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色情业究竟是否合法?

邓小梵


色情业在我们国家,特别是内地地区那是绝对的禁区,无论是文化,影视行业,还是非法的交易,都是绝对的禁止行为。但是这一行业在日本并非如此。其实不光光日本,想德国,美国,很多国家对于色情业都不是绝对的禁止的,但是这种所谓的开放,也是有一定的界限的。

日本法律对于色情行业有一系列的规定,不是说你想的那样,色情的都违法或者都不违法,根据程度,后果,时间,地点,甚至经营方式等等不一而众。

在日本禁止进行有偿性服务,也禁止放映出租出售暴露隐私部位的电影和照片。所以日本色情电影大多都是马赛克,在日本红番区,几乎没有性交易,只能陪酒唱歌和一些规定的服务。所以简单的说,在日本带有色情内容的影片图书的文化产品一般都是合法的,但是如果进行卖淫嫖娼等行为就是非法的。同时日本也严格禁止儿童产业行业涉及色情内容,禁止未成年人涉足色情服务。

这么看来,日本对于色情行业规定的好像头头是道,有理有据,合情合理。但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民,对于日本的这种开放思想还是不能苟同的。也许每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不同,但是对于日本色情文化的这种开放,同时又想保护青少年不受此干扰,真的不知道是不是在自欺欺人还是自相矛盾?

或许要想将此界严格划分,既想在成人的世界里多些自由,又想让儿童的世界多一些纯净的空间,必须要有严厉的法律和切实可靠的监督机制在中间进行把控和调整。而日本在此是不是能够做到,没在日本真正生活的人没有发言权。 但是作为一名中国公民,我还是觉得,在法律还不是特别健全的情况下,在不能保证有严格的监督机制的调控下,严厉禁止总是没错的。至少可以尽最大可能保证孩子们的身心健康!


任律师工作室


在日本,色情行业被称为『风俗』行业,不灰不白,不白不灰,一般的城市里都会存在,跟中国还是有很大不同。

日本的风俗业,只要没有『本番』行为,都是合法的,也就是说,只要不发生最后的实际关系,不捅破最后一层窗户纸,都不算违法。日本的health(ヘルス)delivery health(デリヘル)类型的店和预约上门服务一般都不提供『本番服务』,所以也就不存在违法之说。

而日本的soap land,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日本泡泡浴,却是带『本番』服务的,也就是说,在严格意义上来讲,日本的泡泡浴是违反日本法律的。但是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日本的泡泡浴店巧妙地打了擦边球,也只能让警察无法奈何

日本的泡泡浴店都号称自己是提供入浴服务的,也就是提供场所,让客人来洗澡休息的商业『理念』。而店里的女孩,提供的是辅助入浴服务,就是协助客人洗澡的。泡泡浴店收的钱,美其名曰『入浴费』,至于客人和女孩在独处的封闭空间里,发生什么事,就与店家无关了。

客人和提供服务的女孩发生了性关系,即使被警察逮个正着,客人和女孩可以说他们是互相喜欢,主动发生的关系,与『卖春』没有一丁点关系。由于是发生在2个人独处的时间里,一方面,警察很能取证证明2个人存在买卖关系,另一方面,擅自闯入别人的私人空间,也存在侵犯人权的嫌疑。

所以日本警察虽然心知肚明,去从不去理会,也没有突击检查。只要不发生打架斗殴等破坏治安事件,日本警察是不会去掺和这些事情的。

另外,即使店方要求不允许发生实际关系,但女孩和客人的二人单独世界里发生的事情,谁也不会去过多干涉。只要加钱,很多日本女孩也愿意提供进一步的实质性服务,毕竟,谁跟钱有仇呢!

