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州:帶動就業,創建創業就業示範街村

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契機,創業帶動就業,促進城鄉居民增收。10月8日記者從萬州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獲悉,萬州將以農村建卡貧困戶、農村低保戶增收脫貧為目標,通過建立創業就業示範街、創業就業示範山村,鼓勵一批能人創業致富,帶動一批城鄉勞動力就業,脫貧一批貧困戶家庭,打造一批創業就業示範亮點。


萬州:帶動就業,創建創業就業示範街村


根據申報條件,社區(居民)或村民自治組織,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都可以提出申請。申報時,對場地及設施也有相關要求,即:創業就業示範街應位於城區或鄉鎮的政治、經濟和文化較為集中的地方,具備一定的民族、民俗、文化或商業特色,有相對集中的生產經營場所,有相應的供電、供水、消防、通訊、網絡等基礎設施;創業就業示範山村應位於鄉鎮街區之外的村內,且具備一定的民族、民俗、文化或商業特色,有相對集中的生產經營場所,有相應的供電、供水、消防等基礎設施。收費的旅遊景區景點不得作為創業就業示範街、創業就業示範山村申報。

對吸納就業人員的要求,創業就業示範街應有不少於20戶各類創業主體,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商業模式或業態,平均每戶創業主體吸納的就業人數不少於3人(不含創業者本人),整體吸納的農村建卡貧困戶、城鄉低保家庭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鄉殘疾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去產能企業職工等重點群體(以下簡稱重點群體就業人員)就業人數不少於吸納就業人數總量的20%。創業就業示範山村應有不少於10戶的各類創業主體,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經營模式或業態,平均每戶吸納就業人數不少於2人(不含創業者本人),整體吸納的重點群體就業人員人數不少於吸納就業人數總量的20%。

據悉,創業就業示範街吸納的重點群體就業人員應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且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含6個月),其工資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水平。創業就業示範山村吸納的重點群體就業人員應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且全年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含3個月),其工資水平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水平。

經申報認定合格後,將獲得如下政策支持:凡通過每年達標評定檢查的創業就業示範街、創業就業示範山村,每吸納一名重點群體就業人員,按照300元/月·人的標準給予創業就業示範街、創業就業示範山村績效獎勵,同時按500元/月·人的標準給予吸納重點群體就業人員的創業主體給予績效獎勵。績效獎補由創業就業示範街、創業就業示範山村統一申報,並提交相關材料,所需資金由區縣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同時,符合職業技能培訓、購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主體資格和條件的創業就業示範街、創業就業示範山村,可按規定享受相應扶持政策。

據介紹,此項政策執行期暫為2018—2020年。執行期滿後,重慶市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將根據創建工作開情況,進一步修訂完善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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