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二婚的女人连扁毛畜牲都不如

古代二婚的女人连扁毛畜牲都不如

知县某天经过某地看见有几个牧童在河边闲聊。其中一个小孩说:“太残忍了!竟然把人家妇女扒光,真该死。”又一个小孩说:“新婚的时候遇到这种事,惨透了,只能拿轿夫的破裤子来给新娘遮羞,当时怎么下车怎么进屋怎么入洞房呢?新娘子该如何面对丈夫呢?”又一个小孩说:“那又能怎么样?新娘子也不敢声张告他们,那些强盗真是毫无人性啊。”

县官听到后,极为吃惊,停下车问他们。牧童告诉他:“在两县交界处,有一伙强盗横行霸道,不久前,这些人在路上劫住一伙送亲的队伍,把新娘从轿里拉出来,把新娘穿的衣服首饰全扒了下来,新娘哀求留下一件衣服遮身,也不答应。这些家伙还围着新娘观看并猥亵她的身体。等到贼人离开了,轿夫可怜她,脱下自己的破裤子送给她遮羞。”县官觉得不对:“送亲会有许多人迎亲,怎能袖手旁观?人多,总会有衣服给新娘换上,哪里用得上男人的破裤子呢?她的丈夫受此奇耻大辱,怎么会不向官府告状呢?”牧童说:“穷人家没多少迎亲的。向官府告状,又不能把这些人处死,日后必定要招来祸害。那些家伙是穷凶极恶的草寇,杀人放火,无恶不作,谁又敢冒这个险呢!”县官问牧童再详细些的情况,牧童就推脱说不知道了。县官随后派人暗中查访,最终抓到了强盗。

古代二婚的女人连扁毛畜牲都不如

一经审问,强盗招供了当时劫夺财物猥亵新娘的事,但又狡辩道:“那天被我们扒下衣服侮辱的,是一个再嫁的女人,那女人自己再嫁,本身就是不知羞耻的荡妇,那么她的身体也就谁都可以看了,这衣服扒不扒掉,被谁看了又有什么关系呢?何况她的丈夫都没有来报官,这件事理应不必追究”。

知县笑道:“妇女不可改嫁他人,就是这样的道理。即使是盗贼,也对这种人看不起,何况知书识理、讲究节义的人呢!这事便放下不管。但你们这些恶人一贯凶狠残暴,屡屡抢劫,法律已不允许你们再活下去。”随后根据他们犯的其他事将强盗们一一惩办了。

让我觉得毛骨悚然的是这个知县是雍正年间广东普宁县知县蓝鼎元,这件事被他记录在《蓝公案》又称《鹿州公案》中,这本书同《包公案》《施公案》一起被称为中国古代三大公案小说。可想而知,这本书和书中轻贱女性的思想在当时社会上的接受程度。哪怕你无缘无故在新婚当天被一伙人当众掳去所有的衣物,被当众观看并猥亵,只要你是再嫁女,代表邪恶的强盗和代表正义的官府都不会站在你这边。如果不是机缘巧合被知县听到,丈夫不去报官,新嫁娘永远不能有伸冤的机会。牧童说他不知道新娘子是谁,但是案件时间,地点和过程连小牧童都了解的如此详细,当地又有多少人知道这件事和事件主人公呢?这个再嫁的新娘和她的丈夫又该如何面对那些“知书识礼”的人的目光呢?她要如何生存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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