日本的援交问题之所以很难监控,其实也是这个原因。只要女孩年满18周岁,即使逮到在做援交交易,却也是很难取证证明。声称是恋爱关系,声称是一夜情,声称是各种关系,都会让警察难以下手,所以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所有关于日本的元素,统统在这里。


小早川


“色情业”在日本称“风俗业”。所谓“风俗”,是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风俗”是一种传统,虽然随历史而改变,但有很强的韧性。因此,了解日本色情业是否合法,必须了解与之相关的法治史。

日本卖淫女源于何时仍不可考,但“风俗店”可以寻根。718年即奈良时代,平城京(今天的奈良)在建造寺院“元兴寺”时为照顾工匠饮食起居,在寺院旁建了个“奴婢宿”。这个“奴婢宿”就是“风俗店”的雏形。

镰仓时代卖淫不违法。当时,幕府专门设立了“游君别当”负责裁决与“游女”(卖淫女)相关的案子,包括维护她们的利益。1528年即室町时代,幕府设立了“倾城局”,不仅负责与“游女”有关的诉讼,同时负责游女的管理,包括征税,从而标志公娼制在日本正式建立。江户时代,元和三年即1617年,幕府颁布了“元和五条”,使风俗业更“有法可依”:1、游女町只能设于幕府规定的地区。2、游女町只准白天营业,客人滞留不得超过一昼夜;3、游女不可穿着奢华;4、游女町管理者享受其他町管理者同等待遇;5、如发现形迹可疑者必须向官方举报。明治元年即1868年11月,明治政府颁布了《卖淫女取缔令》,禁止私自卖淫,但公娼仍合法存在。

1948年7月,日本颁布了《风俗营业管理法》和《性病预防法》,允许东京17个地方经营“特殊吃茶店”。1956年5月21日,日本又颁布了《卖春(淫)防止法》,其中第3条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卖春,或成为卖春的对象(即买春)”。该法律迄今依然有效。按照这条规定,卖淫是违法的。但是,该法律的立法思想是保护弱者,即卖春者是弱者,是应受保护的对象。因此,即便“卖春”,也主要对其“劝诫”而非“惩戒”。《卖春防止法》另有12个条文则明确规定,凡唆使、引诱、斡旋、欺骗、胁迫、等9种方式迫使他人卖春,均将予以“刑事处分”。由此可见,“卖春”是否“自愿”,非常关键。

1985年,日本公布了《风俗营业法》,对“风俗店”的营业时间、劳动条件等作了具体规定,即实行“依法管理”而非“依法取缔”。因为,风俗业盈利颇丰,日本一些地方政府每年预算中的“风化税”约占20%左右。日本全国每年风俗业收入达到约900亿美元。

“依法管理”也使“风俗业”发展成了主要是“让人欣赏”、用程式化的表演使客人获得满足的“服务业”,服务内容主要不是“让人去做”。即使“做”也不允许越过“最后一线”。因此,日本风俗店大都自称属于“健康业”或“保健业”,有肥皂浴室、性感按摩、性感沙龙、夜总会、电话俱乐部、化妆俱乐部、综合美容,等等。毋庸赘言,其中不乏以“表演”和“服务”为幌子的卖淫

同时,日本风俗业相关法律对经营范围有严格规定。例如,“牛郎店”可以“合法经营”。2013年2月,日本神奈川县警方逮捕了前首相小泉纯一郎的侄子小泉力也,原因是小泉力也在该县横须贺市无证经营“牛郎店”、涉嫌违反《风俗营业法》。

日本拟打算修改“风俗业”相关法律法规,总的原则是“放松规制”,以便在2020年东京奥运会更好吸引外国游客。究竟会怎么“放松”,我们拭目以待。


冯玮


日本黑社会是合法的,但是卖春是非法的

色情行业是世界上一个比较古老的行当了,目前全球还是有不少国家和地区是允许性交易的,比较有名的有荷兰、德国。

很多中国人认为日本也是一个卖春合法的国家,其实不然。

日本自古以来卖春买春就是合法行为,但到了1956年日本政府就正式禁止了卖春行为。

在日本,色情行业被称之为“风俗业”,风俗行业是合法的,其包含的范围是相当广泛,除了性交易以外的几乎所有“事情”都被允许。

但性交易是非法的,这是日本政府的底线。

不过在实际的操作中,警方对于卖春行为的界定十分困难。即便是“捉奸捉双”,只要男女双方一口要定两人是情侣或着一夜情,警察就不能认定为性交易,也就无从处罚了。

日本一般的卖春场所叫风俗店。在东京的新宿、涩谷都有着众多风俗店云集的红灯区。

(东京著名的红灯区——歌舞伎町一番街)

