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报废车,置安全于何处

2018年9月11日经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赫辉,协警赵旺,协警赵贺,9点30分在洋浦大街武汉路巡逻时,查获刘立东驾驶吉DT6900号黑色大运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现场询问得知没有驾驶证,被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经公安网查实刘立东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其检查,结果显示123/100mg,其值已经构成醉酒后驾车。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化验,确定最终结果。等待血液结果时,民警查看其摩托车,经过公安网查询得知该车已经到达到报废标准且多年未检。最后血液结果出来,确定刘立东无证驾驶,醉驾,驾驶报废车的违法行为。这样的结果让我们每个人都觉得不可思议,交通法规是保障我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线,刘立东却这样肆无忌惮的去违反,置自己及他人的安全于何地。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无证+醉驾+报废车,置安全于何处

无证+醉驾+报废车,置安全于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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