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父母拋棄被姨媽撿回來收養,26年後要斷絕關係回父母身邊

有時候真的不知道一些父母是怎麼想的,明知道家裡貧窮養不起第二個孩子,為什麼要把她生下來呢,生下來沒錢養就把她扔了,這簡直是害了孩子的一生啊。你把她扔在大街上,幸運的話還有人看到並把她抱到派出所或者孤兒院,要是倒黴的話,沒人看到,就得活活餓死了啊,那這對父母可就真跟畜生沒啥區別了。


女子遭父母拋棄被姨媽撿回來收養,26年後要斷絕關係回父母身邊


伍梅(化名)今年已經26歲,說起她的親生父母,就不得不從26年前說起了。26年前,伍梅的親生父母已經有一個女兒,由於家境非常貧寒,養一個孩子都覺得吃力,更何況要養兩個。

於是在伍梅出生的時候,她的親生父母就把她扔到火車站,任由她自生自滅。這時,伍梅的姨媽,也就是伍梅親生母親的姐姐果斷去火車站把伍梅抱回家撫養。於是伍梅的姨媽就成了伍梅的養母,姨丈就變成了養父。


女子遭父母拋棄被姨媽撿回來收養,26年後要斷絕關係回父母身邊


伍梅的養母表示,當年妹妹和妹夫身體不好,家裡也非常窮,生活條件非常差,因為自己嫁到城裡,生活條件也算比較好,有時也會拿點錢幫助一下妹妹一家。後來,她知道妹妹把孩子丟在火車站後覺得非常可憐,就立刻去火車站把孩子抱回來,就當是先幫妹妹養著。

養母家本來就有一個兒子,把伍梅抱回家後,也待她視如己出,二十多年來,感情也是非常深厚。而養父母也從來沒有隱瞞伍梅的身世,她的親生母親也經常到城裡看望她,所以她們一家人的關係還算是挺融洽的。


女子遭父母拋棄被姨媽撿回來收養,26年後要斷絕關係回父母身邊


因為伍梅從小由養父母撫養長大,雖然口頭上說是幫其親生父母先養著,但法律上伍梅和養父母的關係是成立的,也就是她們是屬於收養關係,可不知道為什麼,伍梅突然說要解除這段收養關係。


女子遭父母拋棄被姨媽撿回來收養,26年後要斷絕關係回父母身邊


原來,伍梅親姐姐嫁人後,家中只剩下親生父母兩個人,親生父母又體弱多病,沒人照顧,而且家庭條件還是像以前那樣困難。

伍梅的工作單位有一些給家屬的福利,伍梅覺得養父母的生活條件比較好,不需要這些福利,而親生父母則生活條件比較差,如果她跟養父母解除了關係,那麼她回到親生父母身邊就可以享受這些福利,並且可以照顧他們了。


女子遭父母拋棄被姨媽撿回來收養,26年後要斷絕關係回父母身邊


伍梅的養父母知道原因後也理解伍梅的苦衷,並且支持她的做法,但是畢竟二十多年的親子關係,說斷就斷,養父母心中還是有很多不捨得的。

屏幕前的網友們,不知道你們對伍梅選擇離開富裕的養父母,去救助貧窮甚至曾經拋棄她的親生父母,這樣的做法怎麼看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