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盾安人工環境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介紹

浙江盾安人工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盾安環境”或“公司”)股票(證券簡稱:盾安環境,證券代碼:002011)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0日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

二、公司關注、核實情況說明

針對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司董事會對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就相關事項進行了核實,現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2018年5月1日,公司收到盾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盾安控股”)函告,盾安控股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事項,且該事項對本公司有重大影響。為避免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日開市起停牌至2018年5月29日。盾安控股短期流動性問題得到了政府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並在相關部門牽頭下成立了盾安債權委員會,同時委派工作組進行現場幫扶,推進債務處置工作,化解短期流動性風險。2018年8月31日,公司接到盾安控股《關於下屬子公司簽訂重大合同的通知》,盾安控股下屬子公司杭州民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澤科技”)與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國家開發銀行浙江省分行等簽署了流動資金銀團貸款合同,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150億元,貸款期限三年,利率為人民銀行三年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按年付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民澤科技已收到銀團首批放款52億元人民幣。

2、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30日開市起停牌。自籌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以來,公司及有關各方積極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各項工作。由於交易雙方對本次交易的核心條款未能達成一致,現階段繼續推進重大資產重組的條件尚不成熟,存在較大不確定性,為控制風險、維護上市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保障投資者對公司股票的正常交易權利,經與相關各方反覆協商和審慎研究,公司決定終止籌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並於2018年9月29披露了《關於終止重大資產重組暨公司股票復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90)、《第六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8-091)等文件,公司股票自2018年10月8日開市起復牌,同時承諾自終止重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2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3、經核查,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媒體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4、經核查,公司目前經營情況正常,近期公司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除前述事項(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項)外,本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上市公司認為必要的風險提示

1、公司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於2018年8月27日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報告》中對2018年1-9月經營業績預計為: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變動區間為4,063.66萬元至5,805.24萬元,變動幅度為-30%至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業績未發生與前述預計存在較大差異的情形。

3、在公告中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環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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