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是否真的是負了朱安?魯迅真的是一個渣男嗎?

柔沢十


民國,一個很特殊的時代,新舊思想的交替與碰撞。還有一個挺有意思的現象,那些特別有名的文化人,很多都是父親早逝、由母親撫育長大、再在母親的安排在娶舊式小腳媳婦,比如路線、胡適、郁達夫。。。他們的婚姻也很具有代表性。魯迅是作為責任養著朱安,但採取的是不接觸的態度;胡適是過得很好,雖然也出軌,但還是相伴一生了;郁達夫是和原配生了好幾個孩子後,去追王映霞。郁達夫這種好像比例比較高。和家裡的舊式媳婦有孩子,但對外宣告舊式婚姻沒感情去追求新式的愛情。

這幾個典型例子在這裡,那個“渣”?民國奇特的愛情婚姻中有太多的渣男,但怎麼排也不能把魯迅先生排進去。在魯迅先生婚姻問題上,我覺得沒什麼可以指責先生的,更沒有“渣”一說。

魯迅,出生於江南,父親早逝,新文化運動主將;由母親做主娶小腳、不識字舊式女子朱安為妻;留學日本;魯迅似乎有著與生俱來的痛苦與深刻,他有著一種倔強,他在雜文《死》中寫道“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

朱安,標準舊式女子,她溫順,強烈的依附性格。她形容自己的一隻蝸牛,“從牆底一點點往上爬,爬的雖慢,但總有一天會爬到牆頂的”。她在魯迅面前自卑、仰視,但堅定地認定自己是周家的媳婦。

在魯迅兄弟失和事件中,魯迅搬出八道灣的大房子。他問過朱安:是還願意住在八道灣還是回到孃家去。如果朱安提出回孃家,魯迅是一定會“如釋重負”地接受。但朱安堅定的要和魯迅在一起。他在日記中寫道:攜婦搬離。注意,他不是寫“妻”,說明對於朱安是他的責任,而不是伴侶。朱安是舊式女子,小腳+不識字,被夫家休棄再不回孃家是沒有活路的。

很多人指責魯迅家有朱安,卻和許廣平有了孩子。但在那個時代,他應該怎麼做呢?朱安是母親強加給他的,“她是母親的媳婦”。對於母親的孝順和朱安離開周家沒有生存能力的現實,他不能休棄朱安。魯迅思想上是一個反抗者,但行動上他不是。他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中寫道:自己揹著因襲的重擔,肩住了黑暗的閘門,放他們到寬闊光明的地方去。他自己是扛住黑暗的閘門,而不是殺出去。在遇到許廣平之前,他恪守了自己的堅持。愛情來了,是擋也擋不住的。三個人一同陪葬?還是爭取自己的幸福?沒有對錯。他只要做了自己就好。

他對於朱安,不是他想娶的,也沒有始亂終棄。所以沒有“負”這一說;給她一個孩子?沒有愛的性就道德?那種事可以辦,但“提上褲子就說沒感情”的男子才是真正的渣。


工科老女的留言菲語


在這個問題上,說魯迅渣的人絕對是錯的。

就拿徐志摩的事來說,大家覺得他渣是正常的。

徐志摩明明不喜歡張幼儀,但敗在了她的肉體上,不惜為了林徽因,要張幼儀打掉自己的孩子。

可魯迅先生從來沒碰過朱安,不是隻有朱安是封建婚姻包辦制度的犧牲者,胡適、魯迅等一大批文人都是的。

誰說的話,我記得不詳細了,他說魯迅這輩子幹的最漂亮的事就是堅持自由戀愛、婚姻,和許廣平在一起。

當然,朱安也挺可憐的,為魯迅守了一輩子節。

這不是誰的錯,最主要還是時代、封建制度的迫害。


清歡女人


他倆婚姻純屬包辦婚姻!

訂婚之前,倆人都被矇在鼓裡!之後魯迅曾向母親表示過學業期間,不考慮成親婚事而幾次拒絕!

魯迅在日本留學期間,被母親以患病為由欺騙回家,一進門還沒緩過神,兒,就被事先安排好,被強行拜堂成親,被強推入洞房的,可謂不明就裡受矇騙中了圈套!

