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南通開展專項整治樓市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行爲和「黑中介」

重磅消息!!!

為進一步規範南通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南通決定於2018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開展打擊損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行動

重拳出擊南通開展專項整治樓市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和“黑中介”

重拳出擊南通開展專項整治樓市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和“黑中介”

重拳出擊南通開展專項整治樓市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和“黑中介”

重拳出擊南通開展專項整治樓市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和“黑中介”

重拳出擊南通開展專項整治樓市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和“黑中介”

工作目標

通過部門聯合執法,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和房地產“黑中介”,治理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和虛假房地產廣告,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健全房地產市場監管機制,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整治重點

(一)投機炒房行為

1、壟斷房源,操縱房價、房租。

2、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

3、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站、新媒體等途徑捏造、散佈房地產虛假信息或期房信息,炒賣期房、“房號”及賺取差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行為

1、與投機炒房團伙串通,謀取不正當利益。

2、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或者對購房人隱瞞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為客戶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

4、非法侵佔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

5、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擔保服務,或者以捆綁服務方式亂收費。

6、採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剋扣保證金和預定金。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1、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售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

2、未按政府備案價格要求銷售商品房,或者捆綁搭售、價外加價、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等附加條件,迫使購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

3、通過“毛胚改裝修”、“增加裝修項目”、“抬高車位、車庫、儲藏室等配套設施價格”、“分銷代理”、“工程款抵扣房”、“員工福利房”等方式抬高商品住房價格。

4、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

5、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

6、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銷售價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

7、首付款未開正式稅務發票的行為。

(四)虛假房地產廣告

1、通過捏造、散佈不實信息,或者曲解有關房地產政策等方式,誤導購房人的市場預期。

2、發佈虛假房源和價格信息,欺騙、誤導購房人。

3、發佈未取得許可或備案的房地產項目預售、銷售廣告。

4、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房產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等。

重拳出擊南通開展專項整治樓市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和“黑中介”

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8月1日8月10日)。對市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進行動員部署,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對照專項行動要求開展自查自糾。設立專項行動舉報電話,開通專項行動舉報郵箱,徵集違法違規行為線索,引導公眾參與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

(二)檢查整改(8月11日—12月31日)。部門聯合對房地產市場進行檢查,建立臺帳資料,督促落實整改措施,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典型案例。各單位對檢查情況及時彙總通報,實現信息共享、工作聯動。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理、分析,對違法違規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限期整改、暫停網籤、註銷備案等管理措施處理。對偷稅漏稅、違規收費的,移交稅務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同時,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三)總結督查(12月1日—12月31日)。全面歸納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各部門於12月15日前形成工作總結報告,與查處的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一併報市房管局,彙總後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專項行動各部門職責分工

為切實做好此次專項行動,充分發揮部門合力,結合部門職能,分工如下:

房產部門: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提出專項行動總體思路和實施方案,建立聯合查處機制和信息發佈機制;組織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行動專項檢查;會同工商、物價、城管等部門查處房地產中介機構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建設部門:參加專項行動;依據相關職能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建設過程中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宣傳部門:參加專項行動;指導媒體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加強房地產市場的正面宣傳,引導住房合理消費、穩定市場預期。

司法部門:參加專項行動;協調開展房地產管理法律法規宣傳活動,為專項行動營造法治氛圍。

公安部門:參加專項行動;按照職能分工,對房地產市場重大違法行為進行立案偵查。

物價部門:參加專項行動;對在建並已進行預售環節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價格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查處商品房銷售企業未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價外加價、未按政府備案價格要求銷售商品房等價格違法行為;查處中介機構違規收費行為。

工商部門:參加專項行動;負責查處房地產企業發佈違法廣告、合同欺詐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會同房產、物價等部門查處房地產中介機構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城管部門:參加專項行動;負責查處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在預(銷)售、交易過程中的違法行為。

行政審批局:參加專項行動,為各項違規行為查處提供相關審批信息。

稅務部門:參加專項行動;檢查房地產企業稅收政策執行和納稅申報情況,負責查處房地產企業偷逃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銀監部門:參加專項行動;整治銀行為購房者提供“首付貸”等違規行為。

公積金部門:參加專項行動;協助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另外,經市政府同意

市區將全面實施

房地產交易資金監管制度

《南通市區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

《南通市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辦法》

均將於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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