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出台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實施方案

山東省出臺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實施方案

近日,經省政府同意,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財政廳、安監局、物價局聯合印發《山東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實施方案》。

一是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貨運源頭等區域全面實施聯合執法,加強定點聯合執法、流動聯合執法、高速公路入口聯合執法、貨運源頭聯合執法、聯動管理和失信聯合懲戒,依法查處車貨總質量超過《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

二是要強化政府治超主體責任,完善站點佈局,加強科技支撐,在貨物運輸主通道、重點橋樑入口、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出口道路等重要路段和節點,設置滿足取證要求的超限超載不停車檢測監控設備,逐步實現非現場執法。

三是建立完善車輛超限超載治理經費保障機制,將交通運輸執法機構人員和執法相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切實保障執法工作開展。

四是加強執法監督,建立健全執法工作責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按規定嚴肅處理,並在一定範圍內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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