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再添9個「寧靜小區」,看看有沒有你家!

昨日,記者從昆明市環保局瞭解到,昆明市今年又新增了9個“寧靜小區”,自2005年以來,昆明市每年均在已建成的環境噪聲達標區範圍內開展“寧靜小區”的創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計建成“寧靜小區”149個。

據瞭解,今年11月,市環保局組織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小區進行了評審驗收,經現場踏勘及資料查閱,官渡區雲南藝術家園區、雲秀康園,經開區果林湖畔,五華區西府景苑,西山區潤城四區、翠海雅筑花園,高新區新域盛景,盤龍區麗水雅苑,宜良縣花城警苑9個小區通過考核驗收,被授予昆明市“寧靜小區”稱號。

近年來,昆明市通過“寧靜小區”創建活動,樹立了一批環境管理優秀、生活安靜舒適的居住小區典範,有效減少了噪聲擾民情況的發生,有力推動了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工作。

創建“寧靜小區”需達到哪些條件?首先,申報小區位於各縣(市)區已建成的環境噪聲達標區範圍內;小區區域環境噪聲平均等效聲級達到聲環境質量1類標準,即晝間低於55分貝,夜間低於45分貝;所屬區域環境噪聲達到相應環境功能標準,無超標固定噪聲源;小區面積、建築面積具有一定的規模,小區居民數達到要求。

另外,申報創建“寧靜小區”還有多項指標要求。比如,小區物管部門還應有專人負責小區創建工作並維持安靜環境,由物管部門設立專門熱線電話接受居民監督和投訴,對產生影響他人的噪聲汙染現象及時採取措施糾正。同時,小區內各類群眾體育娛樂活動也不能影響鄰里居民,適當控制音樂播放音量等。

噪聲達標的“寧靜小區”內,生活不僅安靜,而且綠化率、環境衛生、安全管理等也都必須符合相關標準才行。比如小區內綠化覆蓋率達到35%以上,可綠化面積綠化率達到100%,小區內無亂設攤點、廣告牌、亂貼、亂畫現象,小區基本實行封閉式管理、實行24小時安保制度等。

此外,居民滿意率也是關鍵。作為寧靜小區,居民對小區環境質量滿意率不低於95%,噪聲擾民投訴能依法解決,結案率為100%。小區還要公佈熱線電話,接受居民監督和投訴。

記者董宇虹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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