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冷锋,会不会一脚踢死暴力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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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冷锋,会不会一脚踢死暴力拆迁人?

还记得《战狼2》片头的这一场戏,吴京与战友送牺牲战友的骨灰回家。结果正好遇上地痞恶霸强拆。地痞恶霸头目拿枪指着冷锋,然后撂下了一句狠话,要找战友的家人麻烦,结果被吴京一脚踢死。之后没多久吴京就被从监狱释放,执行任务,很多人认为这种事也就是拍电影,现实生活中踢死人能不偿命吗?能不坐牢吗?今天的案例告诉您,生活中的普通人反暴力拆迁结果跟《战狼2》中吴京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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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案

2016年4月14日,女企业家苏银霞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污辱苏银霞。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当事人上诉案。 2017年5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决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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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马玲案

据《东方早报》报道,2009年江苏省宿迁市发生一起“反暴力拆迁”刑事案件,基本案情如下:被告人王马玲的母亲李克英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拆迁公司具体负责拆迁的袁德春多次带领众多拆迁人员到61岁的李克英家“辱骂、威胁甚至殴打其本人及其女儿,打砸李家玻璃,放火烧其家门木柴”。李家曾报警,但并不能阻止这一野蛮行径。李克英不堪忍受,被迫搬到女儿王马玲家,但这些人并不放过她,仍然不断进行持续骚扰和威胁。2009年5月30日,袁德春再次带领拆迁人员来到王马玲家门前辱骂、砸门近1个小时,并将防盗门上的猫眼砸坏。此时家中有一位老人和三个未成年人。王马玲向两个弟弟求救,随后两个弟弟携带菜刀和铁锨来保护姐姐。王马玲听到门外弟弟和拆迁人员发生争执,以为弟弟和拆迁人员打了起来,便手拿菜刀,挤开防盗门,挥刀向门外猛砍数刀,砍中被害人袁德春颈部,导致其动脉大出血而死亡。在争执中另有六人受伤。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马玲犯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8年;二审江苏高院改判王马玲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5年。

张剑案

2008年5月本溪一房地产公司数名人员闯入村民张剑家中强行拆迁,并殴打其妻,一怒之下,张剑用刀刺死一名叫赵君的拆迁人员。本溪中院判决认定张剑构成故意伤害罪,处刑3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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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析1:

这些案件都是人命案,但是最终法院的定性为何都是故意伤害?

这些案件的发生都是由于被害人的步步紧逼和采取非正当手段引发的被告人的激烈反抗,从这个角度讲,被告人具有明显的防卫正当性,只是超出了防卫限度。被告人在主观上所持的心态应被认定为出于防卫的主观心态来恫吓拆迁人或者追债人停止其野蛮行径,只不过产生了致人死亡的后果。因此,法院最终定为故意伤害罪符合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也符合罪、责、刑相一致原则。

案件评析2:造成死亡结果,为什么量刑如此之轻?

上文中提到的暴力强拆、暴力索债案最大的特点是受害人存在暴力不法侵害在先,也可以说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或者说被害人的侵害行为是案件发生的原因。设想一下,如果你是王马玲、你是于欢,你是张剑,你会怎么办?任何一个有血性、有自尊的人会怎么办?作为女儿,她必须保护自己的母亲;作为母亲,她又本能地需要呵护自己的孩子;作为姐姐,她又要毅然地庇护自己的弟弟。且王马玲曾多次报警,仍无济于事,这种无路可走,迫不得已使王马玲的神经处于崩溃边缘,这种情况下还要求其依法解决眼前的困境,已经属于强人所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同时《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王马玲面对强拆人员的不法侵害,其行为具有防卫性,也具有被迫性,法院最终判处其五年有期徒刑,体现了刑法的人性化,也实现了刑罚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件评析3: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无限防卫的关系?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正当防卫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即要与受到的侵害程度相当,如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侵害人损害的,则构成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的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中包含无限防卫权。《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看了以上案例,恐怕明白人都不会参与暴力强拆或者暴力讨债了吧。《宪法》第11条明确规定对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给予保护。切不可将暴力视为解决问题的捷径,因为伴随捷径的往往是你承担不起的代价!

如果你是冷锋,会不会一脚踢死暴力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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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连 蕊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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