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启动选拔“121创新人才”,申报流程看这里!

湖南启动选拔“121创新人才”,申报流程看这里!

日前,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正式启动2018 年湖南省121 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工程”)人选选拔工作。今年全省计划选拔第一、二、三层次“工程”人选共 450 人左右。

此次选拔对象为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驻湘单位)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创新型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围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文化创新、管理创新等重大创新领域开展选拔,注重向从事前沿科技研究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向支撑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创新人才倾斜。

“2018年至2022年,我省将分批选拔培养约100名第一层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约200名第二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和约1000名第三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人社厅专技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旨在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中青年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为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在年龄方面,根据规定,此次选拔第一、二层次人选选拔当年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第三层次人选选拔当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根据选拔程序要求,推荐“工程”人选,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为保证申报人选质量,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省人社厅的候选人需区分申报层次,其中一层次人选限报 1-2 人、二层次人选限报 2-3 人、三层次人选限报 6-8 人(一本院校可适当放宽)。已入选原“湖南省新世纪 121 人才工程”一层次的人选不再重复申报,入选二、三层次的人选,可往上一层次申报,也可越层次申报。申报人选相关材料可从湖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网 站(http://www.hnrst.gov.cn)下载,务必于10 月 20 日前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据悉,入选“工程”的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将通过组织选派或自行联系的方式,每年选派培养对象到世界知名大学、研究机构、跨国公司担任高级访问学者,或到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修。鼓励和支持培养对象参加各种国际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国际和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建立导师制,积极为培养对象聘请相应领域的权威专家作为导师,提高培养起点,促进其尽快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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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前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 2018年湖南省 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对于此次选拔的第一、二、三层次人员选拔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层次人选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选拔当年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含 50 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下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

(2)在工程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在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3)是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或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

(4)完成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重大科技专项、重大企业技术设计改造、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获得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学术、技术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

(5)在医药卫生领域,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作出重大贡献,在国内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6)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创新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很大推动作用,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学术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或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难题,是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奖励获得者。

(7)在宣传文化、教育领域成就非常突出,对我国宣传文化和教育改革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全国同行公认,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获得全国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2.第二层次人选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选拔当年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含 50 周岁,其中 45 周岁以下的占 70%),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发展潜力大,有创造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在工程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成果。

(2)是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或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

(3)在完成省(部)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重大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管理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4)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作出重要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理论研究取得突出成绩,是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或对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在宣传文化、教育领域成就突出,对我省宣传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省内外同行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励。

3.第三层次人选一般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选拔当年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含 45 周岁,其中 40 周岁以下的占 70%),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1)是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或市(州)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奖励获得者。

(2)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技术负责人。

(4)在医药卫生领域,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在本地区有较高知名度。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发表重要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并在省内外引起较好反响,是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

(6)在宣传文化和教育领域成绩显著,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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