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最細!國務院發文規範校外培訓機構,9大看點深度解讀

史上最严最细!国务院发文规范校外培训机构,9大看点深度解读


堅決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校外培訓機構在同一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均須經過批准……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佈《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進一步強化校外輔導專項整治工作。


近年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髮展規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造成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破壞了良好的教育生態,社會反映強烈。


針對這份備受關注的《意見》,業內評價為“最嚴最細”,“京城教育圈”梳理文件內容,結合專家觀點進行深度解析,梳理尤其值得關注的9大看點。


看點1:減負整頓“升格”,建立問責制度


據新華社報道,《意見》針對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證照不全、超前培訓、超標培訓等突出問題,從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的關鍵環節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對於推動各地健全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加強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規範校外培訓市場秩序,減輕學生過重課外負擔具有重要意義。


雖然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意見”和之前教育部四部門出臺的《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精神一脈相承,但規格更高,而且要求更為細緻。中信教育專家表示,減負整頓上升到國務院辦公廳層面,突出政府的重視,“意見”對地方政府執行的考核要求非常嚴格,將有效督促地方來切實整頓、規範中小學培訓市場。


相比之前規定,《意見》的要求更為細化。比如,在場所條件方面,《意見》明確規定,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符合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必須符合國家關於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要求。通過為參訓對象購買人身安全保險等必要方式,防範和化解安全事故風險。



看點2:重點規範語數英物化生等學科知識培訓


《意見》指出,鼓勵發展以培養中小學生興趣愛好、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目標的培訓,重點規範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堅決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專家分析,《意見》反映出政府對素質類培訓的支持,未來素質類機構、尤其是到校服務類的素質教育機構會獲得更多的業務機會和經費支持。但學科培訓類機構亟需在培訓內容上進一步規範。



看點3:學科知識培訓教師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成本提高可能帶來學費上調


《意見》要求,師資條件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所聘從事培訓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應的培訓能力;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培訓機構應當與所聘人員依法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圈內人士分析,本次“意見”諸多細化規定的內容可能造成培訓機構階段性辦學成本上升,培訓費用近期有可能上漲,同時,擁有相應資質的老師特別是優質老師資源將更加吃香。



看點4:准入門檻提高,校外培訓機構在同一縣域設立分支機構均須批准


《意見》強調,校外培訓機構必須經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後,登記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下同),才能開展培訓。已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如不符合設置標準,應當按標準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終止培訓活動,並依法辦理變更或註銷登記。


《意見》還強調,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實行屬地化管理。縣級教育部門負責審批頒發辦學許可證,未經教育部門批准,任何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以家教、諮詢、文化傳播等名義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業務。校外培訓機構在同一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均須經過批准;跨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需到分支機構或培訓點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審批。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



看點5: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等向社會公佈,不得留作業


《意見》指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佈;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中小學同期進度。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業;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意見》還指出,校外培訓機構應實事求是地制訂招生簡章、製作招生廣告,向審批機關備案並向社會公示,自覺接受監督。要認真履行服務承諾,杜絕培訓內容名不符實。不得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迫學生接受培訓。



看點6: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意見》特別指出,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財務與資產管理的規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強與金融部門的合作,探索通過建立學雜費專用賬戶、嚴控賬戶最低餘額和大額資金流動等措施加強對培訓機構資金的監管。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及標準應當向社會公示,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標準外收取其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培訓對象攤派費用或者強行集資。對於培訓對象未完成的培訓課程,

有關退費事宜嚴格按雙方合同約定以及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意見》要求,在境外上市的校外培訓機構向境外公開披露的定期報告及對公司經營活動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臨時報告等信息,應以中文文本在公司網站(如無公司網站,應在證券信息披露平臺)向境內同步公開、接受監督。對經年檢和年報公示信息抽查檢查發現校外培訓機構隱瞞實情、弄虛作假、違法違規辦學,或不接受年檢、不報送年度報告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看點7:全面推行白名單制度,建立校外培訓機構負面清單


《意見》重申了全面推行白名單制度,對通過審批登記的,在政府網站上公佈校外培訓機構的名單及主要信息,並根據日常監管和年檢、年度報告公示情況及時更新。各地可根據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負面清單。對已經審批登記,但有負面清單所列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及時將其從白名單上清除並列入黑名單;對未經批准登記、違法違規舉辦的校外培訓機構,予以嚴肅查處並列入黑名單。將黑名單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按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專家分析,黑白名單制度將徹底規範培訓市場,培訓機構的運營也將更加謹小慎微、儘可能符合本“意見”規定;課後服務市場將逐漸興旺,但服務內容將以素質類課程為主。


看點8:中小學建立彈性離校制度,課後服務可收取服務性收費


《意見》要求,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對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要堅決查處並追究有關校長和教師的責任;對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要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有關教師的教師資格。


另外,《意見》還對中小學校在課後服務發揮主渠道進行明確規定,要求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


各地可根據課後服務性質,採取財政補貼、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籌措經費。有關部門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應當適當考慮學校和單位開展課後服務因素;學校和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對參與課後服務的教師給予適當傾斜。設定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的,應當堅持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按有關規定由省級教育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聯合報省級人民政府審定後執行。



看點9:培訓行業將迎來新輪洗牌,對中小型機構影響巨大


受《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的影響,在美國上市的新東方、好未來、樸新教育、精銳教育等校外培訓輔導企業股價大跌。


今天凌晨,新東方以79.05美元報收,下跌7.01美元,跌幅達到8.15%;好未來則以30.95美元報收,下跌1.69美元,跌幅也達到5.18%……


業內人士分析,《意見》將帶來培訓行業的新一輪洗牌。對此,中信教育有關專家表示,《意見》對中小型培訓機構、不規範的培訓機構影響是巨大的,預付費時長的規定對依賴於預付費運營發展、擴張的小機構影響巨大;但對於大型培訓機構的影響可以分短期和長期來看:短期來看,可能造成師資、場地等成本有所上升,但幅度估計有限,是階段性盈利能力的影響,同時考慮到2月份四部委整頓方案出臺後,龍頭機構大多已根據政策要求進行調整,預計後續進一步整改的負面影響不會很大;長期來看,市場更加規範,龍頭機構的市場份額將進一步提升。




內容來源 | 教育部官網、九宮八卦、新華社、學而時思;“京城教育圈”進行內容補充和編輯整理

圖片來源 |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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