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思想與社會風氣

金華小夥滕先生用我們當地話形容就是有點兒愣,情商低的意思。這位金華愣小夥騎了個電動車走在街上,聽見後面有人摔倒就停下車去扶,這種不考慮後果的做法你說愣不愣?!摔倒的那個按一些標題黨的說法是個老人,但實際上那人才47,姓曹。曹老先生社會經驗比較豐富,知道處理問題的原則,在被扶起來的第一時間就是報警。由於事發路段在修路,市政管理的那套監控系統不管用,曹老先生便理所當然將滕先生搞成了肇事者。可是天公不作美,負責此案的王林警官從路邊的鋼材店找到了相關視頻還了滕先生清白。於是滕先生拿起了刀,捅向了一個操蛋社會現象的腰子——他起訴了指認他是肇事者的曹老先生。

這一刀很好,應該可以和南昌起義第一槍相提並論,應該被寫入中國法制史。

2006年11月,彭宇扶起了徐壽蘭。2007年9月,法官很委婉地說出了: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於是彭宇經過漫長的協商,最終賠償徐壽蘭女士一萬元,並且永遠不得對媒體談起這件事的相關細節。這件事一個里程碑,它推動了國內一個產業的蓬勃發展,那個產業就是碰瓷。

2008年6月16日:陝西省西安市,20歲的河南小夥張衡見一位老人倒在地上,便好心去扶起來。誰知道老人一把抱住他,說是他倒車時撞上的。事發現場很多人證明張衡是冤枉的。

2009年8月8日,貴州省都勻市市民彭女士駕車路過夜市攤,因堵車而停車時扶起了一位摔倒在路邊的老太,結果老太一下子衝上去抱住彭女士轎車的後視鏡,堅稱是彭女士撞的她。

2009年10月21日,天津車主許雲鶴沿天津市紅橋區紅旗路行駛,遇到正在紅旗路上由西向東跨越中心護欄的老人王秀芝倒地受傷。許雲鶴稱是下車攙扶王秀芝,而王秀芝則稱,被許雲鶴撞倒。2011年6月16日,一審法院判決許雲鶴賠償王秀芝10萬餘元。一審判決的理由受到輿論詬病,有人更將其稱為“彭宇案”的翻版。二審維持原判。

2009年11月14日,重慶萬州區分水中學初二學生萬鑫趕場途中曾扶起1名摔倒的老太。其後老人及其子女指他是肇事者,將他告到法院,要求其父母賠償。因為證據不足,法院一審駁回老人的訴訟請求,老人及其子女上訴到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但開庭這天,老人主動要求撤訴。

2010年2月13日,山東省青島市八旬老太崔女士在家門口附近倒在一輛麵包車旁,車主不顧他人勸阻將老太扶起,老太自稱被該車颳倒,到醫院檢查後發現胯骨骨折。老太家人聲稱:“老太太儘管聽力上有障礙,但心裡絲毫不糊塗,連當時被颳倒時聲響很大、自己的柺杖被壓在麵包車下等細節,都記得清清楚楚。”有目擊者在看到新聞之後,出面指證老太是自己滑倒,並非麵包車車主所為。

2010年11月23日,浙江省金華市一名吳姓司機駕駛自己的三輪摩托車,並載有一名同村村民,在開到金華市婺城區瀛洲村時,在鳴叫了喇叭示意後超車過去20米後的情況下,三輪摩托車旁邊兩名駕駛電動自行車的老人突然翻車摔倒。吳姓司機馬上停車將兩位老人送到醫院並墊付了1000元的醫藥費,但是老人卻一口咬定是吳姓司機駕駛三輪摩托車撞了他們後才摔倒的。坐在吳姓司機的三輪摩托車上的同村村民表示司機只是超車,並沒有撞到老人。在2011年6月3日,金華市婺城區法院一審判決吳姓司機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並且要承擔本次事故原告損失的70%,賠償原告69602.4元;原告承擔次要責任。後來吳姓司機不服判決結果而上訴至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在8月30日中院作出維持一審判決的終審判決。12月15日,法院強制執行終審判決。

2011年7月,海南省廣州軍區某測繪大隊下士小劉完成測繪任務後,騎自行車返回宿營地途中,見一位老大爺昏倒路旁,急撥120急救電話,與醫護人員一起將其送到醫院,使其轉危為安。不料老人親屬趕來後,硬說小劉是肇事者,不但逼他賠償醫藥費,還說要到部隊告他。小劉無奈之下,被迫從銀行卡中取出3000多元付了醫藥費。

2011年7月15日,廣東省肇慶市青年阿華在扶起倒地的70多歲阿婆卻遭誣陷,在警方提出要調監控錄像後,老人和家屬主動澄清,自己摔倒與阿華無關。

2011年8月27日,江蘇省如皋市。南通汽運集團飛鶴快客公司司機殷紅彬在駕駛途中,看到一名年邁的老人摔倒在張黃立交橋上(高速公路),他將車停穩後,下車將老人扶起。將老太扶起後交由路過村民送醫。老太石某隨後指認殷紅彬是肇事者,其子隨即報警。好在車內有監控錄像,將殷紅彬整個救人過程記錄了下來,車上乘客也證實殷紅彬是救人而非肇事逃逸。事情經中央電視臺披露後引起廣泛關注,石某及其子在電視節目播出後突然改口,承認司機殷紅彬是救人。。。。。。。

