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国不正确履行职责,明知村民王建民假借其兄王建新的名义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5000元而不制止、不纠正,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杨玉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杨玉国 河口区 东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