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材料控制
(1)鋼筋力學性,公稱直徑截面積、理論重量;
(2)抗震設防一、二、三級抗震等級的框架斜構件力學性能:強屈比1.25,超強比1.3,均勻伸長率9%及帶E鋼筋。帶E鋼標誌,熱軋3E、4E、5E,細晶C3E、C4E、C5E,餘熱K4E;
(3)防止鋼筋混淆、鏽蝕、損傷等;
(4)發現脆斷、焊接性能或力學性能異常,停止使用,並進行化學成分及專項檢驗;
(5)進場檢驗、劃批、抽樣,檢驗參數
①劃批:通常60t為一批。認證產品及連續三次抽檢合格,及GB 50300規定,可擴大一倍劃批;
②抽樣:抽5個重量試件,試件500mm長,先重量;再取4個做拉伸及彎曲;
③檢驗參數:強度、伸長率、冷彎及重量偏差,必要時可做化學試驗及專門試驗;
④鋼筋離場調直後再次檢驗,強度、伸長率、重量。30t為一批,3個試件重量檢驗,取2個時效處理後力學試驗(沒冷拉可不做)。
2.鋼筋代換。代換應設計認可。
(1)同牌號等斷面代換;
(2)等強度代換;
(3)考慮開裂、保護層、配筋率、勻質性及鋼筋握裹力等;
(4)產業政策提倡用高強鋼筋和“成型”鋼筋。
3.鋼筋加工
(1)鋼筋除鏽調直,優先選用非伸長機械調直,冷拉時,4%、1%控制;
(2)彎折鉤弧度
①光圓鋼筋2.5d;
②335、400,4d;
③500,直徑28mm以下,6d;28mm及以上,7d;
④框架頂端梁、柱外側彎折,d為28mm以下12d,d為28mm及以上16d;
⑤箍筋彎折尚不應小於縱向筋直徑,鋼筋搭接處還應調整彎折弧度。
(3)彎鉤彎折後平直段長度
①箍筋彎折90°平直長度5d,有抗震要求135°,平直長度10d和75mm較大者;
②單肢箍,拉結筋用135°彎鉤,平直長度同上;拉筋用於剪力牆、樓板等,可一端135°,一端90°,平直長度5d;
③焊接箍筋的採用應符合有關規定,新的工藝有連續箍筋,可優先選用。
(4)鋼筋機械錨固措施,符合JGJ 256的規定。
4.鋼筋連接與安裝。連接有三種方式選擇,機械連接、焊接連接、綁紮連接。
(1)機械連接 適用範圍、工藝要求、套筒材料及質量要求應符合JGJ107
①檢查“型式檢驗報告”有效期4年;
②工藝檢驗3個試驗,可加倍取樣;
③現場檢查劃批、同等級、同規格、同型式,500個一批;檢查內容:應檢查抗拉強度、加工質量、安裝質量;
④現場螺紋連接、擠壓接頭取10%,扭矩擰緊檢查,擠壓接頭壓痕直徑前檢查、允許5%以下不合格;
⑤取3個試件抗拉試驗,1個不合格,加倍取6個,再有1個不合格為不合格。連續10批一次檢驗合格,可擴大一倍容量檢驗。
(2)焊接連接 JGJ18
①焊工要有焊工證,現場工藝試驗三個試件,合格後開始施焊,鋼筋牌號、直徑應與實際使用的一致;鋼筋牌號、直徑發生變化,重做工藝試驗。
②細晶粒鋼筋及大於28mm普通熱軋鋼筋焊接參數應經試驗確定,餘熱鋼筋不宜焊接;
③焊接的適用範圍,工藝要求、焊條、焊劑的選擇應符合JGJ18的規定;
④現場檢查劃批。同臺班、同焊工、同牌號、同直徑的接頭300個為一批;閃光對焊、箍筋對焊600個為一批。可在一週內累計。檢查內容:連接方式,力學性能和外觀質量;
⑤外觀檢查一般項目查10%,焊接骨架查5%;
