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女王的权力大还是英国首相的大?

海军大将爱德华纽盖特


理论上讲,英国女王的权力更大。英国女王,不仅是国家元首,也是英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同时兼任英国教会的首领,集君权,军权与神权于一身。但在实际运作中,英国女王的权力却逐渐被法律架空,成为事实上的“虚位元首”。因此,有人说英国女王没有实权,也是有道理的。反观英国首相,她是议会多数党的领袖,是英国政府的首脑,手上掌握行政权,同时也可以影响立法。在现实中,英国女王的权力确实比不上首相。

问题在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它给君权留下了后门。英国在1688年“光荣革命”后,议会只是偏向于限制君主权力,而不是取缔君主。即使后来君主的权力逐步被架空,但这也并非议会的初衷。在英国保守主义者看来,国王的存在是有必要的,这可以让英国保留贵族传统,进而避免社会的彻底失控。英国国王也在原则上认同了这种政治安排,国王也可以参与政治,在重大问题上保留话语权。

随着时间的推移,国王在与议会的力量博弈中日益处在下风,这使得国王也失去了参与政治的兴趣。因此,国王索性把所有的政务都甩给首相,换来无事一身轻。这对于首相来说,可未必是好事。在过去,国王参与政治,议会相当于是在辅助国王。现如今,国王退出了政治舞台,所有人的目光都盯住首相本人。假如英国出了问题,那么首相就要背锅。在过去,英国的议员可以把锅甩给国王,现在都甩给首相。这意味着,国王让出了权力,同时也避开了风险。

在此之前,英国人的怨气,大概也都集中在国王身上。国王退出后,首相领导的内阁,就沦为了众矢之的。这种局面,也不是英国政治家最想要的。他们希望国王可以平衡与议会的关系,至少可以带头背锅。但是,国王也不傻,他偏偏就是不出山。久而久之,英国政界也习惯了这种模式,保留着名义的君主,但却更像一个共和国。最后,英国人觉得这也没什么不好,尤其是英国政界,他们开始将英国的繁荣归结于君主立宪制度,而没有实权的国王,反而被当作社会进步的代表。

由此可见,英国国王是出于自身能力的考量,或者是出于道德的考量,亦或者是出于风险的考量,刻意与议会达成默契。准确的说,这依然是做了一个样子,而不是一纸契约。英国议会从来没有逼迫国王彻底放弃手中的权力,恰恰相反,英国法律在名义上赋予了国王非常大的权力。他们知道,国王会讲道德,而退出政治舞台,则被当作贤明的表现。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把这种基于王权的道德体系,发展到了顶峰。

在英国人看来,一个贤明的君主,首先要尊重法律,不能滥用手中的权力。发展到最后,这个道德体系就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国王永远不行使手中的权力。因此,一个不行使手中权力的国王,则自动被定义为贤明的君主,英国人对于君主的评价,也不再看重其真正的功业。话又说回来,国王不再行使权力,自然也无法建立功业。慢慢的,英国人的观念变了,他们假定国王是贤明的,因为国王不行使自己的权力,但他们假定首相是需要监督的,所以处处为难首相。

总的来看,这只是一套限制君主行为的道德体系,但持续时间过长,使人有了法律的错觉。假如英国女王真想行使手中的大权,则首相很快就会失去权力。英国的军队,是效忠于女王,如果女王调动军队,也是可行的。但这只是理论上的,只要女王永远不行使权力,则她依然会被看作贤明的君主。

这也就是说,女王不行使权力,不代表没有权力。英国保守主义者设计这套限制君主行为的道德体系,其实是为了约束世俗权力。众所周知,西方的民主制度,存在先天的缺陷,万一选出了恶棍或者精神病患者,国王就可以行使手中的权力,防止英国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然而,在“二战”结束后,英国好像也没有出现不靠谱的首相,但大洋彼岸的美国,却出现了不靠谱的总统。


图维坦


想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就必须先了解英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君主立宪制,也被称作"有限君主制。有限君主制作为君主专制的变种,如果仅从字面来看,最明显的莫过于"有限"二字,即限制君主的权力。

在君主立宪制国家,除了限制君主权力以外,相比君主专制的改变还包括变统治阶级意志为国家意志,即立宪、树立人民主权、设立议会等!

