛刻估計你也會逆來順受,你的日子可能回更難過。


雪山飛狐FH


對於這個問題,我曾有過一個差不多的經歷可以分享。

因為第二份工作特別特別的忙,想跳槽也沒空去面試,只能再次選擇裸辭找工作。

結果找了大概兩個月,也沒有找到特別合適的。雖然有幾個稍顯不錯的offer,但還是覺得跟心理預期差了一截。

也挺迷茫的,感覺是不是又要經歷一次裸辭的絕望(關於裸辭,我也曾經有過一次回答,大家可以去我的主頁看~)

這個時候,就跟前同事聊天,結果他說我這個崗位也沒有招到合適的人,還在空著。主管前幾天還說想讓我回來繼續做。

那我還能怎麼樣呢?當然是聯繫主管拉拉家常啊,主管也旁敲側擊的詢問了我一下回來繼續做的意願度。我也表達了一下雖然手上有offer,但有舊公司的情誼在,確實有點盛情難卻,只是工資上有點問題。。。。

後面的事情就很簡單了,主管跟我聊了一下工資,加30%的工資重新聘用我。順理成章,第二天就去公司簽了合同,又回到了我熟悉的工作崗位上。

那麼現在回到這個問題上

既然已經拿到N+1的賠償,說明公司正規、各種規章制度完善,並且與公司是已經終止合同的關係。

這個時候再通知你入職,公司的考慮是你熟悉工作、能迅速上手,而不用再渡過新人入職的適應期。所以,這是二次入職的天然優勢,同樣的工資,肯定是要找一個工作經驗最豐富的人來。而曾經離職的你,才是100%匹配的工作經驗。

那麼此時的情況是,雖然是舊主,但是已經終止合同的舊主,就是新公司。在沒有更好的選擇的情況下,是可以同意回去繼續工作的,前提是要增加工資。在合理範圍內,公司都會同意增加工資的,最起碼是要按照現在新入職的市場價來給工資。

最後一個考慮就是,如果你不愛適應新的工作、新的環境以及新的人,舊的公司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公司不會因為你是吃了“回頭草”而輕視你的。


以上


51job職升機


對於這事兒,我估計很有發言權了。因為我和你的遭遇一模一樣!

公司發展問題裁員,大範圍裁員,不存在工作表現不好被裁,補償也是n+1。

一個月後,公司覺得沒了我,或者沒了我這位置不太妥,又叫我回去。並且加工資。當時我考慮了一天,因為我也還沒找到工作,其實也沒認真去找。

最後還是回去做了。工作內容和之前有一些改變,直屬領導也變了,工作量不大,只是領導在香港,指導工作起來不太方便,其他沒問題。

總結,這種幸福的煩惱何必多想,去或不去你都不虧。


一直想減肥的老虎


這都不算事兒!與我見過的事例相比(我前同事,因為我早離開那家公司了)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我是08年初入職的那家公司,在我來之前公司大概有六七個人密謀同時辭職,並且要自立門戶,據說當時連營業執照都辦下來了,但是被某副總級的揭發,於是計劃敗露,這些人大都被離職,其中就有我這個前同事。

該同事事後申請勞動仲裁併最終起訴了公司,理由是拖欠加班費之類的,但是證據不足,工資條和考勤表沒有加蓋公章,法院判決書我見過原件的!

在我也不知道什麼契機的情況下,他又回到了公司,還是原來的崗位 ,沒過兩年公司大裁員又被裁掉了,公司補償金也給了。

他是貨車司機!公司其它人又沒B證,車不能沒人開啊,於是,半年之後部門經理又把他找回來上班了!之後我離職,他直到現在還在這家公司開車,一個月不到三千,青島!公司當然不是什麼牛逼的公司,連年鉅虧的國企。

這麼奇葩的公司,這麼神奇的僱傭關係,這麼多經歷的同事,我個人以為真的可遇不可求!


青島機場空運


拋開情緒和顧慮,這件事情其實很簡單,就是一次新的職業選擇,並且在這次新的職業選擇中你佔有主動權和優先選擇權。

第一、你對這個公司完全熟悉

公司當初是什麼原因裁員你一清二楚,如果是因為公司整體業績下滑導致大面積裁員,那再回去就是問題,說不定再幹一段時間又會裁員;

如果是因為公司調整業務方向,把之前不賺錢的雞肋部門做削減,那是正常現象。比如多年來,微軟一直在裁減員工,尤其是其銷售人員。

2017年,微軟裁剪了3000多名員工;

2016年,微軟裁減了2850個員工,其中900個員工來自於銷售部門。

2015年,它裁減了7800名員工。

在2013年,它進行了最大規模的一輪裁員活動,砍掉了1.8萬名員工。

其中1.3萬名員工被裁與微軟70億美元收購諾基亞設備和服務部門有關。

裁員也並不代表微軟其他業務就走向沒落了,反而最近幾個季度以來,微軟的雲業務一直呈現蓬勃發展勢頭。


第二、工作很容易上手

你瞭解公司業務和工作流程,甚至熟悉各部門的人員,比你到一個陌生地方重新適應開始更加得心應手。


第三、只需要判斷未來前景如何

只需要利用你的人脈和對公司的瞭解,判斷整個公司未來發展方向是什麼?競爭力如何?