這對倆人一生造成難以解脫的痛苦悲劇!這其實是魯迅母親一手造成,深層說封建禮教思想罪孽!

魯迅雖然冷淡疏遠朱女士,厭惡排斥這婚事,使朱女士倍加痛苦,可是他還是心軟,顧及朱內心理顏面難以承受解除婚約後果(當時世俗觀念,特別是當地很歧視嘲笑”被休”的女子的)就壓抑維持著婚姻形式!

直到後來許廣平女士追求他,魯迅都瞻前顧後,猶豫躊躇,後許女士為解除魯迅顧慮尷尬,說願意接受保持魯迅和朱女士婚姻前提下,情願做小,這才和魯迅得以確定事實婚姻關係!

因此憑此說魯迅是渣男是荒謬的!!但應該以人性化和歷史侷限來同情不幸婚姻中倆人!


微言草民




提到魯迅,我們很多人都知道他是偉大的思想家、革命家、文學家,是“五四”新文化運動的發起人之一,是中國現代文學的開創者,被譽為“中國的脊樑和民族魂”。其實,魯迅還是一個大孝子。

魯迅出身於浙江紹興的一個富裕家庭,但在他出生的時候,家道已經中落,而且父親在他幼年時就病故了,是母親含辛茹苦把魯迅哥仨兒拉扯大的。做為長子的魯迅深知母親的不易,時時想著報答母恩,只要母親安排交待的事情,魯迅惟一的選擇就是順從。這些我們可以從魯迅的文章中窺知一二。

魯迅從日本留學歸來以後,一直忙於寫作和教學,甚至“每天睡覺只有四五個小時”。男大當婚,這時魯迅的母親為他擇了一門親,這個女人就是朱安。朱安是個典型的質樸善良的女人,小腳,沒有文化,也不會說啥。從人品上說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我們知道,魯迅當時是接受過新文化新思想知識淵博才氣幹雲的青年才俊,他知道朱安是個好女人,但讓朱安做伴侶對他確實是不合適的,也是他十分不情願的。但魯迅為了不讓母親生氣,也為了不給朱安造成更大的傷害,只能違心的應允了母親。這樁包辦婚姻就這樣形成了事實,朱安也成為魯迅的第一任妻子。

但事實上直到魯迅去世,他與朱安也沒有夫妻之實。只是按照舊時禮制,朱安做為魯迅的結髮妻子一直守著並侍奉著魯迅的母親,婆媳相依生活了很多年。魯迅母親去世後,朱安一個人過活。而這前後的生活費用都是魯迅或以魯迅的稿費等所提供的。

早些年時,魯迅籌資在北京買了一處四合院,把母親、朱安以及兄弟等一大家人都接了過來,一切開銷費用都是魯迅承擔。魯迅的孝心和家庭責任感由此可見一斑。

魯迅和許廣平的戀愛婚姻那是後來的事了,其中的情況我們可以從魯迅和許廣平的《兩地書》中瞭解。

魯迅和朱安的婚姻是包辦婚姻,魯迅做出那樣的處理也是萬般無奈之舉,而且他後來做了自己所能做的。

我們從魯迅的為人和魯迅的作品中完全可以看出,魯迅的人格是偉大的,人品是高尚的。他和朱安的婚姻狀況是那個年代造成的。既是朱安的不幸,也是魯迅的不幸。以此來詬病魯迅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妥當的,“渣男”之說更是錯誤的。




誰憐一燈影


這樣的說法是欠妥的,渣男這樣的詞彙,只有在當下這個失去漢語魅力的時代才會出現,只圖得痛快而不顧雅緻。

魯迅文學素養極高,加之留學的經歷,眼界開闊,思想意識不會低,所以對這樣一箇中西文化通透的人,如何言說渣男,真是不該。

魯迅與朱安的事情,大家或多或少通過文字或音頻解說知道些,朱安是魯迅母親為魯迅訂的一門婚姻,在那個年代,依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魯迅母親就自作主張為兒子決定了這樣的親事,魯迅是什麼人,見多識廣思想解放,但為了顧及母親的面子和盡到孝心,沒有劇烈直接地拒絕,而是留足面子,用躲避不見的方式來回應。