注:君主立宪制分两种:二元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君主立宪制。前者的代表国家有约旦、摩洛哥等;后者的典型则是英国。

在现行议会君主立宪制的英国,英女王虽然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但国家的行政实权还是掌握在首相和议会的手里。女王绝大多数时候只具有国家代表和象征的意义!

首相梅姨向王子行屈膝礼

我们都知道,曾经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是一个包含了本土、殖民地、海外自治领等在内的庞大集合国家,虽然后来有许多自治领和殖民地都脱离了英国并独立,但它们仍然奉英女王为国家最高元首,如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牙买加、多米尼克等国。

如今将英女王奉为本国最高元首的,除英国外共计十六个国家

如今,英王虽然已被君主立宪制架空,但我们也不能说现在的英王就毫无君权,只不过被赋予的都是一些"无足轻重"的权力,我们一起来看看伊丽莎白女王的权力吧!

1. 开车不限速(女王也很少飙车)

2. 女王不用上税(不过女王一直坚持纳税)

3. 女王开车不需要驾照(毕竟英国人的驾校都是由女王签发的)

4. 女王去英国以外的任何国家都无需护照。

5. 女王高于法律,没人可以通过法律起诉女王。

言归正传,从法律上来说:英王作为国家最高元首和三军武装总司令,有权任免首相、大臣、总督等人员;有权召集、解散议会、有权调遣军队及宣战……就连英国政府都是"女王陛下的政府"。

所以从理论上讲,英王的权力要大于首相!而且英王可以使用这些权力。只不过现任的伊丽莎白二世并不会轻易使用这些被赋予的权力,因为一旦使用就意味着在挑战现有的政治平衡、挑战现存政体,搞好了重回君主制,搞不好直接共和制。一大把年纪了,与其冒险还不如没事遛遛狗、在驾驶证上签签字来得快乐。

我是军武最前哨!


军武最前哨


当谈到英国女王的权力时,很多人都不以为意,并且自然而然地认为首相掌握着所谓的“实权”因而权力更大。其实,权力有无,权力大小和是否使用权力产生影响是两码事。因此,若只是讨论权力大小,那么定是女王的权力更大。

首先,英国首相并不是国家元首,而是政府首脑。这就意味着首相权力的兑现基本要在女王应允的情况下进行。只有女王才有权批准立法、同别国建立外交、动用武装力量和宣战。女王给予政府的点头授意与建议忠告也并非仅仅流于形式,据称女王每天要花费至少3个小时阅读文件、处理政事。虽然女王并不会同政府产生冲突,几百年来王室从来没有动用过的权力,但是她在平衡稳定政局上仍然发挥着积极作用。在权力期限方面,女王终身享有特权,虽然英国并没有限制首相任期的法律条文,但是由于两党轮流执政,首相要实现连任需要克服很大的困难,近代担任首相一职时间最长的撒切尔夫人也不过仅仅在位11年。

女王一直在行使自己的权力,只不过她的决定与政府的决定相契合,因此没有体现出自身的影响力。毕竟英国政府是英国人民选举出来的,他们的决定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民意。贤明的君主都明白“民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没有必要制造同政府和人民的摩擦,那对于稳定政局,保留王室百害而无一利。


睿恪煦


这里有一个从君权到相权的转移过程,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英国国王也是说一不二,基本想干啥干啥,后来到了查理一世时代,大肆搜刮民脂民膏,不服就揍人,人民被欺负够呛,烦透了,于是发生了革命,这时候出了位克伦威尔,领导革命军真把国王给革了命,在1649年,断头台上一斧子让查理一世去见老天爷了。

这时候,国王没了,大家伙儿觉得挺好,于是克伦威尔就说,那咱就建立个共和国吧,这样可以一起愉快滴玩耍了~。于是,英吉利共和国就这么诞生了,没有国王的日子,开始大家觉得还不错,有克伦威尔在,生活真是爽歪歪,不过后来,克伦威尔手握大权多年之后逐渐老迈,没人管的了他,做事上也更加独断专行,但是大家过的还行,虽有不满,也没多说啥。

等克伦威尔也去见老天爷之后,原来王党又蹦了出来,革命阵营里也没人压得住阵脚,人民也觉得虽然没有国王,但是好像谁上去,即使不叫国王,也完全干的是专治的事,政局眼看又要乱。这时候,原来查理一世他小子又跑了回来,当了国王,叫詹姆士二世。詹姆士二世上去之后,暴揍革命阵营的人,就连王党也目瞪口呆,这时候几方就在一块商量,王党就说:要不咱别打了,都一家人,这国王脾气太坏,不行,换换,但是也不能没国王,不然我们王党岂不是很没面子,不过你们也不容易,大家都要吃饭,那就给你们革命党控制的议会多点权力,正好也可以限制国王,不能让国王胡来。革命党一听,嗯,主意不错,就这么着吧。