这些风俗店里不光是通常的男女之事,也提供牛郎和“乱七八糟”的你能想象到的所有服务。

只是这里的“小姐姐”普遍不太愿意接待外国人,大多是害怕因语言不通惹上什么麻烦。

日本色情行业长期以来都在黑白边际间游走,而日本的法律对于色情行业即使限制,又是挡箭牌。

目前日本政府对于色情行业的态度是越来越宽松,其中原因:一是由于法律对私权的保护更加重视,政府对国民私生活的干预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法律风险,搞不好警察和政府就要吃官司。

二则是由于色情行业给财政带来的收入越来越大,这笔钱已经让政府割舍不下。

所以,日本政府在坚持“政治正确”的原则下,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对于色情行业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至于日本国民,对于色情行业的容忍度就更高了。在日本高中、大学生援交的情况还是很多的。


千佛山车神


在日本,色情业被隐晦的称为“风俗业”,提供色情服务的场所叫“风俗店”,提供性服务的女人叫“风俗娘”,这是一个奇葩的国度,自古以来便对色情业拥有极高的包容性。



日本平安时代的女作家紫氏部写出了一部著名的小说《源氏物语》,堪称日版的“金瓶梅”,主人公源氏是个情场老手,一生涉猎无数,身边从不缺乏女人,这部小说里到处充斥着通奸、乱伦、偷情行为及各种巫山云雨的露骨描述,这本“黄书”写成于日本平安时代的全盛时期,基本上算是对1000年前的日本社会生活及人们对待“性”的态度做了比较好的还原。



日本人对“性”的开放性,可能源于其民族对“性”的理解要比其他民族早的多,比如日本国服和服的制式,虽然和服是基于中国汉服改良而来,但大和人自己也做了简化改进,据说吧就是为了在方便的时候可以随时“云雨”。

十九世纪末日本明治维新,开始东学西渐,实行对外军事扩张,其第一块殖民地就是朝鲜半岛,并在那里首设“慰安营”,大量朝鲜妇女和日本国内应征妇女被投入“慰安营”充当“慰安妇”,日本兵在“慰安营”使用各种方式百般蹂躏这些妇女,其变态心理变态行为完全不是正常人所能接受的,但对于这些日本士兵来说并不觉得有多无耻反而还引以为乐。


于是我们就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种开放的性态度已经成为了日本人的习惯,从古至今日本人对待性是简单粗暴到再原始不过了,所以,像色情业这种仅仅是为了解决性问题的服务行业,日本人的态度就开放包容的多了,再加上日本女性在家庭的地位底下,男人去“风俗店”寻欢作乐在日本社会里算不得伤风败俗有辱名誉的事情,女人也没有多少权利去干涉。



但这种对性的开放态度其社会影响依然很大,据说日本目前出生率逐年下降和AV产业有极大的关系,随处可以买到的AV影音碟片让很多日本男人宁愿活在虚拟的性世界里也不愿意结婚,而年轻人对性的无所谓态度又加剧了“援交市场”的扩大,整个日本社会的道德观正在慢慢的沦丧。


大国布衣


法律上,日本禁止卖春。


但实际上,在日本诸如东京这类大城市,都明目张胆地存在着新宿、歌舞伎町一番街这类色情场所。日本禁止的买春卖春,意思是禁止最后一步,在最后一步之前,都属于合法地带。


在日本,色情业被称为风俗业。日本人对性的观念与中国人完全不同,虽然中国社会也存在这样那样的场所,但总体社会对此类现象是不耻的和严格限制与打击的。但日本就不是了,俨然就是一副食色性也,大家或多或少都可以接受的状态。笔者在日本从事公务活动时,曾被日本朋友惊讶,在日本生活那么久竟然没去风俗店,你怎么度过单生每日的云云。我很吃惊的问,这不是违法吗,我从事公务活动被逮了很不划算吧。没想到日本朋友更加吃惊,连连说不违法、不违法(完全是一种怂恿的表情)。


