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聞「籮筐霸」暴力壟斷市場被判刑20年

9月30日上午,霞山法院公開宣判黃某等15名被告人涉黑案。被告人黃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放火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王某航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5萬元。其餘1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8年及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和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從2002年開始到2017年期間,該組織逐步形成了以黃某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王某航等5名被告人為主要骨幹成員,被告人黃甲等7名被告人為一般成員,結構層次較為明晰,分工較為明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下簡稱黃某組織),該組織為了壟斷下洋鎮竹籮筐和紙箱市場,有組織地實施了強迫交易、放火、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開設賭場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同時黃某組織還肆意在下洋鎮對群眾尋釁滋事、隨意毀壞群眾財物以及開設賭場。黃某組織的惡名在徐聞縣下洋鎮範圍內對一般群眾形成了強力的威懾和控制心理,黃某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社會治安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認為,被告人黃某為獲取非法利益,在徐聞縣下洋鎮一帶組織、發展組織成員為其親信和打手,逐步形成以其為組織、領導核心,以被告人王朝航等人為基本固定成員人數眾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有組織地通過強迫交易、放火、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毀壞群眾財物等違法犯罪活動,壟斷下洋鎮竹籮筐和紙箱市場,在當地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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