于是各方密约詹二世他闺女玛丽公主还有威廉驸马爷回来当政,这俩一看有这好事,什么亲爹还是岳丈,一边去。然后俩人就踢开亲爹当国王。当了国王才发现,敢情不能随便玩啊,啥事都要问问议会,自己任命的首相还要听议会的,光挂个名,啥也干不了。没办法,骑上虎又下不了,忍了,你们议会爱咋玩咋玩吧。于是,议会和首相权力越来越大,国王权力越来越小。

当今,英国厉行君主立宪制,其实是一种虚位元首制,女王就是个空架子,实权在首相,也就是说,英国国王或者女王大多数时候只是英国国家的象征,并没有实权,当然也有例外情况,下文再说。

而军政大权则集中在首相手中,首先,英国人民选举议员组成英国议会,然后在议会中占多数的政党胜选后其党魁出任首相,就权力来说,理论上最开始权力在民众手中,可是民众也得上班过活,不能都行使权力,于是将权力托付给了自己中意的议员,权力到了议员手中,而议员也不少,行使起来吵吵闹闹也不好办事,怎么办,就由多数党领袖出任首相,行使各方面大权,为了防止权力的任性,然后少数党则充当反对派,时刻监督执政党及其首相的各种行为, 一旦有不当之处,立刻群起而攻之,恨不能立刻将其轰下台,重新大选然后自己党派上台执政。当然,有的时候还真会成功,然后在野党上台,新首相上任。

说到首相上任,这就涉及王驾千岁的权力了,胜选之后多数党领袖还必须得到王上的批准与任命,才能出任首相。而且一旦遇到危机,首相还必须向女王提出解散议会的请示,而不能一下子自己就解散了事。

总之,女王权力多具有象征意义,首相握有军政大权。也因为女王不涉及具体事务,不得罪人,也显得完美,从而可以更好象征国家。而首相,做事就会得罪人,啥时得罪人多了,就换一个。


北玄武


英国女王在权利上比首相大,但是权力比首相小。


首先得提醒一下,“权利”和“权力”是两个概念。

在现代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指的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不是“权力”。

在法治社会,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依据法律所列明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人人平等,没有人应当享有超出法律的特权(利)。而这不适用于君主。

什么是君主?君主就是享有超出法律的特权的

如今的英国女王还有没有这种特权?告诉你:有的!

英女王至少有下述这些特权:

  • 女王无法被捕,因为女王拥有起诉豁免权。英国的法律传统认为法院权力受制于君主,即女王。

  • 法律不能强迫女王在法庭上提供证据,因为所有的起诉都是以君主之名进行的。

  • 开车可以不用驾照,并且不限速,当然英女王自己也不会去飙车。
  • 不用交税,虽然她一直交税,然而这是她自己坚持要交的。
  • 不需要护照。
  • 理论上可以开除所有澳大利亚政府工作人员,因为她是澳大利亚的国家元首。

英国首相有没有这些无上的权利呢?显然没有,英国首相依然是女王陛下统治下的臣民。所以,我们得明白一点:

英国女王所具有的君主权利的确高于英国首相的公民权利!

君主拥有特权之后,要是英明,问题不大;要是昏庸,那可就是社会灾难了。

于是为了限制英国君主滥用特权,英国人就发明了“君主立宪制”来限制英国女王的权力。权力是实施权利的工具,不能把无上的权利与无上的权力都同时交给君主。在君主立宪制度下,英国女王实施统治的权力,转交到了议会,特别是下议院。再由议会授权首相来组阁。