日本传统文化里存在着对生殖器的崇拜。现在一些地方的祭奠(也就是民众活动中)中,比如日本爱知县稻泽市尾张大国灵神社每年都会举办一场声势浩大的裸体节,当地报名的男子身着白色丁字裤,去争抢摸一个神木(在江户时代,据说是要摸一个全裸的男子),据说这样会消除一年的灾害。


类似于这种节日还有不少,比如光屁股节什么的。日本的耻感文化里并不包括性,这让日本人自诩对性是一个宽容的国家。


实际上,日本警方对卖春也一直保持打击力度。但由于取证比较困难,在鱼水之欢现场,警方不会没事来个突击,就算突击成功了,双方互认是因为爱慕而坠入,警方也就无可奈何。


所以,这些场所就一直以灰色地带的样貌存活至今。


性一般与黑帮,暴力,黑钱纠缠在一起。近几年,日本正在加大暴力团排除法案。究竟能取得多大成效,你去看看那些知名地方的生意就清楚了。



北京不冷东京热


歌舞伎町第一案内人

我们从凤凰卫视海外华人生活记录片里认识了李小牧,这个抱着艺术梦想到日本学艺的留学生,融入了这个国度,成为了歌舞伎町第一案内人,每天在歌舞伎町的广场可以看到衣冠楚楚的他带着手下向各国游客招揽生意,招募地点是风俗店和脱衣舞店或者满足客人其他需求,他是一位消息灵通的人士,据说他与山口组的关系深厚。



李小牧自己则表示,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如果说有什么本地势力关系,大都只能归类于脸熟而已。在风月场里出没,对于国内父母来说是一件非常羞耻的事情,所以李小牧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导游。他最初来到东京求学,发现这里物价高的惊人,自己在深圳做生意带来的钱并不能够撑多久,于是开始找零工工作。他经学长指点到歌舞伎町工作,找了一家风俗店做服务生,这份工作的面试让印象深刻,小店老板看着他的皮尔卡丹西装很是鄙视,老板直言不讳的说李小牧这样应聘很失礼。李小牧想自己可是花了大价钱搞了这身行头,没想到应聘一个服务员也有这么高的要求,于是狠狠心买了一套上等西装,老板才换了一副面孔。李小牧得到了服务员的工作,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客人房事之后的清洁工作,卫生纸和避孕套满地,只能劝慰自己出淤泥而不染了。



李小牧发现日本的风俗业很发达,各种金瓶梅里的招式在这里都可以有用武之地,这里为蜗居家庭的饮食男女提供了一个可以找回尊严的地方,不用躲避父母和儿女。

风俗店工作一段时间后,他发现打零工无法弥补学费和生活费的缺口,于是开始案内人的生涯,他需要清楚歌舞伎町所有的风俗店,准确掌握每一家店的服务项目和价格。这份工作为他带来丰厚的回报,他开始成立公司运营管理自己的事业,而自己的女朋友却成为风俗店的陪聊女郎,世事难料,海外生存的确不容易。



李小牧的访谈节目以海外挣生活的角度为我们揭开了日本风俗业的面纱,彬彬有礼的日本人总受衣冠楚楚,可是在昏暗的角落和霓虹灯下,他们挥洒着着自己的荷尔蒙,法律虽然限制,但是却是很具有日本特色的执行,整个社会对此非常包容,造就了立法者和执法者的态度。另外就是文化素养较高的日本人并没有因为发达的AV产业和风俗业及男尊女卑的思想,让日本沦为与印度一样的名声,大家都能找到男权与女权均权运动的平衡。



卖春防止法

那么,从李小牧的故事里,我们看到日本风俗产业的发达,对于风俗业与色情业的法律边界,我们可以从防止卖春法来分析:

在《卖春防止法》第3条是这样定:无论谁,卖春,或者买春都不行。也就是卖春或者买春的人不仅仅是在道德层面上不被允许,在法律的层面上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但是条文之后的语句令我惊奇,这里没有判刑,入监等处罚条例,而是《训示规定》,所谓训示的规定也是裁判所与行政部门的一种命令,也就是就算违反了,这个法律效力没有多大。



如我们再读《卖春防止法》的第5条就可以知道:劝诱卖春的人是法律处罚的对象。用让公众注意到的方式进行劝诱卖春,在公共场所,用执拗方式劝诱他人者,都是要被处罚。

第6条:让他人卖春,助长卖春的行为都要受到惩罚。

第7条:欺骗他人,威逼他人强迫卖春者要受到惩罚。

第10条:签订卖春协议的行为要受到惩罚

第11条:提供卖春场所的要受到惩罚

第12条:经营卖春业的要受到惩罚…..


