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下發《國務院關於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意見》 ,《意見》指出,構建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深化職業技能培訓體制機制改革,提升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其中多項具體內容涉及退役軍人,為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帶來有一波政策紅利。
原文摘錄如下:
(五)圍繞就業創業重點群體,廣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持續開展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行動,增強高校畢業生適應產業發展、崗位需求和基層就業工作能力。深入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春潮行動”,將農村轉移就業人員和新生代農民工培養成為高素質技能勞動者。配合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安置工作,實施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計劃,全面建立職業農民制度。對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開展勞動預備制培訓。
對即將退役的軍人開展退役前技能儲備培訓和職業指導,對退役軍人開展就業技能培訓。面向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農村“低保”家庭、困難職工家庭和殘疾人,開展技能脫貧攻堅行動,實施“雨露計劃”、技能脫貧千校行動、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對服刑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開展以順利迴歸社會為目的的就業技能培訓。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司法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退役軍人事務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務院扶貧辦、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大力推進創業創新培訓。組織有創業意願和培訓需求的人員參加創業創新培訓。以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科技人員、留學回國人員、退役軍人、農村轉移就業和返鄉下鄉創業人員、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等群體為重點,依託高等學校、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創業培訓(實訓)中心、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網絡平臺等,開展創業意識教育、創新素質培養、創業項目指導、開業指導、企業經營管理等培訓,提升創業創新能力。
健全以政策支持、項目評定、孵化實訓、科技金融、創業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創業創新支持體系,將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學生在校期間開展的“試創業”實踐活動納入政策支持範圍。發揮技能大師工作室、勞模和職工創新工作室作用,開展集智創新、技術攻關、技能研修、技藝傳承等群眾性技術創新活動,做好創新成果總結命名推廣工作,加大對勞動者創業創新的扶持力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退役軍人事務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務院扶貧辦、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細心的人在《意見》中一定留意到了這樣一段話:
對於退役軍人來說,“不唯學歷和資歷”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有許多退役軍人,特別是在軍隊重要崗位服役5-14年的士兵,如果迴避學歷上的劣勢,能夠給予他們機會去學習、成長,工作業績和個人發展並不比那些本科生差。
有的,還能夠充分發揮軍人紀律性、執行力強,管理協調能力出色的特質,成為職場佼佼者。而在軍隊塑造學習型、技能型的戰士,對自身建設也是很大促進,可謂一舉多得。
當然了,過硬的技能、全面的綜合素質,仍然是在社會立足不變的本錢,這需要廣大官兵充分認清這一導向的深刻內涵,通過鍛造過硬本領來實現自己職業生涯的二次起飛。
而近期的種種跡象表明,未來退役軍人安置模式在繼續保留計劃性安置的基礎上,很有可能會發生兩大轉變:
一是在退役安置保障上,由政府完全負責向吸納社會組織參與轉變。
二是在安置過程中,通過退役前後有計劃、針對性的培訓,幫助軍人退役後順利完成職業轉型。
總而言之,國家要真正發掘退役軍人這一龐大人群的社會價值,幫助他們更好地實現就業創業,在脫下軍裝後找尋一條具備較強成長性的職業路徑,為他們開發出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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