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隐瞒已婚事实,巧言骗取40万,却迟迟不还,是否构成诈骗?

男友隐瞒已婚事实,巧言骗取40万,却迟迟不还,是否构成诈骗?

案例简介:

和男友交往1年多,他一直和我强调自己未婚,从去年11月份开始,就以做生意为由让我帮他借钱,数额达到近40万,虽然给我打了借条,但是各种理由不还钱。他这样是否已构成诈骗罪?

到前几天我发现一个惊人秘密:他已结婚生子,但是在我们交往期间已生有一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男友隐瞒已婚事实,巧言骗取40万,却迟迟不还,是否构成诈骗?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许延庆 律师 分析:

这个案件需要更多的细节去判断,据你描述的事实,对方确实隐瞒了已婚真相,虚构事实。

此外,对方在借钱的时候,是否就已经想好不归还。如果说对方在借钱时,就没想过归还,并且隐瞒了已婚的事实,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与你交往,那在交往过程中,必然会影响你对他的判断,因此,你借款是基于虚假的事实,就算打了借条,且经过多次催要,对方却迟迟不归还,也没有要还的意向,这就不排除他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这是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的要件,因此呢,还需要更多的事实来判断,从你的角度来说说,可能不是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而是想要追回欠款,你可以详说更多细节,咱们再做一个准确的判断!


以上案例中涉及到的法律要点有:重婚、非婚生子女、借贷纠纷、诈骗罪(欢迎补充哦!)

以上案例中,该男子在有家室的情况下,与女方长期以夫妻的名义交往一年多,并生有一子,且故意隐瞒已婚的事实,符合重婚罪的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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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男子在交往期间以做生意为由,向女方借款近40万,多次催要均无果,且对方也没有要归还的意向,此行为符合诈骗罪的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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