因此女王虽然象征着国家权力,但是首相却代表着国家权力的实施。由此来看,在国家权力的实施上,女王的权力不如首相。


建章看世界


英国名义上是立宪君主制,实际上是共和制,议会制下的君主立宪制。

首相名义上是总理大臣,实际上是国家总统。

首相拥有实权,可以决定王室继续权,而国王只有虚权,名义上的元首一等公民。

国王无法推荐首相及内阁大臣,没有行政执行权,不能拥有军权。但是可以名义上的三军总司令。

但国王是终身制,而首相是任期制。

首相有权决定王室继承权。

爱德华六世,由国王变成温莎公爵,就是首相决定的。

可见首相比国王有权力。



随雨飘渺


首相权力大,女王没有政治实权。

根据英国法律,英国女王是国家元首的象征,没有实权。掌握国家实权的,是首相。

首相是由参众议院占多数多政党或政党联盟推举产生。因此,在英国,竞选参、众议员比较激烈。


愤怒野虎


问错了,不是权利,是权力。好多人都会说,是首相大,因为英国是君主立宪制,这样说基本没错,但说得不全面,英国有独特之处。


英国比较独特之处在于,它没有成文宪法,社会除了按照议会通过的法律来运作之外,关于国家上层建筑的权力分配,是靠封建时代延续下来的习惯与传统在支撑,是曾经长达数百年博弈获得平衡的结果。

英国国徽,也是王室徽章,上有两段法语写成的文字:“我权神授”、“心怀恶念者蒙羞”。


英国是君主立宪体制,英王是虚君,拥有的是虚权,首相是实际的政府首脑,拥有的是实权。在其它君主立宪国家,权力使用与分配都会写进宪法。从理论和传统上讲,仍然是英王的权力大,但从实际政治运作讲,是首相大。


封建时代延续下来的很多观念没变,国王是至高无上的,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王权神圣不可侵犯。光荣革命后,新旧观念融合,形成了新的惯例:王是至尊,议会民选,王在议会,议会产生政府,代王行权,名义上称为“国王的政府”。

英国是世界上罕见的政治传统,文化传统有长期延续性,没有断裂且保留完整的国家。女王的加冕典礼,御林军骑兵团等都还有浓郁的古典色彩。


其实英王还保留有很多“王室特权”,这些特权并没有明文废除,而且是有效力的,只是这些特权国王已经有两三百年没有使用过了。下面举几个例子:


1、同意权。现在法律都是由上议院和众议院制订(众议院起主导作用),但是英王有对法律的否决权,如果得不到英王批准,议会通过的法案不能成为法律。但是英王最后一次使用否决权,是1708年的事儿了。当时的安妮女王否决了一项恢复苏格兰民兵的法案。


2、最高军事统帅权。英国海陆空三军总司令是国王,但实际上指挥权已经移交给首相和国防大臣。根据习惯,英国也可以下达军事命令,但实际上英王不会使用这个权力。


3、宣战权。遇到全面战争时,可以国王来宣战,但实际上国王也不使用,是由首相来决定。


4、解散议会权。现在,女王是有权解散议会并下令重新选举的。但实际上,英王最后一次使用这个权力是1830年威廉四世的时候,此后国王再没使用过这一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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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宇宏


我的回答与别人不一样,我想说在英国国王比首相权力大。我们必须了解英国首相是怎么选出来的,英国老百姓不直接选举首相,在英国,下议院可以向国王推荐首相,所以多数党党魁就会成为首相。所以卡梅伦辞职了,工党选了特蕾莎梅做党魁,特蕾莎梅就是首相了。类似的制度存在于日本,小泉提前退休,安倍上台,安倍被赶下去,麻生上台,只是党魁的变换而已。所以你看,英国首相的权力实际来源于议会,但是女王在法律上有以下三个针对于议会的权力:1.英国国王王可以解散议会2.英国国王可以拒绝议会的首相提名,虽然只有议会能提名。3.只有英国国王签字,议会通过的法律才能生效。所以从理论上讲,英国国王是捏着首相的政治命运的。但是自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后,国王的使用权力越来越少、越来越谨慎,再加上我们历史教科书片面的论述,中国人才觉得英国国王只有象征意义。我们知道,梅首相不久前决定提前大选,所谓提前大选就是相对于“解散议会”,也就是议员任期没满就要重新选了。如果女王不同意,议会就不能解散,在历史上,英国很少违背国会的意愿行使自己的权力,可是如果英国国王违背国会的意愿,只能说违背了惯例而非触犯法律。此外,还有一点很重要,我们知道英国分上下两院,分工不同,上议院由贵族、僧侣组成,上议院议员不必经历选举、不必考虑任期,如果英国国王剥夺某个上议院议员贵族身份,那么该议院就会失去在上议院做议员的先决条件。

所以英国女王是比首相权力大的,只不过英国女王自己也不敢滥用权力,甚至别说滥用,她甚至不愿意让人意识到她有多大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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