你所要新入職的崗位未來發展前景到底如何。


第四、和外面機會作對比,權衡利弊

先看看外面有沒有新機會,沒有必要在一棵樹上吊死,如果外面機會更好,想換個環境挑戰自己,可以出去多看看。

總之,平常心,理智的分析和權衡,就當做一次新的跳槽來看待。


我是白小白、專注職場女性生涯諮詢,歡迎關注公號:白小白在線。

白小白女性生涯規劃



HR老司機來答一發,這裡主要從兩點來說,一是裁員的法律依據,二是作為被裁員工如果遇到公司通知再次入職,該如何處理


一、裁員依據


在法律上,“裁員”的全稱是“經濟性裁員”,是指符合法律規定的企業經濟性裁員。而且,如果企業裁員,是需要走特定的程序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也就是說只有出現這四種情況之一的,公司才可以裁員。而且在公司裁員時,還需要進行特定的程序。



二、企業裁員後再通知員工入職,如何處理


那裁員公司對被裁人員再次拋出橄欖枝時,該如何處理呢??這其實是有兩方面的因素要考慮的。


1、法律對裁員企業裁員後再招人的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依法進行經濟性裁減人員後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首先通知此前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因此,對於被裁減人員而言,在用人單位裁員後6個月內重新對外招聘時,有權首先獲得單位通知,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被錄用。也就是說,在裁員之後公司決定重新招聘,並且主動聯繫你入職時,這其實是在履行法律規定的責任。


2、從個人發展角度去思考

那個裁員的公司現在再次通知你公司上班,到底去還是不去呢?這個問題,其實你也需要從自身的角度去思考,工資待遇是否滿足要求,公司的崗位是否符合你的職業規劃...這些都需要重新考慮,再決定是否接受老東家拋出的橄欖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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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好馬不吃回頭草。在職場上,同樣也是如此。在公司之前被裁員,現在又被公司通知辦理入職,到底該不該再回公司工作呢?



一、根據現實情況

被公司裁員有兩種原因,一種是公司經營不善,資金週轉不開,必須要裁員來減少支出;另外一種是員工的能力達不到公司的要求,註定被裁員。6個月後,你再次被通知可以回公司上班,目前你的工作能力是否有提升?如果你已經找到工作,現在工作的發展平臺是否比之前的好?這些都需要你深思熟慮後做決定。



二、從法律層面上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對員工進行經濟性裁減人員後,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首先通知此前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所以,這符合法律規定,無需擔心。



綜上,任何崗位都有被淘汰的風險,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才是關鍵。對此,你是怎麼看待的?更多問題歡迎關注交流,成長路上我們一起前行!


許悠然


之前被公司裁員了,也拿到了N+1的賠償,從這點來看公司在操作上還是蠻規範的,很多人離職後都是通過勞動仲裁拿到賠償金的,你和公司總算也是好聚好散,沒有撕破臉皮。

被裁員2個月後你被前公司通知辦理入職。問題的關鍵在於你目前的現狀如何?你已經再次找到下家了呢還是還處在找工作的狀態。如果你找到了下家,現在工作的狀態你是不是滿意?

如果你目前的狀態已經達到了你自己滿意的狀態,那從客觀上來說,你沒必要去考慮前東家,你只要對你自己負責,自己開心才最重要。除非你的前東家開出了讓你無法拒絕的條件,比如薪水翻了N翻。但是鑑於你曾經被前東家深深傷害,一定要在法律上給到自己保障。萬一你辭職了,前東家又不要你了,那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了。具體怎麼保障這個建議諮詢下勞動法相關的專家,這邊也就不展開說了。

如果你現在還沒有找到工作,那麼你就應該仔細考慮下了。回去的話,工資待遇是否有所提高,當然薪酬只是一個方面。最關鍵的是,如果只是回去當滅火器的,用完就扔的,那就沒有必要回去了,如果回去能有一個新起點的,那真的應該慎重地考慮下。當然也要好好調整下心態,被公司裁員,肯定是比較傷心的,也要做好如何和前主管面對面的功課。還要好好琢磨下公司內部的結構是否有變化,會不會有什麼重大的變故等等,這個也一定要綜合考量。

總之對事不對人,從理性的角度出發考慮問題,不要意氣用事,這樣才能作出對自己最好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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