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面临处罚悔之晚矣

2018年8月28日00时08分经开大队三中队民警郝家旻带领协警周吉星在东方广场进行酒驾排查,排查过程中查获驾驶人张景贺,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经现场查实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值为23mg/100ml.驾驶人张景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拘留15日,且5年不能开车考取驾照,由于营运车辆的特殊性质,驾驶员后悔不已,一时的侥幸心理导致自己丢了饭碗儿,在此给每一位驾驶员敲响警钟,引以为戒喝酒不开车。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面临处罚悔之晚矣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面临处罚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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