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城市類型中,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分別是哪些,你怎麼看?

北國小野草


一般城市是不斷髮展的,規模也是動態變化的,今年是大城市,明年可能成為特大城市,因此直接告訴你那些是大城市哪些是超大城市沒有意義,過幾年後可能就不是原來的規模了,因此要弄清城市規模是怎麼劃分的,劃分依據是什麼。建國以來,我國對城市規模劃分標準進行過多次調整。1955年國家建委《關於當前城市建設工作的情況和幾個問題的報告》首次提出大中小城市的劃分標準,即“50萬人口以上為大城市,20萬-50萬為中等城市,20萬人口以下的為小城市”,1980年將城市人口100萬人以上的命名為特大城市。1989年頒佈的《城市規劃法》指出城市規模按照市區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計算。以上算是傳統分類。


2014年11月頒佈了《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明確提出新的城市劃分標準,即新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將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小城市、Ⅰ型小城市、Ⅱ型小城市、中等城市、Ⅰ型大城市、Ⅱ型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


①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的城市為小城市,其中20萬-50萬的城市為Ⅰ型小城市,2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小城市;

②城區常住人口50萬-100萬的城市為中等城市;

③城區常住人口 100萬-500萬的城市為大城市,其中300萬-500萬的城市為Ⅰ型大城市,100萬-300萬的城市為Ⅱ型大城市;

④城區常住人口500萬-1000萬的城市為特大城市;

⑤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為超大城市。

新的調整將統計口徑界定為城區常住人口。城區是指在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區、市政府駐地的實際建設連接到的居民委員會所轄區域和其他區域。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或戶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離開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戶口在本鄉鎮街道,且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
根據新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哪些城市是什麼規模,就可以直接看城區常住人口了。根據各地2016年統計年鑑來看,城市城區常住人口如下表(部分人口數據引用2016年或2015年前的)。很明顯,上海、北京、廣州、深圳為中國的超大城市,天津、重慶、武漢、南京、成都、杭州、鄭州、瀋陽8個城市為特大城市。其他大城市根據新的劃分標準及下表對號入座

注:此表人口數據僅用於回答問題提供參考,不排名,不查證其準確性。另各地統計年鑑採用數據方法有別,採用的數據不一定準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