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时评:“医保蛀虫”:变社保卡为“摇钱树”

  1月18日,新华社报道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医护人员套取国家医保资金的新闻。记者暗访发现,在这家医院,只要有社保卡,得什么病、拿什么药、谁来体检,都可由患者“点单”。为了骗取国家医保资金,该院医护人员在检查、诊断、住院等环节大肆造假。1月2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责成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进行调查,并派专员赴安徽督查。


医保基金是解决“看病贵”的惠民政策,是老百姓的“救命钱”,部分“医保蛀虫”却把它当成“摇钱树”,通过社保卡套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借机牟利,这不仅是医德沦丧的表现,更是欺诈骗保的违法乱纪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也危害了国家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2017年4月,人社部曾表示,针对深圳等地爆出的骗保事件要强化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医保欺诈骗保违法行为。随后各省市针对骗保出台很多严厉的惩罚措施,比如一旦发现医院发生骗保现象,吊销其医保定点资格;一旦发现被保险人骗保现象,取消该人的医保资格等,但随着医保基金的规模不断扩大,骗保行为也越发形式多样,甚至发展为“医患共谋”的集体现象,这值得我们重视。

目前,有关部门在整治骗保乱象时,多是采用事后追责的办法,而事前的常态化监管、医保核查机制仍在探索中。为消除“医保蛀虫”的生存空间,除了严厉打击骗保行为、严格落实医保定点退出机制外,还要发挥对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档案、医保数据的全链条监控,强化对门诊、住院、购药等各类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行为。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对强医保报销环节的审核和稽查力度,对可疑情况拒付医保资金,对于查实的骗保行为,坚决移送司法部门进行刑事追责,以更好地防范和遏制欺诈骗保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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