朱安是守本分傳統的女人,嫁人了就會死心塌地地跟著,魯迅也不好傷害這樣的女人,心存善意,就讓其跟著母親生活,兩人自始至終沒有圓房,更沒有發生過什麼親密之事。母親一直與此為伴,朱安誠誠懇懇踏踏實實地照顧婆婆。後來在教學中,魯迅與許廣平結識,兩人產生感情,結婚生子。這些都是後話。

從此些方面來說,魯迅是在忠孝中做了一種把傷害盡到最低的選擇,魯迅也是人,無法把事情做到十全十美,這樣已經很不錯了。而且後來,為便於照顧和逃難,魯迅在北京購置四合院,把母親和朱安接過來住下,也是盡了最大的努力,從來不說不管不顧的話。

文學成就革命事業無法衡量一個人的感情生活,愛情是複雜的,魯迅是我們偉大的文學家革命家,對時代社會的針砭是傑出的,愛情忠孝上也做的很好。所以不存在什麼辜負和渣男,何為辜負何為不辜負,兩個價值觀念完全不符合的人,強硬結合在一起那真是渾濁,不如這樣安放下來,乾乾淨淨清清白白。


書房記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談談個人的一點看法,也歡迎大家提出不同看法。

魯迅我們都知道,小時候就會背:魯迅,原名周樹人,周樟壽,字豫才,筆名魯迅。

魯迅應該是我們最耳熟能詳的一個作家了,他不光是一個偉大的作家,還是思想家,革命家。


提到魯迅我們總會想起他一臉嚴肅,留著八字鬍鬚,儼然一幅“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的形象,小的時候,他的文章總是讀不懂,而現在總覺得他的文章穿過歷史,其實說的就是我們自己。

我們通常只關注魯迅的戰鬥生涯和他犀利的文風,不曾注意到他也有跌宕起伏的感情故事,而他的感情生活中出現了兩個女人,一個朱安,他的結髮妻子;一個許廣平,他的學生。

首先我覺得“魯迅是否真的辜負了朱安,魯迅真的是一個渣男嗎?”我覺得這樣的說法極為不妥,我們不應該這樣評價魯迅。也許,我們也沒有資格評價魯迅。

魯迅也是奉“母命”娶的朱安,朱安是一個典型的封建女性,小腳,不識字。而魯迅是一個懷抱遠大理想的知識青年,這些原因,讓他們顯得格格不入,所以魯迅說“朱安是母親送給他的一件禮物,他只能將他供奉起來,愛情是他所不知道的”。可想而知,在今天,如果你娶了一個你不愛的人,那將是怎樣的煎熬啊!可是魯迅和朱安就這樣成為了封建包辦婚姻的犧牲品。


魯迅本就打算這樣過完自己的一生,他對感情生活,對時局感到絕望。曾一度不知道怎樣活下去,後來,他的學生,年輕的許廣平決定追隨他,在許廣平的一番心聲吐露後,魯迅說了一句“你戰勝了”,於是他們便生活在了一起,當時的報紙刊登了他們的事情,一度也讓魯迅感到很沉重的壓力,但是它們還是頂著壓力在上海安定了下來,並且有了孩子。

所以,魯迅不是辜負了朱安,而是那個時代所造成的悲劇,魯迅並沒有拋棄朱安,因為他深知拋棄了許廣平是什麼樣的後果,如果你單純地覺得魯迅做得不對,那麼這種事情要是發生在你的身上,你會怎麼做呢?也許不見得比魯迅處理得好!


所以更不要說魯迅是什麼男之類的話了。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感謝關注,我是鐵匠讀文史!


鐵匠讀文史


瑕不掩瑜。

那個時代的悲劇。雖說魯迅有負於朱安,但那個時代的所造的孽,又有多少人能夠倖免? 因此而將魯迅歸位“渣男”一類就別有用心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那個時代的主流;否則就是不孝。生活在那個年代的青年男女是沒有資格,也沒有可能去追求自己的愛情,更不可能尋找志同道合的伴侶。

不光是魯迅,那個時代的年輕人(男女都有),誰都面臨這樣選擇: 聽命於父母的安排還是反抗,去尋找自己的自由?