⑥外觀小項允許10%以下不合格,當超過10%時,該批該小項全數檢查,剔除並修整後可二次檢查;
⑦力學性能每批抽3個接頭做拉伸,應為延性破壞,不允許脆斷。可加倍抽樣;
⑧閃光對焊、氣壓焊應做彎曲試驗,試驗方法按JGJ/T 27規定。
(3)鋼筋連接接頭位置
①同一構件內的接頭應分批錯開;
②接頭區的長度為35d,且不小於500mm,接頭中點在該長度區內為同一區段,d為小直徑鋼筋;
③縱向受力筋接頭面積百分率:
1)受拉接頭不宜大於50%,受壓接頭可不受限制;
2)板、牆、柱中受拉機械連接接頭,可按實際情況放寬,裝配式接頭可放寬;
3)直接承受動力荷載的結構構件中,不宜採用焊接,機械連接時也不應大於50%。
④綁紮接頭及位置
1)綁紮接頭長度L1符合規範規定,通常在58d~25d之間,與鋼筋等級和混凝土等級有關,d以較小直徑計算,鋼筋等級越高、混凝土強度等級越低,綁紮長度越大;
2)同一構件內搭接位置應錯開,接頭的橫向淨距不應小於鋼筋直徑,且不小於25mm;
3)連接區段為1.3L1,接頭面積百分率,梁、板、牆類構件,不宜超過25%,基礎筏板不超過50%;柱類不超過50%;但須增大面積時,對梁類不宜大於50%,其他構件可具體放寬;
4)梁、柱搭接長度範圍內,按設計配置箍筋。
a.箍筋直徑不應小於搭接較大直徑的25%;
b.受拉區間距不大於較小直徑的5倍,且不大於100mm;
c.受壓區間距不大於較小直徑的10倍,且不大於200mm;
d.當柱中縱向筋直徑大於25mm時,應在搭接接頭兩端外100mm內各設二個箍筋,間距50mm。
5)鋼筋綁紮要求
a.搭接接頭中心及兩端用鐵絲扎牢;
b.牆、柱、梁骨架中各豎向面鋼筋網交叉點應全部綁紮,板上部交叉點全部綁紮,底部除邊緣部分可交叉綁紮;
c.梁、柱箍筋的彎箍彎鉤、焊箍焊點應沿受力筋方向錯開設置,構造柱與承重結構同步綁紮;
d.梁、柱箍筋、牆水平分佈筋、板中筋距構件邊緣起始距宜為50mm。
5.鋼筋安裝
(1)鋼筋安裝應先放線,按模板上的放線、固定鋼筋位置,宜採用專用定位件,定位件應有足夠的承載力、剛度、穩定性及耐久性,並方便固定。數量、距離和固定方式應能保證鋼筋位置符合標準規定,框架樑、柱不宜採用金屬定位件;
(2)構件交接處的鋼筋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應優先保證主要構件的鋼筋位置,框架節點梁縱向筋宜放在柱縱向筋內側;主次梁底標高相同時,次梁下部筋應放在主樑下部筋之上;剪力牆中水平分佈筋宜放在外側,且端部彎折錨固。並注意交接部位的箍筋放置;
(3)採用複合箍筋時,箍筋外圍應封閉。梁類構件複合箍內部宜選封閉箍;柱類構件複合箍內部可部分採用單肢箍;
(4)需要焊接時,應符合JGJ 18的有關規定。
6.鋼筋質量驗收
除按規範內容驗收,重點應驗收細化指標的效果。
(1)鋼筋質量的檢查及成型鋼筋質量檢查,以及鋼筋代換的情況;
(2)調直加工、形狀、尺寸;
(3)連接接頭質量及位置;
(4)箍筋及鋼筋骨架形狀尺寸;
(5)節點鋼筋位置及構造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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