上面所記述的事件時間截止到2011年,這只是被網絡曝光並引起反響的一小部分,沒有曝光和引起社會影響的還不知道有多少。大家看完這些案例應該可以分析出碰瓷這個事情的利弊:碰好了就數票子,如果沒碰好就拍拍屁股走人,完全是零風險!找個沒有監控的地方,拽住過路人的胳膊往地上一躺就好了。而成本只需要拿出一點時間和多洗一次衣服。而成本這麼低,完全都是慣的!

這讓我想起了中國歷史上最最有名的碰瓷者——大宋朝開封府的沒毛大蟲牛二。牛二這潑皮好死不死地訛上了楊志,恰巧楊志這面醜心惡的在逃人員心裡有氣兜裡沒錢,根本不慣著他,於是幾句言語衝突之後這牛二便丟了性命。後來開封府判了楊志一個“鬥毆殺傷,誤傷人命”,這簡直是不可想象!死者牛二可是從頭到尾都沒有動過一下手,只是一頭紮在楊志懷裡!因為一頭紮在別人懷裡而丟了性命,殺人者卻用不著償命的狀況只有兩個案例:一是楊志幹掉了牛二,二是街霸裡面幹掉埃德蒙·本田。

我不是為牛二叫屈,而是覺得能用這樣的最終審判結果解決這事實在是太好了。牛二本就是惡人,惡人就應該有惡報。沒有惡報體現不出法律的嚴肅公允,也弘揚不了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楊志這廝的行為算不上見義勇為,但是也給了這些惡勢力一記爆慄,讓他們長了長記性。

說到惡勢力我又想到一件事,那就是崑山劉海龍。當時如果於海明先生把車子一扔躺在地上,再讓龍哥踢上幾腳砍上幾刀,那劉海龍就同時犯了三個罪——違規駕駛、交通肇事和故意傷害。這樣就會讓劉海龍花點兒錢,進去蹲個三年兩年的,但是這樣也不會讓龍哥有所收斂,因為他對那裡面的生活太熟悉了。但是如果那天劉海龍遇到的是碰瓷的,那麼在他亮出滿身字畫掏出砍刀的時候,那個碰瓷的跑得準比王八快三百倍!

上面說的兩件事是為了說明惡人自有惡人磨的道理,惡人們都懂。惡人不能慣著,越慣毛病越大!如果不慣著,惡人們做事之前總要掂量掂量,也就沒那麼肆無忌憚了。

我認字的時候,已經過了人人手裡都有紅寶書的年代,我又天性魯鈍,所以沒怎麼研究過毛澤東思想。後來聽說毛主席曾經有一句語錄,說由天下大亂達到天下大治。一開始我不理解,後來認識的字兒多了,也就對這句話有了自己的理解。如果讓我講用,就是講活學活用毛澤東思想的心得體會,我就會說:如果把這句話放到現在,那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讓戰鬥力說話。比如車輛發生刮蹭以後,能活下來的那一方就有理,死了的還得賠人家修車錢和醫藥費。這樣搞的話,不出一個月所有人出門都是彬彬有禮,無比的溫良恭順。這是一個好的狀態,但不是最好。最好的狀態就是人人都能有點兒文化修養,那種彬彬有禮溫良恭順是從骨子裡長出來的,改不了。

之所以說文化修養而不是文憑,因為文憑和修養之間連個屁的關係都沒有。這樣的例子有很多,比如孫赫,比如田潔良。

滕先生能夠作為中國起訴碰瓷第一人,沒法說是光榮還是可恥。說光榮是因為他是第一個幹這件事的,讓這些碰瓷的孫賊能認識一下老實人不好欺負;說他可恥是因為這種事情居然也能走法律程序,按敲詐勒索的話應該警察就有權處理了。當然我無比希望滕先生勝訴,和所有正經人一樣希望。

最後說說監控的事兒。監控還了騰先生一個清白,這是一個大好事!監控讓犯罪分子無所遁形,這也是大好事!但是現在我們這裡滿大街都是市政的監控,架在四五米高的杆子上,旁邊是一個LED射燈,到了晚上那個射燈就會打開,白花花地非常刺眼。這樣的射燈隔一二百米就有一個,這對司機晚上開車造成了很大的困擾,大家都說很傻逼。我本人的真實想法是:為了民眾的安全,晚上開車注意力集中一點慢一點這都沒啥,每個人都要為社會做一點奉獻,動不動就罵街不好。但是如果每天花著財政的電費,浪費著寶貴的電能,干擾著司機的視線,到需要的時候拿不出需要內容,那就太他媽的傻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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