對於住安來說,多年守空房而不能行夫妻之事,當然是不幸;而對於中華民族而言,魯迅的選擇又何嘗不是一件天大的幸事呢?

設想一下,如果魯迅當年留在了家鄉,留在朱安的身邊,傳宗接代,也許會重振家族的輝煌。但是,整個中華民族就此會少了一根“民族的脊樑”。

放過魯迅吧,噴子們!魯迅先生的一生已經是非常不容易了,孤軍作戰,還要防著背後捅刀子。在當時,即使在現在都仍然有人詬病。

運交華蓋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頭。破帽遮顏過鬧市,漏船載酒泛中流。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

躲進小樓成一統,管他冬夏與春秋。

放過魯迅吧,噴子們!歷史上哪來的完人。


閒看秋風999


說二句,魯迅大之學家也。有句名言叫,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響徹大地。曾被美國記者,埃德斯諾在美國雜誌連載。世人都對魯迅刮目相看。曾為中國納喊,為抗戰納喊。文章有骨有肉,帶有諷刺。是一個有民族感,民族精神的大文學家。關於朱安夫人,再說兩句,河南予劇有一段戲詞是這唱的,小蝸牛,小蝸牛,爬也爬不到頭,有朝一日爬上去,粉身碎骨也心幹。就是描朱安夫人的愛情故事。在舊社會里,以父母之命,嫁給魯迅,她沒有文化,而魯迅則是大文學家。二人根本沒有共同語言,在世許下,結婚後,就沒同床,魯迅在老家,把夫人按排好自已就去了上海,投奔他理想的工作中去了……。


手機用戶烏龍


魯迅,朱安,感情無,學識不匹配,三觀不同,擱現在也是離婚。那個年代,魯迅和朱安若離婚誰會過的更好,誰會死路一條。魯迅沒有將朱安拋棄到社會,拋棄回孃家,一直養著,也是善良之舉。朱安不離開周家,一心嫁定魯迅是朱安的思想理念,也是因為朱安知道朱安的世界就這麼大,她的見識,她的能力拘限了她。

婚前,魯迅說她沒文化,小腳,勸其改變。朱安沒有做到。

民國時期,新舊思想交替。女性有一部分,思想獨立出來,經濟獨立出來,有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如張幼儀。有一部按部就班,如朱安。我們對朱安的一生,哀其不辛,有時代的,有自身的,和魯迅沒有關係。若非說魯迅的不是,只能怨魯迅不該上學,不該走出周莊。一樣沒文化,一樣沒見識,一樣沒思想,那樣魯迅會接受不了許廣平,而和朱安白頭到老。可能多收兩鬥米,朱安還不會給魯迅納一房妾。


金步搖793


世事安得兩全法,

不負如來不負卿。

生活中的事,哪有這樣非黑即白,非忠即奸的爽快!

打開偉人的事蹟,又有哪個做到了你們眼中心中不負如來不負卿的完人?

主席呢?葉帥呢?孫大炮呢?宋美齡都有過好幾個男朋友,咋不從一而終?她還是大家閨秀哪!

就說你吧~就沒有做過不得己的事?吃了那麼多雞鴨魚肉。

或大勢所趨你也不得不做的事~春節回家,也有人沒有火車票,農民工比你弱👎,你咋不將車票送給他?然後自己高高在上成為聖人再來批判其它人!

回到魯迅的事情,他一個鴻鵠之志的熱血青年,奉母之命稀裡糊塗結婚,妻子年齡大,又不識字,小腳又能力,配得上魯迅嗎?

那我喜歡劉亦菲,是不是纏上了她,她也得給我一個交代?!

何況魯迅還勸她離婚,但膽小善良無生存能力的朱安無家可歸,就留在了周家,陪周母終老,魯迅也沒有趕盡殺絕。

朱安奉媒下嫁,又沒文化能力,她是那個時代的悲哀。

而那會兒,有千千萬萬個朱安,而且衣衫襤褸,餓著肚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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