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開戶外廣告整治行動新聞發布會


我市召開戶外廣告整治行動新聞發佈會


9月25日下午漯河市市區戶外廣告整治行動新聞發佈會在市城市綜合執法局二樓會議室召開。市城市綜合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張煒,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郭平宇,市城市綜合執法支隊支隊長欒素清,副支隊長王永軍出席會議,就戶外廣告整治行動有關情況進行介紹,並回答現場記者提問。河南廣播電臺、大河報、東方今報、大河網、映象網、漯河日報、漯河晚報、漯河廣播電視臺15家新聞媒體單位參加。


我市召開戶外廣告整治行動新聞發佈會


據介紹,此次戶外廣告整治行動是市委、市政府立足於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提升市容市貌水平,著眼推進四城同建、促進城市科學發展,做出的重要工作部署,旨在通過整治,進一步提高城市文明意識,淨化城市空間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推動我市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


我市召開戶外廣告整治行動新聞發佈會


據悉,本次行動的重點任務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容貌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城市戶外廣告設施技術規範》(J1069—2010)、《漯河市城市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規劃(2013——2030)》、《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漯河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拆除在京港澳高速以西、寧洛高速以北、高鐵以東、龍江路以南、金山路高速引線(京港澳高速漯河站至龍江路段)範圍內未經審批或審批手續已過期的立柱式廣告、牆體立面廣告、電子顯示屏、跨街廣告、獨立式廣告牌等大型戶外廣告設施;有合法審批手續且未到期的,進行整改或提升;到期一處,拆除一處。


我市召開戶外廣告整治行動新聞發佈會


會議還通報了此次行動的工作計劃:一是普查部署,2018年9月14日至9月20日。主要是動員安排,通報情況,解讀規範,提高認識,統一思想,促進工作有序開展。二是宣傳發動及試點治理,9月21日至10月20日。市區黨政機關、職能部門、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醫院、學校等公共機構帶頭完成清理和規範工作,其他社會組織及個人的廣告設施自行拆除完畢。三是全面整治提升總結,10月21日至12月31日。基本完成本方案實施範圍內戶外廣告整治規範工作。對於審批手續未到期的,不做強制拆除,可進行整改和提升,其安全和管理責任由廣告主自行承擔。四是常態長效管理。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將實行常態長效管理機制。今後戶外廣告的設置,一律由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審批,各區按屬地進行監管。

下一步,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將根據專項規劃,科學設置廣告點位,結合街道、建築特色風貌,規範戶外廣告設計,努力打造視覺清朗、整潔優美、品質高端的城市公共空間環境,促進我市戶外廣告建設更加規範有序、健康發展。(趙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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