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公教师考试网】近日,湖南公布了特级教师名单,共评选出150名特级教师,长沙23人上榜。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9日讯(记者 王茜)日前,湖南150名特级教师名单公布,王良等150位同志获评“特级教师”称号,其中,长沙“特级教师”23人。
此次评选是经教师个人申请,学校、县市区教育(体)局、市州教育(体)局三级考核推荐,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省教育厅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
据悉,本次被授予“特级教师”称号的同志,其特级教师津贴按照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特级教师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58号)规定执行,从2017年12月起计发。
特级教师是指中国普通教育各级各类学校优秀教师荣誉称号。1978 年 12 月,教育部和国家计划委员会联合颁发《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暂行规定》,指出:为了提高人民教师的社会地位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作用,对于优秀教育工作者,应当大力表扬和奖励,对于特别优秀的教师,可定为特级教师。评选对象:在职中小学、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和幼儿园教师,及原有教学水平较高、长期从事教学、领导教育工作有特长的校长、教导主任和园主任。
评选程序
(一)在学校组织教师酝酿提名的基础上,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在适当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地(市)、县的推荐人选审核后,送交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特级教师、对中小学教育有研究的专家、校长组成的评审组织评审。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特级教师评审组织的意见确定正式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津贴待遇
特级教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每人每月300元(具体数额各地市不同),退休后继续享受,数额不减。中小学民办学校的教师评选为特级教师的,享受同样津贴。所需经费由教育事业费列支。
备注:近年来,一些地区开始对特级教师实行年审,对已评为“特级教师”的老师进行年度考核,取消了特级教师的终身制。
而且,一些省份要求欲评选特级教师称号的老师必须有支教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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