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級園林城市(縣城)達標名單出爐 陽信博興入圍

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佈《關於對2018年省級園林城市(縣城)評價情況的通報》。

根據《山東省城市(縣城)園林綠化評價辦法》(魯建城建字〔2017〕18號)要求,我廳組織開展了2018年省級園林城市(縣城)評價工作,現將評價情況通報如下:

一、申報情況

2018年列入省級園林城市(縣城)評價範圍的有16個縣(市):平陰縣、濟陽區(原濟陽縣)、平度市、棲霞縣、魚臺縣、梁山縣、慶雲縣、武城縣、臨清市、莘縣、冠縣、陽信縣、博興縣、成武縣、鄄城縣、東明縣等。其中,除平度市、魚臺縣、梁山縣今年未提交申報材料外,其餘13個縣(市)均提交了申報材料。

二、評價結果

根據省城市(縣城)園林綠化評價辦法標準要求,經對今年申報評價的平陰縣等13縣(市)進行材料審查、遙感測試、實地考查、綜合評審,最終認為平陰縣、濟陽區(原濟陽縣)、棲霞市、慶雲縣、武城縣、臨清市、冠縣、陽信縣、博興縣、成武縣、鄄城縣、東明縣

等12個縣(市、區)達到省級園林城市(縣城)標準。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今年未申請省級園林城市(縣城)評價的平度市、魚臺縣、梁山縣等3縣(市)要高度重視,根據省政府“到2020年,所有市縣達到省級以上園林城市標準”的工作要求,加大投入,倒排工期,對照省級園林城市(縣城)評價標準,切實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和省級評價申報工作。

申報但未達到省級園林縣城標準的莘縣,要針對存在的問題儘快整改到位,補齊工作短板,力爭儘快達到省級園林縣城評價標準要求。

(二)已經達到省級園林城市(縣城)標準的各縣(市),要再接再厲,進一步提升工作標準,有條件的要積極爭創國家園林城市(縣城)。各地要加強動態管理,對照《山東省城市(縣城)園林綠化評價辦法》等文件要求,組織對本轄區內達到省級園林城市(縣城)評價標準的各縣(市)(不含國家園林城市(縣城)及上年度剛通過評價的縣(市))進行復查,並於每年6月30日前將複查結果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視情況組織抽查。對複查達不到省級評價標準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認定為不達標,並向全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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