唐俊龙55398571


在日本,色情业当然不合法!

虽然历史上日本的色情业是合法的。但是自从1956年以来日本的色情也就被政府宣布为非法。因此,理论上你在日本从事卖淫嫖娼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不过,实际上在日本一些风俗店里,色情业其实通过打法律的擦边球,一直是存在的。而警察和政府虽然偶尔也进行打击,但是由于鉴定色情活动在人权保护比较严重的日本有很大的难度。同时由于东京新宿和涩谷等地的色情业对于日本旅游业的推动作用实在太大。日本政府也没有办法下定决心来扫黄,从而失掉这块肥肉。至于高中女学生进行的援交活动更是日本社会的一个公开的秘密。

因此,日本色情业虽然不合法,但是的确是存在的。这其中的原因除了政府没有严厉打击以外,和日本文化的过分压抑也有密切关系。比如日本民族在职场和正式社交场合的过分谦逊,和职场的苛刻的等级制度,都使日本民众在上班过程中压力巨大。因此在下班以后,只能去酒吧、酒馆等场所减压,自古酒为色媒,因此很多色情交易就出现了。而日本妇女很多没有工作,只能依靠丈夫的收入来生活。很多时候即使明知丈夫出轨,也会选择忍气吞声。甚至有的妻子提出:只要你把工资拿回来就行了。这样色情业就发展起来了。


地震博士



北国小江南


在日本,色情业是性文化的延伸,可以看做是性文化的组成部分。跟欧洲的荷兰一样,日本的性文化已经成为日本不可或缺的一个产业,每年会为日本创收不少,达到了上千亿美元。性文化已经渗透到日本的每片土地,以及每个人的血液中。日本的文学艺术中,都有对性文化的大量描述。

像日本江户时代,盛行300多年的浮世绘,现当代著名作家川端康成《古都》和《伊豆的舞女》,渡边淳一《失乐园》,村上春树《舞舞舞》等小说,都是以性文化作为线索而展开叙述的,为读者揭示了日本性文化和色情业,对日本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

日本色情业历史悠久,起源于平安时代,大约对应我国宋代,在江户时代(1603年——1867年)就已经很发达,从当时的浮世绘中完全能看出来。浮世绘最早称作“风俗画”,以描绘日本风俗生活为主,当然也包括性爱那些事。为了让色情业听着高雅一些,日本人把色情业通称“风俗业”。

历史上,日本处在乱世中的时期非常多,尤其在15世纪中后期到17世纪初期的日本战国时期,群雄混战,战败一方的所有女性都会被强迫充当妓女,平民百姓由于生活艰难,也有不少女性选择去做妓女。同时,各个对手之间为了打败对方,常常豢养不少年轻貌美、才艺俱佳的妓女,主动去色诱对方,使其腐化和堕落。所以,在那个时候,色情业就开始发展起来。

同时,日本女性地位一直比较低下。到如今,日本色情业广泛存在于服务业,影视业,旅游业,动画产业等多个行业,日本国内对这些都已经习以为常。每年日本各地会定期举办不少性文化节,目的是为了推动这个产业在日本长期发展下去。

若从法律层面讲,色情业在日本是合法的。但是,性交易在日本却是不合法的。

前边已经说过,日本人把色情业称作“风俗业”,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上都会写上提供桑拿、泡温泉、按摩、表演、化妆、美容等服务。这些服务在日本也称“健康业”或“保健业”,都完全是合法的。

但是,日本以上场所,对客人提供服务时,大多数都会把客人领进相对封闭的空间,进行一对一服务。来店里消费的客人,就避免不了跟服务者单独相处。至于他们单独相处时,会发生什么,这些警察无权过问。

其实,日本警察也知道里边会发生什么,大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也由于取证困难,没人愿意去做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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